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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三)

  一、目的

  规范二次装修管理,确保二次装修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安管部人员严格执行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所有业主/用户进行内部装修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2、在装修工作开展前,要求装修公司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见二次装修手册);

  3、业主/用户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下述文件,并同时将装修图纸交于业主/用户服务中心,由客服中心转交给工程维修部审核;

  4、消防部门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对于施工单位资质、装修图纸及装修材料审核之批准文件;

  5、缴费收据(如管理费、押金等)

  6、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1寸照2张;

  7、图纸要求清晰但不限以下资料:

  i.、室内平面图:

  1.室内间隔或加建墙的高度;

  2.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尺寸;

  3.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电力、电脑布线状况;

  ii.、天花平面图:

  1.天花、龙骨吊顶施工图;

  2.照明灯盘位置;

  3.原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

  4.原吊顶消防喷淋头或烟感器更改位置;

  iii.、电力分布图

  1.总配电图、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及功能;

  2.总配线图具体详细技术资料;

  iv.、空调分布图:

  1.风机盘管位置;

  2.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及分配;

  8、业主/用户提交的装修图纸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改变;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之任何设计。

  9、不得在公共部分(包括公共走廊墙壁和各单位玻璃门内外)张贴或设置任何印刷物和标志物。

  10、业主/用户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地面装饰请不要用瓷砖、大理石以及其它超重材料,地面装饰材料厚度不超过20毫米;

  11、不得使用对结构荷载造成影响的装修材料;不得对地面和墙面造成损坏;不得增加诸如卫生间、淋浴之类的设施;不得采用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易燃性装修材料;不得采用影响小区内部整体风格的装修材料,否则,CPM有权提出修改或不予批准。

  12、装修图纸经批准后,所有工程须依据已批准的图纸施工,如发生变化,需经书面批准;擅自施工者,有权终止其施工,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3、装修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件搬入小区须事先得到小区结构工程师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地方(如小区天花、地板、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坏由CPM统一修缮,修缮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14、对涉及空调、消防、电力、给排水、弱电等系统设施以及CPM认为的特别工程的施工,业主/用户须雇用CPM指定的施工单位。

  15、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搬运,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集团公司限在装修单位内。

  16、所有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小区均须在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7、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见“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8、施工单位须缴纳本守则“装修收费标准”规定的装修管理费用,并应上相关施工保险。

  19、为确保小区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其装修单位内每100平方米备有不少于两个手提灭火器。

  20、小区禁止吸烟、赌博、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放声设备。

  21、装修时间晚18:00-早7:30为无噪音无气味施工;早8:00-晚18:00允许有噪音气味施工。晚18:00-次日8:00施工须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报工程维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办公区需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施工。

  22、凡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用电等配合供给工作,均由工程维修部负责。用水、用电位置由工程维修部指定。用电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

  23、施工中需使用危险材料时,必须按工程维修部规定位置堆放,无施工情况下危险材料不得置放于小区装修单元内。

  24、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废料、垃圾等清理袋装到指定位置并清洁好清运路线,当日必须运走。清理时要把废料作封闭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现象。

  25、利用排气扇,尽量把施工区域做成负压区,防止施工时产生的气味和尘土影响公共区域和其他业主/用户。

  26、施工期间发生危险情况时,在情况许可下,施工人员应主动抢救险情,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直到

文章 情况处理完毕为止。

  以上各项如果业主/用户已经认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业主/用户方可进行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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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二次装修施工监督管理规定(8)

  二次装修施工监督管理规定(八)

  1.0目的

  为做好二次装修施工和外包项目的维修维护保养监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二次装修及外包项目维修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3.0总体管理要求

  3.1装修告知手续要齐全

  3.2装修审图意见要明确

  3.3装修安全巡查要到位

  3.4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员工均需按: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装修指南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办事,客服、工程、保安、保洁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在各负其职的基础上,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相互配合、相互提醒、相互支持、相互补位,共同做好二次装修施工及外包项目维修、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4.0监督管理职责

  本监督管理规定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当值员工负责操作执行,工程部主管及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

  5.0工程人员职责

  5.1工程部负责二次装修审图工作。

  5.2检查装修施工单位是否按报批的装修图施工,发现有与已报审图纸不符,且影响物业景观管理及物业设施设备安全的违章、违规行为,或可能影响其他业户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5.3按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跟进装修施工及外包项目维修、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从工程技术规范角度进行巡查监督。

  5.4检查施工用电是否安全,临时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电气安装是否符合电气规范。

  5.5检查空调外机等预留位及管路管线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6检查墙、柱、地坪上开槽铺设的管路管线是否安全。

  5.7对施工隐蔽工程管路、管线的试压及检测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管。

  5.8协助做好装修施工过程预查验及竣工验收和外包项目的维修、维保监督核查工作。

  5.9强调现场巡查,现场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力争将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6.0保安人员职责

  6.1装修施工现场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

  6.2保安人员着重从消防、施工安全、动火作业、设施设备保护、违章搭建、施工手续、材料堆放、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监督。

  6.3对动火(电焊、气焊)审核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注意核查特种作业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动火安全措施。

  6.4发现违反规定的现场指正,必要时报告上级,采取相关的处理措施。

  6.5检查施工人员是否佩戴施工出入证,控制无证、无关人员的随意乱窜。做好外来物品工具进出登记工作。

  6.6于装修施工期间,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检查并确定有否违反装修规则的行为。

  6.7对指定施工单位使用的公共通道、施工所用电梯等,督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8施工场地严禁吸烟,发现有吸烟人员及时制止和处罚,并知会装修的业户。

  6.9督促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废料袋装化,并按指定线路清运,堆放于指定地点。

  6.10每天装修结束施工人员离场前,检查装修单元内水、电、气是否切断,易燃危险物品存放是否安全。

  7.0客服人员职责

  7.1负责装修客户的接待办理工作。

  7.2负责违章装修的后续跟进工作。

  7.2负责装修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篇3:X物业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某物业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一、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根据《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小区的"装修管理规定"; 在内容上应强调以下几项内容,尽量附简图说明:

  A.拆墙、移墙和重新分隔墙体;

  B.改、封管道;

  C.重新敷设线路;

  D.改移卫生间、厨房内设施;

  E.阳台封闭;

  F.防盗网、窗花的式样和颜色;

  G.空调架的规格、材料、安装位置和空调水的排放等;

  H.入户门装饰;

  3、管理服务中心应将《住户装修指南》给住户每户一份,并按《住户二次装修管理流程》为住户办理装修手续。

  二、商业网点(裙房)装修管理规定:

  1、5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装修,装修图必须经市消防公安局的批准后,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设计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

  * 室内平面布置设计图

  * 立面布置图

  * 商铺之招牌设计图

  * 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 空调安装设计图

  * 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 电器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 管道安装设计图

  2、招牌设计方案:安装位置、霓红灯等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安装方式无安全隐患;

  3、饮食类行业:油烟之排放、车辆停放、音乐噪音和垃圾排污等应有明确规定;

  4、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5、装修范围必须在商场店铺内进行;

  6、按消防公安局的规定配备灭火器;

  7、增加电力负荷,由装修者向市供电局申请;

  三、装修施工管理:

  1、住户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节假日应安排在上午10:00-下午14:00-20:00进行。未经管理服务中心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2)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好及时清运或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其中废弃材料应用绳全部扎成捆。

  A.不得封堵消防通道;

  B.大厦装修户搬运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

  2、商业网点施工管理:

  (1)装修户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管理处合作,确保地盘管理适当及装修工人行为良好。

  (2)装配工程不得在公用地区进行,不得阻塞行人通道。

  (3)装修户必须确保装修期间地盘清洁。

  (4)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或留宿。

  3、施工噪音管理:

  (1)噪音施工时间:每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六时;

  (2)噪音施工内容:

  A.凿墙

  B.钻墙

  C.钻切金属

  D.锤打白铁

  E.用电锯改料

  F.其他施工噪音

  四、装修巡查

  1、事务员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每日进行一至二次巡查。

  2、巡查内容:

  (1)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2)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住户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3)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必要时按《违章处理规范》执行,并按"违章处理程序"执行。

  3、巡查规定:

  (1)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装修巡查记录(二)》中,并及时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汇报,征求管理意见。

  (2)住户超出申报范围,事务员应督促住户办理申请手续。

  (3)当超出申请范围不属违章的,住户要增报装修项目,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以确保验收时申请范围与事实相符,若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申请手续。

  (4)发现违章装修,按《违章处理规程》执行。

  五、装修验收

  1、装修验收分类:

  (1)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未搬入居住或使用之前进行。

  (2)复验:初验满三个月后进行。

  (3)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进行厨房、卫生间改造的,如只申请"室内粉刷一次"、"安装、粉刷防盗网"和"安装空调架"等,由管理服务中心认可的初验和复验可一次进行。

  2、装修验收规定:

  (1)为避免管理人员与住户之间发生贿赂或其他舞弊行为,管理服务中心应合理安排装修验收人员:

  A.装修初验可由责任区事务员负责。

  B.复验不能由责任区事务员负责,应采取对调责任区事务员负责验收。

  C.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抽查20%(按装修户数计算)。

  (2)对住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装修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3)住户申请初验时,事务员向装修单位或住户收回"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存档;对遗失的证件,通知保安队长,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查收。

  (4)初验后,需维修保养,装修人员需经住户同意,方可出入小区(大厦),对大厦装修人员要登记身份证后领取"装修出入证"方可出入(当天有效)。

  (5)复验合格后,事务员负责收回"装修许可证",对

声明遗失证件的,在验收表中注明,同时注销该户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

篇4:住宅业主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业主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业主室内装修的制度化管理,确保楼宇及公共设施的正确、安全使用,将装修隐患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办理二次装修工作。

  3.职责

  3.1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由品质督导部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报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执行。

  3.2各物业部客服组对装修从审批环节到复验全程、全方位检查、管理。

  3.3各物业部工程组对装修内容进行技术把关,对相关工程进行技术监督、检查、验收。

  3.4各物业部保安大队对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工人出入等方面管理,对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中其他事件提供协助。

  4.管理规定

  4.1业主在收楼时,客服助理详细向业主介绍装修管理流程及应准备的资料。

  4.2业主在报请装修时,客服助理首先审核装修资料,要求图纸资料包括:平面布置图、拆墙示意图、管道改变图、电气分布图及配电系统图、复式改建图(单元房或不改动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图;要求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加盖红章。

  4.3初步审核图纸时,应注意拆墙部分是否破坏承重结构及公共设施(如烟道);管道改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穿过剪力墙;电气分布负荷是否违规;复式改建有无破坏外立面及外观、有无增加楼板等方面。如有不符要求的,应向对方作专业解释并要求对方修改装修设计方案,直致达到符合管理规定。

  4.4所有装修图纸必须由业主签名方为有效,装修申请书必须详细填写。客服助理须检查业主有无在《装修施工承诺书》上签名,若须改动厨厕管道涉及防水工程的,应要求业主签订《工程责任承诺书》。

  4.5图纸、资料符合要求后,客服助理将资料及《装修申请表》一同交部门主任审核,客服组主任审核加批意见后转工程组审核装修内容及图纸,工程组必须就图纸具体内容做出专业批示。若有相关技术问题则退回客服组请业主或装修单位修改,专业工程师负责向业主解释。在接客服组转交资料后工程组必须在一天内做出回复。

  4.6所有资料经工程组审核符合要求后,客服组主任将《房屋装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呈物业部经理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客服前台通知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前来办理装修手续。在资料符合要求到通知办理装修手续全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7装修负责人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助理应详细解释《装修管理规定》,《装修许可证》办理人员要详细填写装修内容和注意事项(特别是工程部提出的要求事项)。每户收取装修押金1500元。

  4.8办理工人出入证时,要求对方提供该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放入装修档案,所办理的证件全部登记,记入装修申请书,放入业主档案。工人出入证每证收取押金50元,工本费5元。

  4.9为规范装修管理、确保园区安全,要求装修工人实行统一工服并持证出入。不能统一服装的,出入园区一定要将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处以备检查,未带证者当班保安员可以责令其出园区。

  4.10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人员应向对方详细解释配套设施的报装事项(空调、热水器、电话、电视、网线等)。

  4.1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组开通该单元的水电。进场施工前,物业助理与装修负责人一同确定水电表度数,并由装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2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助理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严格监督按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对违章施工及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即时制止,监督其改正。必要时请工程部,保安部协助。物业助理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违章装修处理全程跟进,做好相关记录,记入装修档案。

  4.13物业助理认真做好配套设施安装,及煤气改位等工作的协调工作,与各业务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工作顺畅、高效,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14装修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对已审批的内容有改动或增加新的装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并附由业主亲笔签名许可的图纸,客服助理初审后报工程组审核,较大改动须报物业部经理审批。客服助理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即时向上级汇报。

  4.15工程组在接到《装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对图纸资料认真审核,提出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向业主提供专业解释。接到图纸资料后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4.16工程组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定期巡查,特别对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严格监管,防水工程必须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闭水试验并签确确认书,对装修中如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

  4.17工程组对业主在装修过程发现的需要保修的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果报客服前台存档。

  4.18工程组指定专业工程师协同客服组对装修工程进行初验、复验,并签署验收意见。

  4.19保安大队认真做好装修工作时间的控制工作,噪音装修施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无噪音施工时间:每日12:00-14:00、18:00-次日8:30及星期六、星期日。

  4.20保安大队认真做好出入证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专证专人专用,人、证、房号相对,不得进入出入证规定之外的楼宇、房间。做好物品放行检查工作,按《放行条》注明物品放行。

  4.21保安大队对装修单位每日巡检至少一次,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记

录表》(附表三),对装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电梯前厅、卫生设备等严格检查,对搬运物品进行监督,发现有损坏园区、楼宇设施的,立即汇报客服前台处理,对搬运过程中使用电梯的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客服组对装修工作中其他事项的处理,所有装修检查记录统一交客服组,放入该户装修档案。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装修指引》

  5.2《室内装修委托书》

  5.3《装修申请表》

  5.4《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5《装修施工承诺书》

  5.6《闭水试验确认书》

  5.7《装修施工许可证》

  5.8《装修竣工检查申请表》

篇5:大厦客户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大厦客户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单位的客户必须严格按照本大厦的《二次装修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各客户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申请项目进行,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管理中心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管理中心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管理中心有权停止该客户的施工,有关损失由该客户或装修单位负责。

  2.客户或装修公司领取二次装修开工证后,须将其张贴在施工区域内醒目的地方,施工人员出入大厦时必须佩带出入证,自觉接受大厦物业的检查,不得到其施工楼层以外的区域活动,按物业指定通道出入。

  3.施工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将当天产生或遗留的废料、垃圾等按照物业指定时间、指定位置、指定路线进行清运,清理时要做好废料、垃圾的密封处理;在非清运时间内须将废物、垃圾等放置在装修施工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

  4.二次装修保洁管理须遵守二次装修保洁责任书。

  5.为确保装修施工工程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须遵守二次装修工程协议书。

  5.为确保大厦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须遵守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如在管理中心批准的有效期内不能完成施工,客户或施工单位应到客务部办理延期装修手续。

  7.装修工程(包括整改工程)完成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中心申请验收,客户不得在未申请验收或已申请但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迁入办公,否则管理中心持有权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如暂停各种服务或利用装修施工抵押金整改不合格的装修工程,并保留追究客户违约责任的权利,验收通过后,客户或装修公司接管理中心通知办理退还装修施工装修抵押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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