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物业法规 导航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09-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20**年11月1日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20**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 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使用自有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期刊发布广告。

  第七条 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广告发布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条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将准予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将准予延续的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延续的,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一条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

  第十二条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抽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五)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事项。

  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吊销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抄告为该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发布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查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广告发布登记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应当通过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

  企业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公司广告业务考核办法

  公司广告业务的考核办法

  一、各事业部总经理对本商务网(部门)广告的规范运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未履行广告审查程序而造成公司损失,将由客户服务专员与广告审查员各承担40%,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承担20%;如因客户服务专员离职无法履行考核,则其相应承担部分由其主管及管理人员承担。如危害到公司利益,公司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严禁任何人在日常业务中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包括:广告版位、广告执行价格、广告回款等,如发现此类情况,必须由个人赔偿公司损失,并给予公司内通报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客户服务专员根据各部门的业务要求,定期走访客户,无故不去企业的按每家30元核减当月工资,每月超过10家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客户服务专员认真规范填写及上交当天走访表、数据新增单、刊登表等各项表格,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款30元。

  六、客户跟踪表必须由客户签字,不允许出现自己填写或代签字及其它虚假表现,一经发现扣款50-200,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篇3:X公司广告管理规范

  某公司广告管理规范

  一、广告业务的基本概念

  1、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2、根据上述概念,**国际南方大区目前的业务划分如下:

  1)《**商情广告》的广告发布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2)媒体包版广告代理业务,主要是指目前的报纸包版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3)媒体包版之外的广告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印刷品、影视、户外广告等广告代理业务;

  4)**商务网及各专业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

  二、广告业务的基本规范

  1.依据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法律规定,广告业务属于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经营,不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能经营广告业务。故所有广告业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范围的公司。

  2.所有广告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品广告暂行办法》、《广告禁止的内容及发布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规范要求

  1)以上有关文件由运营中心提供并制作成册,发所有员工人手一份,业务员外出时必须携带;

  2)所有刊登广告的客户必须具备法人主体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业务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向客户索要并检查: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书(适用于广告法规定的酒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等特殊行业);③其它有关法律事实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必须在各业务部备案存档;

  3)所有广告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填写完整;广告客户的签章必须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无合同的广告,禁止发布。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级别人员批准;

  4)各部门应专门指定广告审查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广告审查工作负责,(也可按媒体设定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审查工作包括:广告客户的法人身份审查、广告内容的审查、广告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对于客户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必须要求发布企业立即修正,否则停止发布。

篇4:集团企业日常广告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集团公司日常广告主任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领导下,维持集团日常广告运作,协同进行市场调研;

  2、负责部门重要文档、资料、集团重大策划方案的收集和管理;

  3、负责集团例行(月、周)广告及营销计划的拟定和实施;

  4、复核部门相关策划方案(平面广告创意、文字、版式设计等等);

  5、负责对集团广告宣传通路进行合理梳理、完善,在保证通路运作费用合理的基础上,确保渠道顺畅;

  6、协同各商场相关人员,参与商场招商、续签工作宣传计划的拟定;

  7、各项营销活动的策划、督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篇5:公司广告企划管理控制工作程序(3)

  公司广告企划管理控制程序(三)

  一、目的

  提高及推广公司品牌知名度,以创中国知名品牌为目的,向世界名牌看齐。

  二、适用范围

  广告计划执行过程中企划科负责人及科室所有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

  3.1维护公司整体形象,负责制订可行性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3.2负责对客户要求的店堂平面设计,货架下单制作,并监督货架质量、交货期限及发货。

  3.3收集客户对喷绘、店堂设计及货架设计等的反馈信息。

  3.4整理和收集相关的广告信息资料。

  3.5负责公司所有的平面设计,严格执行公司CI手册,力求形象统一,内外一致。

  3.6负责编辑和完善《专卖店管理手册》

  四、工作控制程序;

  4.1广告投入计划书及品牌推行方案制定后,呈送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批准后,付诸实施,所需经费及人员的配置应一步到位,以免贻误良机。

  4.2全国专卖店的形象统一管理势在必行,计划对典型的专卖店进行整改工作,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到指定各专卖店进行全面辅导。

  4.3有关专卖店货架的重新设计方案,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将对全国专卖店的货柜进行适度调整。

  4.4所有设计方案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付诸实施。

  4.5与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接触,如有可行性的品牌推广方案,经研究探讨后,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付诸实施。

  4.6店堂平面设计、货架的提供,专管负责人收到客户的店堂平面草图后,交营销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填写《店面设计、货架制作登记表》,交企划科确认签字并及时设计。

  企划科设计完毕后,交专卖店设备管理科负责即日发出门楣标志和字体,及时通知货架及配件制作商予以制作。

  专卖店设备管理科负责监督货架及配件的质量,货架制作完毕后,经营销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发货。

  4.7喷画提供;企划科收到客户的《喷绘申请表》确认签字后,及时填写《喷绘下单制作表》按喷绘规格权限,如超过公司规定的面积时,上报营销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后,即日下单喷绘公司制作,并检验喷绘质量,及时寄发客户。

  五、考核依据:

  5.1是否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5.2是否按广告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5.3是否对全国专卖店进行统一形象管理。(但前提是公司有无下放权力及配合此项工作)

  5.4是否积极推行及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前提是公司高层领导应配合支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5.5是否按要求完成店面设计及下单制作。

  5.6是否按控制程序及时下单制作喷绘并发货。

  5.7货架是否有错发或遗漏配件等。

  5.8是否配合营销部门进行有关之工作。

  5.9是否依据公司所制定的营销策略按期制定促销活动。

  六、奖惩办法:

  鉴于企划科不属于直接与效益挂钩的部门,很难考评业绩的成效。但其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公司的形象及品牌知名度也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工作职能,增强责任心及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施展才能,使公司品牌知名度稳步提高,制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按时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

  2、维护及推广品牌取得了成效(以销售业绩为考评标准,但社会效益及知名度无从考评,有待探讨);

  3、专卖店形象及管理有明显改善(但前提是公司要支持本部门顺利开展这项工作);

  4、专卖店货架及喷画在既定时间内发送给客户;

  5、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6、致力于塑造品牌形象;

  7、各项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后,有明显成效的。

  如果以上各项按既定要求完成的,当月奖金设定为元至元(以个人为单位计)。

  如基本上完成的,当月奖金设定为元/人。

  如设有明显成效,且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奖金或基本薪金的百分比率。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