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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1

  企业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下班接班,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保持对外联系电话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时,必须把电器设备运行等情况的记录向接班员交代清楚。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按章巡视检查,发现电器设备不正常及出现不安全因素时耍立即报告,操作时一人操作,专人监护。

  4,除值班人员和直属专职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经批准须进配电室的,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5、在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除检修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6、要认真落实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各工作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7、高配间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

  二、岗位安全责任制

  l、高配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及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入内。

  2、高低压配电间的门窗应装设铁皮和铁丝网,防止小动物进入。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3、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4,保证变压内和油开关处油质良好,油位适宜。

  5、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搞好环境卫生,严禁在配电间和值班室吸烟。

  7、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晶和杂物。严禁使用电热器取暖和烧物。

  8、配置灭火器材,置于合适方便的位置。掌握“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教起初火灾,会报火警)。

  9、高配间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负责人。

  三、电工岗位责任制

  l、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2、定期对各企业的一切电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并报告。

  3、禁止线路及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装接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4、对于其他企业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线路,应予以拆除。

  5、发现线路老化及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6、掌握“三懂三会”的消防知识(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教初起火灾,会报火警)。

编辑:www.pmceo.Com

篇2: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篇3: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篇4: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篇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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