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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5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但各单位自定的地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每周六、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上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当月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l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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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专卖店考勤规定

  专卖店考勤规定

  10.1签到处理

  10.1.1员工每日打卡应亲力亲为,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违者均罚款20元。 10.1.2员工因公务而未打卡,在公务结束后一天内,亲自持卡呈店长签注,以补办手续。逾时未补均以20处罚。

  10.1.3考勤卡应保清晰,如因记录明而影响薪资核算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任何时候不得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违者均罚款20元。

  10.1.4如遇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打卡时,由店长/组长登记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10.2.2代班

  10.2.2.1代班同样不可由本班人员代替。

  10.2.2.2特殊事假者,须请人代班,代班人的经验与职务须与申请人同级,并提前一天填写《代班申请单》由主管签字。组长以上级别人员应提前一天上报店务课审批方可生效。

  10.2.2.每月代班次不得超过1次,超过都以请假程序处理,取消全勤奖及当日薪金、提

  成及相应补助,店长应确保执行,经查核虚报的店长与店员以开除论处。组长以上级别人员店长及店主管应确保执行,经查核虚报的店主管与店长,以开除论处。

篇3:木业有限公司考勤规定

  木业有限公司考勤规定

  第一条 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坚持准时上下班打卡。正常打卡显蓝色,迟到或早退打卡显红色。严禁替人打卡,违者重罚(即违者双方每次各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

  第二条 员工在打卡过程中应排队整齐、有序打卡。严禁一拥而上、无序打卡,不得有插队现象,违者给予处分。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应轮流值班,监督打卡过程。

  第四条 打卡监督人员应维持好打卡秩序,防止员工抢打、替打等扰乱秩序。

  第五条 上班打卡后不得擅自离开车间或工作场所,违者按早退处理。

  第六条 提前完成任务者不可提早离开岗位,应值班至规定时间或经车间主管同意方可下班。

  第七条 如工厂无法全厂正常运转时,应照常打卡上班,待主管通知后方可打卡离开岗位,需要外出者应向主管申请批准后并申报人事部批准,开出厂证明方可出厂。

  第八条 因公务或业务需要外出者(或请假者),事后经主管开出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可生效。私自签卡、改卡的,当天算旷工并处100元罚款。

  第九条 一般作业员:全月无迟到、早退者视为全勤,全勤奖金30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全月病假8小时内给付25元,超过8小时不给付。

  2、中途到职,不给付。

  3、中途离职,不给付。

  4、迟到早退一次15分钟以内者,一次减额1/3,逾15分钟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日论。

  有旷工,该月全勤奖金不支付,旷工半日扣1天半工资,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以上者事为自动离职,不与结算工资。

篇4: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到周六),每天7.5小时,周日休息。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8:00-11:30 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8:00-11:30 13:30-17:30

  打卡时段 上午上班 上午下班 下午上班 下午下班 夏季7:00-8:0011:30-12:0013:30-14:0018:00-19:00冬季

  7:00-8:00

  11:30-12:00

  13:00-13:30

  17:30-18:30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员工考勤方式按照地域差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 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

   项目驻点人员采取外出登记以及不定期查岗的方式考勤;

  2.由行政专员执行员工打卡监督职责,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3.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分别为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共4次;

  4.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隔天填写《未打卡说明单》并经证明人、该部门直属上级签字后生效。每月不得超过3次(含)忘打卡(非工作原因忘打卡),且不能跨月累计;月超过3次忘打卡者,扣除半天工资/次,以此类推;

  6.部门经理有权处理本部门员工的因公务迟到问题,如遇安排员工当天加班超过23:00者,原则上第二天员工于8:30前到达公司即不视为迟到;

  7.凡在办公室加班人员需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如无进行打卡登记,则加班补贴将取消;

  8.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奖励300元。

  三、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员工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分钟(不含)或次数超过3次(不含)者,每分钟罚款5元,10分钟以内且次数低于3次不扣款;

  2.员工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3.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4.员工旷工1 天(含)以内者,扣除150% 日工资;旷工1 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200% 日工资;连续旷工3 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 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5.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请假与休假规定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计;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部核算考勤;

  3.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 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4.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5.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 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 , 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6.各类假期超过7 天(含)的,请假天数一律包括法定节假日;

  7.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五、请假与休假类别、规定及假期间的薪资给付。

  1.事假:员工遇有个人事务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批给病假;病假期限以医生建议为准,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 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

   病假3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基本工资,第2-3个月支付基本工资的50%;

   超过3个月以上6个月内者,3个月以上部分的工资按政府公布的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

   超过6个月,公司不支付任何补贴。

  3.工伤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

  4.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年假。

   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1 年至5年可享受7 天年休假,超过5年者可享受15 天年休假;

   年休假不能累积,即本年未完成年休假不能累积到下年,但可用于抵用当年的病假或事假,年假未休完部分作弃用处理;

   年休假原则上须一次性休完,遇特殊原因,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批准后可分次休;

   凡当年已享受产假、婚假或年累计事/病假等超过15天的员工当年不再享有年假;

   同一时间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或公司人员数量的10% ;

   年休假公司支付员工全部工资。

  5.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单和“结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验证。

   按法定结婚年龄 (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 晚婚员工(男25 周岁,女23 周岁)可享受7 天婚假;

   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能累积,婚假期间支付员工基本工资。

  6.产假:员工休产假须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晚育证明和 “ 准生证 ” 复印件。

   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 天,难产增加15 天,多胞胎每多育一胎增加15 天;

   员工怀孕3 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7 天,3 个月以上7 个月以内的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

   已生育女员工怀孕,第一次人工流产可享受计划生育假5 天,第二次人工流产按事假处理;

   男员工妻子生育的(须提供 “ 准生证 ” 复印件),可享受陪产假5 天;

   生育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3个月的生育补贴,男性员工陪产假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7.丧假:

   直系亲属丧亡省内员工给假3 天,跨省员工给假7 天(包含节假日);直属亲属的定义为: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 旁系亲属丧亡省内员工给假1 天,跨省员工给假3 天(包含节假日);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祖父母、及兄弟姐妹;

   丧假期间公司给付员工基本工资。

  六、加班考勤规定

  1.员工应充分利用7.5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行政部,作为统计加班费的依据;

  2.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 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或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 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 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 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不属于加班;

   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3.日常的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总经理审批;

  4.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当月内补休完毕,当月未补休完毕的,不能跨月累计;

  5.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行政部考勤,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

  6.员工在平日加班,按日工资的一倍付给加班费;公休期间加班,按日工资的两倍付给加班薪酬;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工资的三倍付给加班薪酬;

  7.在员工加班次日,由其部门主管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期加班效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扣发加班薪酬;

  8.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七、出差考勤规定

  1.技术部、销售部与仓管员因工作需要外出频繁,须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其他人员外出统一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并于返岗后交部门经理签名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此表将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2.各部门经理应如实审核员工外出登记情况,于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行政部统计考勤;

  3.行政部负责各部门人员外出考勤的监督与抽查,若发现实际外出时间与递交的《员工外勤登记表》有出入,经核实确属弄虚作假,当事人与部门经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八、假期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批假权限为2 天(含)以内;

  2.申请假期3天(含)以上者,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还需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自行安排2天(含)以内的部门员工调休,但须于调休前上报行政部审核;安排员工调休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即同一时间内本部门请假(包含事假、病假、年休假、调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人员数量的10% 。

  九、考勤统计规定

  1.行政部须依据《请(休)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员工外勤登记表》、《未打卡说明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行政专员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号前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行政部门核实。

篇5:俄菲照明公司考勤与绩效管理规定

  俄菲照明公司考勤与绩效管理规定

  (一)【考勤与绩效管理】员工日常考勤纳入员工绩效管理,作为员工月度、年度关键行为考核指标,直接与月度、年度绩效奖金挂钩。

  (二)【违反考勤纪律的考核标准】员工因迟到、早退处分及奖励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1、迟到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3分;10-15分钟(含15分钟)每次扣5分;15-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10分。

  2、早退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3分;10-15分钟(含15分钟)每次扣5分;15-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10分。

  3、旷工半天扣15分,旷工一天扣20分(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两天扣30分。

  4、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属严重违纪情况,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5、员工每个自然月总分为100分,每月扣分10分以下者给予批评教育,娄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劝退,每月扣分达10分(含10分)以上记严重警告一次,每月扣分达20分(含20分)以上记小过一次,每月扣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记大过一次。

  6、全年无迟到、早退和请休假记录者,给予准时标兵称号,记三等功一次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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