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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

  对住宅小区规划应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划管理的法规实施统一管理,并依次办理各种手续。坚持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能够更好地实施住宅小区规划,推动住宅产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服务。住宅小区规划管理程序的繁简取决于城市的大小及城市专业管理部门设置的多少,建设项目的大小难易等。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虽有相同的原则性要求,但具体规划审批程序的复杂程度也有所不同。

  目前,较典型的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办理程序为: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告;

  2.规划管理部门立项并核发工程选址意见书;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小区规划设计并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经各有关部门审核小区内建设工程图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各有关部门核准全部税费和施工许可证;

  6.施工放线验线;

  7.施工监督;

  8.工程验收;

  9.竣工图归档。总的来说住宅小区规划审批管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内容,首先小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其次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包括建筑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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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管理

  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

  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是小区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任务是使小区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规划实施管理的要求。

  1.我国建设用地管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土地使用的规划管理;(2)地政地籍管理;(3)土地开发经营管理。

  2.三个部分虽分属于三个主管部门即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三者关系有待协调,但却是相互联系的。住宅小区内各项建设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从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在小区用地规划审批管理上的衔接在于:建设用地单位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征用、划拨和发放土地使用手续。小区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征用集体所有制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时,要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向规划部门办理申请,取得规划批件后,向房地产和土地部门申请动迁、划拨和征用。

篇3:住宅小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审批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审批

  住宅小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审批程序与建筑审批程序相同。住宅小区内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各种工程管线等要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住宅小区内新建道路及各种工程管线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

  城市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的规划管理要严格按照住宅小区规划和有关各专业规划及规范的要求实施。各项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由符合资格等级的有证设计单位设计。小区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应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报建时应具备详细的设计图,土地使用证件及有关工程的规划批件。各种管线应在小区规划道路、花园绿地里埋设或架设,尽量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沿小区道路设置的管线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路中方向排列,原则上一侧排列次序为供水支管、电力电缆、煤气管、污水管、雨水管,另一侧排列次序为供水支管、电信电缆、供水管、热力管。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线平行,横穿道路时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重叠,如交叉敷设时,原则上应以技术条件较低的避让技术条件较高的,小管线让大管线,支管线让干管线,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软管线让硬管线。

  各种地下管线的水平间距和管线交叉的垂直间距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距离。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交叉情况而定。电信电缆、电力应尽量敷设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内。此外,还应控制小区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设置各种管线、电话亭、指示牌、交通标志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篇4: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后管理

  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后的管理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在完成审批程序,获得"两证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继续对小区建设全过程进行规划实施跟踪管理。

  1.施工放线(验线),可由规划管理部门的测绘队伍统一坐标放线。

  2.施工监督检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小区规划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使其符合规划要求,以保证小区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3.竣工规划验收。住宅小区的竣工,应该包括小区道路,环境绿化,各种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全面竣工。小区规划管理验收是按小区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全面的验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各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否完成等。规划验收合格后,小区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方可交付使用。一些地方如深圳等城市采取发放"小区验收合格证"的方法,未领取到《小区验收合格证》的开发建设单位,须承担所有配套建设未完事宜,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4.城建档案归档。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报告,报送竣工图纸、文件等,同时将一套竣工图纸及文件报送到城建档案馆存档。竣工图纸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

篇5:绵阳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有关规定(2003)

绵府办发〔20**〕21 号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绵阳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有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经营城市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现对绵阳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规划编制有关规定
(一)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

(二)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法定图则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三)专业规划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有关专业部门组织编制。

(四)规划区内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五)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市规划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用地单位组织编制。

二、规划审批有关规定
(一)绵阳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须经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论证,市规划委员会审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来自:www.pmceo.com)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法定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规划区内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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