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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样品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4

  某公司样品管理规定

  1总 则

  1.1为保证公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作的正常进行,及时对质量事故进行质量分析,消除质量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对样品的保管内容、方式、编号、数量及期限等进行发规定。

  2样品保管的内容及方式

  2.1为了企业的发展及效益,公司规定任何批次的原料、中间制品、成品都必须检验并保存样品,试样新品和外单位小样在完成相应的分析后,必须保存样品。

  2.2原料的样品保存:原料样品为原料测试所取样品的一部分,任何一批次原料到厂后,由检验员根据检测抽样标准抽取样品,送中心试验室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符合原料标准并入库以后,原料样品分为两份,采购员和中心试验室主管分别保存一份。生产车间在领料投产后,也应留有样品。

  2.3中间制品的样品保存:中间制品样品为中间制品测试所取样品的一部分。化验人员在对完成中间制品测试分析后,样品应分两份,分别由中心试验室、生产车间保存。

  2.4成品的样品保存:成品样品为成品测试所取样品的一部分。化验人员在对完成成品测试分析后,样品应分三份,分别由中心试验室、生产车间、库管员保存。

  2.5试样新品的样品保存:试样新品的样品为新产品开发所留样品。对于公司新试样新品,由化验人员按成品取样方法取样完成测试工作,其样品分成三份分别由生产车间、技术管理部和中心试验室留存、保管。

  2.6外单位小样:外单位小样是指外单位的送检小样和相关部门走访客户时带回的同行业样品、客户生产产品、国际上应用先进技术的新产品和新原料,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化工产品和原料以及一些新的功能和原料等。在完成相应的测试、分析工作后,中心试验室留存样品。

  2.7外观样品的保存:外观是原料成品进行外观检验的参照标准,质量管理部应在外观检验过程中挑选出典型的外观样品,作为标样加以保存。

  2.8样品的保管部门对本部门保管的样品分类存放,并应防霉、防火、防潮、防破损,对样品的完好性、安全性负责。

  3样品的编号

  3.1中心试验室应编制出各种样品的保管细则及注意事项,并对相应的保管部门的保管人进行培训。

  3.2为了统一口径,规范管理,所有固体或粉未状样品必须统一用留样袋保存,液体样品必须用磨品瓶促成。所有样品都必须用统一格式的标签加以说明。

  3.3原料样品的标签应注明原料品种、种类、编号、批号、生产单位、进厂日期及取样日期等内容;

  3.4中间制品、成品样品标签应注明产品品种、种类、编号、批号、原料内容、留存时间;

  3.5新产品样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品种、种类、编号、批号、原料内容、留存时间;

  3.6外单位小样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品种、种类、原料、生产单位、留存时间。

  3.7外观标样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品种、种类、品种、留存时间。

  3.8不同保管部门同一样品的标签的内容必须一致,填写时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工整,色调一致,不得更改。

  3.9样品的标签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印制和发放,发放时要做到一品一签,不得多发。各部门因标签填写不当或损坏需更换时,应出示该标签换取新标签。

  3.10检验过的产品留样样品的编号必须同检验记录的编号一致,其格式为0000.00,前四位表示检验的年月,后两位为各类检验的月流水号,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11样品的种类号分别用A、B、C、D、E、F等英文字母表示。

  3.11.1A表示原料样品。

  3.11.2B表示中间制品样品。

  3.11.3C表示成品样品。

  3.11.4D表示试样新品样品。

  3.11.5E表示外单位小样。

  3.11.6F表示外观标样。

  3.12未经许可,样品保管部门的样品不得随意调用和外借,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样品的相关资料。

  4样品的保管期限和保存数量

  4.1为了保证研发工作及质量问题分析工作需要,所有样品都必须有一定的保存期限。在保存期内,保管人对样品的保管负责。

  4.2样品保管部门的负责人为该样品的保管人,该负责人亦可指专人负责保管。

  4.3各样品的保存期限应由质量管理部制定,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技术质量总监审批。

  4.3.1A类样品的保存至成品检验合格为止。

  4.3.2B类样品的保存至成品检验合格为止。

  4.3.3C类样品的保存期限为:分散剂干品一年、湿品3 个月,油品1个月。

  4.3.4D类样品的保存期限为半年。

  4.3.5E类样品的视而不见需要保存1个月至半年。

  4.3.6F类样品的保存期限为:油品、分散剂干品保存一年,分散剂湿品保存三个月。

  4.4到期样品应报请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处理时必须有质量管理部人员在现场监督。

  4.5到期的外观样品须继续使用的,须另行取样封存。

  5附 则

  5.1本规定由质量管理部制订,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技术质量总监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5.2本规定由质量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5.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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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公司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某公司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1总 则

  1.1为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中心试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维护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中的化学危险品指中心试验室在测试过程所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及强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心试验室的危险性化学药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

  2危险品的采购

  2.1中心试验室主任为危险品的主要保管人,危险品的库存量不能多于中心试验室正常工作需要一个月的用量。

  2.2中心试验室主任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每月做出危险品采购申请计划,填写采购申请报技术质量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危险品一般控制在一个月的用量为宜,中心试验室尽量少存放危险品。

  2.3中心试验室主任在递交采购申请的时候,必须向采购员详细说明所采购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2.4在必要的情况下,中心试验室主任可派专人陪同采购员购买或者接受采购员的委托,亲自购买所需危险品,但购买回公司后,必须到采购部办理有关手续。

  3危险品的保管

  3.1危险品的保管与存放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化学药品保管规定中的标准。

  3.2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专柜、专人、双锁、双人保管,中心试验室主任为危险品保管的主要负责人。

  3.3各类化学药品要存放于柜中加锁保管,每种药品都须有标签,注明该种药品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有效日期及注意事项。

  3.4强腐蚀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不得和酒精、乙醇、丙硐等易燃物品存放在一起。

  3.5危险品的贮存地点要严禁火种,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在贮存地点附近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3.6中心试验室主任必须对危险品建帐登记,并每月定期盘点,盘点工作在每月25日进行。

  4危险品的领用

  4.1危险品实行限量领用,实验员应用多少领多少,并按规定做好领用记录。

  4.2危险品无论数量多少,实验员均不得保管,化验过程中未用完的危险品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3对于危险品,实验员取用时,应配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轻拿轻放,禁止碰撞与倾洒,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4.4有毒和易挥发的危险品的使用与配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4.5危险品使用后的废液或残余物不得随意乱放、乱丢、乱倒、应妥善存放,定期统一处理。

  4.6实验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

  4.7实验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损坏各种测试设备、仪器、器具。

  4.8严禁湿手开启电源开关和在无人状态下使用电炉、电烘箱等电气设备。

  4.9测试工作完成后,所有废液及残余物品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应妥善存放,定期统一处理。

  4.10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对任何存在可能造成接班人身体损害的地方及测试中应注意的问题应向接班人详细说明,然后方可离岗。

  4.11在节假日和停车等无人上班期间,最后一班实验员必须对中心试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危险品已妥善保管、电源已切断、无火种、门窗关闭的情况下方可下班。

  5其它

  5.1实验员在化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

  5.2中心试验室主任必须定期对实验员进行危险品的使用保管培训。

  5.3危险品保管人员必须清楚所保管危险品的性能和保管要求,切实加强保护安全措施,同时要加强责任心,严防事故的发生。

  5.4危险品存放和使用场所放置的消防器材不准任意搬动,要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有效,拿取方便。

  6附则

  6.1本规定由中心试验室制订,经技术质量总监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中心试验室解释、监督和检查。

  6.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3:某公司工艺管理规定

  某公司工艺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的工艺管理,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2工艺文件是用以指导技术操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劳动组织、工艺检查等工作的技术文件。

  1.3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加强计划管理、做好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和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保证。

  1.4所有生产工艺均应编制成文,形成工艺文件,以确保给正常的生产活动提供正确的依据和指导。

  1.5工艺文件一经批准,便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

  2工艺管理组织及职责

  2.1本着“相互服务、相互监督”的原则,公司的工艺管理工作主要由技术质量中心和生产中心负责。

  2.2技术管理部作为公司的工艺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2.1收集科技信息,制订并实施工艺发展规划。

  2.2.2组织开展实施工艺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推广新方法、新工艺。

  2.2.3对经生产验证成功的新品,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

  2.2.4对原有工艺进行优化、简化,修改并替换原有的工艺文件。

  2.2.5为了保证工艺文件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技术管理部在编制工艺文件时,应积极要求生产中心配合。

  2.3生产中心作为工艺执行部门,其职责是:

  2.3.1配合技术管理部进行产品工艺的调查及审查。

  2.3.2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工艺装备、工艺文件的管理。

  2.3.3根据生产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状况,协助技术管理部制订、修订原辅材料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标准。

  2.3.4审核、验收并保管工艺文件,根据不同品种的产品下达相应的工艺单。

  2.3.5根据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提出工艺改进要求。

  2.3.6配合技术管理部的新品试生产和相应工艺文件的编制。

  3工艺文件编制

  3.1工艺文件的编制时机

  3.1.1工艺文件一般应在新产品试制后,编制出初步文件,便于指导试生产。

  3.1.2在试生产成功,经过新产品评审后,技术管理部应根据试生产的实际状况,完善、规范成为正式文件。

  3.2编制工艺文件的要求

  3.2.1工艺文件应保持先进性,编制时要认真总结吸纳国内外先进的操作方法和经验,以及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3.2.2工艺文件应具备现实性,即在编制时要考虑到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性能,工人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3.2.3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保证工艺文件具有群众基础,做到切实可行,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3.3正式文件应及时编制,并经会签审定后方可生效。

  3.4在会签审定时,必须把文件内容所涉及的资源来源、技术标准、原项目任务书、新工艺、新材料,初步文件等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给会签者参考。

  3.5工艺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3.5.1工艺文件由技术管理部工艺员起草,技术管理部经理从规范性上给予指导。

  3.5.2在技术管理部经理的组织下,由生产总监、质量管理部经理、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组成讨论审定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讨论、审定后定稿。

  3.5.3由技术管理部整理出报批稿,经技术管理部经理、生产总监会签,技术质量总监批准后发布实施。

  4工艺文件发放与应用

  4.1经批准的工艺文件由技术管理部统一发放到生产中心。未经批准的的工艺文件一律不得发放,更不得投入正式生产。

  4.2工艺员应对工艺文件的质量和协调性负责,生产车间在贯彻工艺文件时出现不能解决的工艺技术问题,工艺员应积极主动及时帮助解决。

  4.3工艺员应就新工艺文件及时向生产车间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全部掌握为止。

  4.4对于新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的设备,工艺员应协助设备人员对生产车间技术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设备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5生产总监对生产中心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并应积极创造贯彻工艺文件的有利条件,如发现工艺文件有问题需修改时,应按修改程序办理。

  4.6车间技术员对本车间贯彻工艺文件负有直接责任,应直接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7生产班组长对本班组贯彻工艺文件负有直接责任,生产班组长应直接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8技术管理部工艺员负责检查公司范围内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处理。

  4.9生产工人必须认真理解工艺文件内容,并按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对工艺文件不了解,应主动向班组长提出培训要求。

  5工艺文件修改

  5.1为了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做到工艺文件齐全、完整、配套,能正确的指导生产,所有工艺文件的修改均需接规定进行。

  5.2所有工艺文件的修改均需经技术管理部经理审核、技术质量总监批准方可生效。

  5.3生产班组长、技术员、操作工应对生产工艺进行经常性的探讨。工艺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不切合实际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建议。

  5.4任何个人均可对工艺文件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车间主任审核,生产总监批准后,转交技术管理部验证,经验证合理的,纳入工艺文件。

  5.5在工艺文件未正式修改前仍按原工艺文件执行。

  5.6凡未按工艺文件修改程序及工艺文件更换通知的内容修改工艺文件的一律按违反工艺纪律论处。

  6工艺文件的控制

  6.1所有工艺文件均属公司保密文件,必须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6.2技术管理部负责工艺文件的受控状态管理。

  6.3技术管理部应建立受控文件的台帐,具体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号、版号、印制份数、下发部门、保管人、更换时间、更换原因等。

  6.4分发到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由车间技术员统一保管,并根据生产需要,交付相应的生产班组长使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回收。

  6.5技术管理部应监督检查工艺文件的使用和保管,严禁未经允许,出现个人私自销毁、复制、泄露的现象。

  6.6为防止工艺文件因使用时间过长,出现伤残、污损等影响使用的现象,技术管理部应每半年将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回收、更换。

  6.7对于由于使用和保管不当引起的工艺文件的损坏,应由生产车间技术员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部进行更换,生产车间不得自行复制和更换。

  7附则

  7.1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制订,经技术质量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2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7.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4:某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规定

  某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满足顾客的要求,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规范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产品开发必须具有前瞻性、适用性、符合性。

  1.3技术质量中心为公司产品的开发部门,技术管理部在技术质量总监的领导下具体开展产品开发工作。

  2开发的立项

  2.1根据产品开发复杂程度和产品的重要程度,产品开发项目可分为:重点产品开发项目、常规产品开发项目和简易产品开发项目三种。

  2.1.1重点产品开发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开发设计周期在6个月以上。

  b)以本公司技术力量不易完成。

  c)本公司尚无同类产品的全新产品项目。

  d)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产品项目。

  2.1.2常规产品开发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开发设计周期在6个月以下,3个月以上。

  b)本公司技术力量容易完成。

  c)公司现有产品类别的丰富和延伸。

  2.1.3简易产品开发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开发设计周期在3个月以下。

  b)本公司技术力量极易完成。

  c)现有产品规格的系列化。

  d)现有的品种改进项目。

  2.2客户需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产品开发设计的主要来源。

  2.2.1营销中心必须定期对公司客户和终端用户进行调查,收集他们的使用意见、性能要求和对产品的期望。营销总监定期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出《产品开发建议书》,提交技术质量总监。

  2.2.2技术管理部经理应根据产品销售意见、公司产品的生命周期、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等信息,制定出《产品开发建议书》,上报技术质量总监。

  2.2.3对于重点产品开发项目,应先由技术管理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需求预测、投入产出分析、配套资源、技术可行性等详细资料。

  2.3技术质量总监根据产品的开发建议和计划,做出产品开发类别的判断,并视类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实施开发设计。

  2.3.1简易产品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技术管理部有关人员,主要评审技术可行性。

  2.3.2常规产品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组织营销总监、技术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评审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

  2.3.3重点产品项目应由总经理组织技术质量总监、生产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技术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参加,必要时应外聘有关专家参加评审。主要评审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生产能力可行性、资金调配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

  2.4所有产品开发设计项目均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5技术质量总监应对每个确立的项目,签发《产品开发任务书》,转交技术管理部,对于重点产品项目的开发,《产品开发任务书》应报总经理批准。任务书的具体内容有:

  2.5.1开发设计的项目名称及内容。

  2.5.2开发设计的日程和进度要求。

  2.5.3开发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责。

  2.5.4项目产品的功能、特种技术要求、法律法规等。

  2.5.5相关部门在组织和技术上的接口,确保信息的传递和衔接。

  2.6产品开发设计项目确立以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为产品的开发设计创造有利条件。

  3开发设计的实施

  3.1常规产品开发项目可由技术管理部经理来组织开发设计人员实施开发,也可由技术管理部经理确定项目负责人,授权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3.2重点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管理部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

  3.3项目负责人确立后,由技术管理部经理组织研发员、工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讨论,项目负责人应制订详细的《产品开发计划书》,经技术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技术质量总监批准。重点产品的开发计划还应报总经理批准。

  3.4《产品开发计划书》应至少包括或涉及下列事项:

  3.4.1开发设计过程所需的各个阶段及其时程。

  3.4.2所要求的审查、验证和确认活动。

  3.4.3开发设计活动有关人员及其职责。

  3.4.4所需资源。

  3.5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填写《产品开发设计进度表》,上报技术管理部经理、技术质量总监。

  3.6技术管理部经理、技术质量总监应及时审核《产品开发设计进度表》,检查、指导产品开发设计工作,做好产品试制的协调工作,并组织阶段评审。

  4产品的试制

  4.1项目负责人应按产品开发计划,提交产品的原材料标准、工艺配方、产品使用说明、工艺路线、技术质量标准等文件。

  4.2由技术管理部研发员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工艺和技术文件组织进行产品的试制,工艺员、中心试验室、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尽力配合,试制出的样品必须能满足产品开发任务书的技术要求。

  4.3项目负责人、工艺员均应参加试制全过程。

  4.3.1在试制过程中,研发员必须做好试制记录,编写试制报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为产品开发设计提供相应的数据。

  4.3.2工艺员应对工艺路线、工艺要求、设备能力等进行观察和记录,为编制工艺文件积累数据。

  4.3.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艺配方、工艺路线进行调整,确保试制成功。

  4.4工艺员也应为工艺路线进行系列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确定出相应的工时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4.5当调整生产工艺配方时,按调整后的生产工艺配方试生产,对生产样品进行全面分析,全面分析结果由质量管理部审批。

  4.6技术管理部在完成小试后,将样品送交有关用户运行试验,以验证小试样品是否能满足用户需要。

  4.7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小试报告及应用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

  5产品试产试销

  5.1工艺文件由工艺员编制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审定,技术管理部经理会签后,转发到生产中心,进行生产准备和产品的试生产。

  5.2试生产的数量一般由技术管理部经理和营销总监、生产总监协商制订,试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核实工艺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可执行性。

  5.3由工艺员根据试生产状况,完善设计资料及全套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设备。

  5.4试生产的产品应由营销总监组织营销中心进行试销,营销总监应及时组织反馈相应意见和数据,填写《试用试销反馈表》。

  5.5技术管理部经理根据反馈意见,组织项目负责人、工艺员对相应的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调整。

  5.6简易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和营销总监共同决定是否进行试产试销。

  6产品开发评审

  6.1在试生产和试销完成以后,技术管理部经理应上报技术质量总监。

  6.1.1简易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营销总监和技术管理部有关人员对产品开发工作进行评审。

  6.1.2常规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开发工作进行评审。

  6.1.3重点产品由技术质量总监上报总经理组织评审。

  6.2各部门评审内容

  6.2.1技术管理部经理和技术质量总监负责对工艺文件进行评审。

  6.2.2营销中心负责对产品的规格、性能、质量标准、外观进行评审。

  6.2.3采购部对原材料的采购供应、价格、保管等进行评审。

  6.2.4生产中心对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稳定性进行评审。

  6.2.5质量管理部对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检验过程、检验要求和质量水平进行评审。

  6.2.6中心试验室对各项理化指标及其稳定性进行评审。

  6.2.7财务中心对产品的成本利润情况进行评审。

  6.2.8对重点产品还应外聘专家对技术、质量的先进性进行评审。

  6.2.9项目负责人负责解答各方面的问题并负责落实意见。

  6.3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结果,填写《新产品评审表》,报相关人员审批。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并是否正式投入生产。

  6.3.1简易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管理部经理审批。

  6.3.2常规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技术质量总监审批。

  6.3.3重点产品开发项目由技术质量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产品标准的编制

  7.1经过评审后,技术管理部应着手整理工艺文件和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

  7.2产品质量标准和工艺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技术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并报技术质量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7.3经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及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管理部发放到生产、质量、采购、营销等有关部门,用以指导生产、质量、采购、销售等工作。

  8产品鉴定与备案

  8.1产品经试制初步定型后,技术管理部应评估是否需要报请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8.2如需要备案,由技术管理部送样到行业权威检测部门进行理化检测,并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设计审查备案,根据情况提出鉴定申请。

  8.3由技术管理部准备和提供检测和鉴定资料,具体包括:

  8.3.1全套设计工艺文件。

  8.3.2产品说明书。

  8.3.3鉴定大纲。

  8.3.4试制工作报告。

  8.3.5设计计算书。

  8.3.6技术工作报告。

  8.3.7标准化审查报告。

  8.3.8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等。

  8.3.9试生产样品。

  9产品有关的更改

  9.1生产、业务、采购、及其他相关单位若有关于原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规格和类别、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工艺参数等有关产品的变更需求,均可向技术管理部提出申请。

  9.2对生产工艺文件的变更,按照工艺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9.3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变更,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和审批,技术管理部按常规产品开发的流程进行处理。

  10附则

  10.1.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制订,技术质量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10.2.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5:公司样品制作作业程序

  公司样品制作作业程序

  样品制作作业程序 编号 GC-P-003 页数 1 OF 2

  1.目的:

  为确保样品规格能够符合客户要求,确保样品顺利完成,特定出此程序

  2.范围:

  客户样品制作,确认与《承认书》皆适用此程序

  3.参考文件:

  3.1 合约审查程序

  3.2文件与资料管制程序

  4.定义:无

  5.权责:

  5.1营业部:样品承认作业管理,样品需求及客户确认,协商样品的要求

  5.2工程部:新样品制作

  5.3制造部:制作样品

  5.4品保部:样品检查,承认书制作

  6.作业内容

  6.1样品需求

  6.1.1当客户有送样需求时,由营业部开“销售令“及相关资料交工程确认是否能够制作或厂内成品仓是否有成品,有成品则可直接取出,没成品则开模制作

  6.1.2工程受理“销售令“应确认是否能够承制且是否能在规定交期完成,若有问题时,由工程将问题点及改善措施记录于“销售令“上,由业务和客户进一步协调或确认并将结果告知工程

  6.1.3营业部所发之“销售令“,相关部门需各分发一份

  6.2样品制作与检验

  6.2.1模具制造一课根据“销售令“及相关的资料制作样品,如仓库有成品则不用制作,业务部只需领料单至仓库领取

  6.2.2如模具在没有修改之情况下有送样需求时由营业部通知制造部排生产,制作之样品由冲压课交由品保部检验,合格后交生技课确认后再转交给营业部

  6.2.3开模新制作好之样品转交品保,由品保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样品尺寸检验报告上

  6.3“承认书“制作

  6.3.1开模新制作之样品检验合格后由品保部制作“承认书“,承认书须注明材质,如有必要则附UL/CAS资料及相关图纸

  6.4送样承认

  6.4.1样品检验合格后由品保部把包装好之样品及“承认书“转交给生技课,由生技课进一步确认后转交给营业部,由营业部送客户承认且由其进行跟催

  6.4.2若客户在承认样品及承认的过程中有疑虑,由营业部与品保及生技课协商确认

  6.4.3签回:样品,承认书经客户承认后由业务交文管中心分发承认书至相关单位,客户在承认时,若发现有不符合之项目,且在承认书上记号并写上如何改正,此时即由工程部检讨是否修改相关图面至符合客户要求

  6.5《承认书》管理

  承认之承认书由文管中心留底,分发给使用单位的承认书由各单位自行保管,承认书上之内容不得自行修改,若客户有设变请参照“工程变更作业程序“,留底之承认书由生技课保存,保存期限至相关图面改版时或停一年后

  7.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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