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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救生员管理规定(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游泳池救生员管理规定(三)

  一、具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游客安全负责。

  二、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游客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三、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四、上岗时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五、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六、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并确认游客遗留的衣物。

  七、遇不利于泳客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八、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泳客,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九、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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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医院文明服务规定

  中医院文明服务规定

  一、因医务人员推诿病人、服务态度不好,讲话不文明等原因而引起的有效投诉一次扣除当事人员奖金500元,殴打病人扣奖金1000~5000元,并通报批评;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有效投诉的,扣除半年全部奖金,予以通报批评,若为合同制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高职低聘、调整岗位、解聘等处分;由此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法律法规、上级卫生部门和医院相关制度处理。

  二、同一科室(管理单位)一年内因医务人员原因发生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从第3次开始,每次扣除科主任(负责人)奖金500元,并视情节轻重对科主任(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行政撤职等处分,取消该科室当年评优等资格。

  三、职工之间吵架、打架或诽谤他人,无事生非制造矛盾,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经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不良影响范围大小等情况对双方当事人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高职低聘、开除等行政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双方当事人给予扣除奖金1000至5000元处罚。

  四、为更好服务病人,各科室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的应及时登记(五个工作日内)、上报(月报),并做好整改工作。未及时登记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科主任(负责人)奖金200元。

  五、由于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受到病人表扬者,予以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鼓励。

  六、本制度从20**年5月1日起执行,院办享受该制度最终解释权。

篇3:大学后勤清卫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大学后勤清卫人员的安全操作规定

  1、清卫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清卫员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2、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卫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使用明火;在清理火灾现场时要等到现场调查结束,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4、在盥洗室或其它地滑的地方工作时,宜穿胶鞋不宜穿塑料硬底鞋,以防滑倒。

  5、清卫员在清运垃圾时,应小心操作,以免压伤手脚。

  6、暴风暴雨天气要注意高空坠物。

  7、清卫员不得私自开启任何机器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不得收取学生衣物和鞋帽等物品。

  8、在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清卫员在身体不适感觉难以工作时应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请假。

  10、清卫员在擦拭公共场所高层玻璃窗时,禁止站在窗台上或在窗外作业。

篇4:博物馆着装仪表仪容规定

  博物馆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为规范工作服装的穿着,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根据本馆《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就工作服穿着及上岗期间的仪表仪容规定如下,由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一、工作服装及穿着标准

  1、春秋装(西装、衬衣):着西装时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

  2、夏装(长袖衬衣或短袖衬衣、夏裤或裙):着夏装时衬衣下摆系在裤腰内,不得露外(女装根据服装款式而定)。不系领带时,不扣风襟扣,领子自然畅开。

  3、冬装(羽绒服、冬裤):着冬装时,统一着制式冬裤,羽绒服拉链拉至胸口。

  4、着工作服必须佩戴工号牌,并统一佩戴在左上口袋上沿处,严禁穿拖鞋上岗。

  以下人员和工作时段可不着工作服:

  孕妇、勤杂工、生产劳动、施工安装、修车洗车、文体活动、外出办事和单位另有规定的。

  二、仪表仪容

  1、保持个人卫生整洁,仪表端正,不得蓬头垢面。

  2、男性不准蓄胡留长发,讲解员不准烫前卫、与工作性质不相适应的发型,上岗时不准散发。

  三、处罚

  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和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是单位工作的需要,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穿和乱穿,如有下列情形都属不规范穿着,并按规定处罚。

  1、上班不穿工作服:如只穿制式工作服不穿制式工作裤等现象,均属于不穿工作服现象,每次(天)扣50元。

  2、不规范穿着:如衬衣下摆不系在裤腰内、穿西装不系领带、不佩戴工号牌等现象,每次均扣20元。

  3、上岗期间领带系的不规整、散发、容貌不整等现象,每次均扣10元。

  4、其他违规情况根据《考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酌情扣分。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和工号牌,工作服配发周期通常为2—3年,在此期间如有损坏各人自己负责。

  五、具体换装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季节统一调整。

  六、此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7月1日起实施,以前相关规定自行作废。

篇5:学院(校)后勤服务首问负责制规定

  学院(校)后勤服务首问负责制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首问接待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切实做好总公司所属的各项后勤服务和日常接待咨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对第一次接触(包括接听电话)上级领导及各服务对象需要办理及问询的事项落实责任制,其当事人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种问询或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自始至终交待或处理圆满。

  三、首问责任人要区别对待职责内外的不同任务。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当时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时办理的应告知办理的部门或办理的时间。

  四、首问责任人要避免产生推诿、扯皮现象,对属于学院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说明情况,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部门办理或转告办理,必要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

  五、对超出本人职责范围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须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六、实行首问跟踪监督与投诉制度。首问责任人未能履行好职责,在接待服务对象或处理首问事务时,发生态度生硬、敷衍搪塞、推诿扯皮等现象,引起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参照《后勤服务职工岗位综合考核办法》给予适当处理。同时,首问责任人还须向首问的服务对象赔礼道歉,以弥补不良影响。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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