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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1

  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编辑:www.pmceo.Com

篇2:LZ交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LZ交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所有员工。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人力部在员工入职时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卫生档案。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员工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

  第五条各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 控制程序

  第六条 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第八条生产场所、仓储区存在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应配置事故专柜,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应设置人身冲洗设施和洗手池。

  第九条生产、仓储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穿工作服,戴工作手套和相应的防护器材,防止吸入、食入、入眼与皮肤接触;生产作业场所配置相应的呼吸器。

  第十条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 ,正确使用。根据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使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保用品,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与健康。

  第十一条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生产、储存场所涉及到危害物质要明确指出,使得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3:建设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防治、控制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四条 每年对从事具有职业健康危害的职工进行体检;对其他人员两年进行一次体检;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体验。

  第五条 要提供足够的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所需经费,不得他用。

  第六条 逐步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七条 每年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一次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九条 项目经理要如实告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和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

  第十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具有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

  第十一条 对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 对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做出成绩的要给予奖励。

篇4:职业卫生生物样品检测工作制度

  职业卫生生物样品检测工作制度

  ① 职业卫生生物样品检测业务指南

  医学检验上的生物样品主要是指胃内容物、血液、尿液、血透析液、排泄物以及毛发、指甲等生物材料。生物样品检测是医学技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医学检验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支。生物样品检测工作的目的是为临床或职业病医师在疾病的诊治方面提供客观与科学的检验依据而服务的。

  通过生物样品的定性鉴定,确认病人系何种毒物所致损害,从而可以为临床采取对症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生物样品的定量分析,确定病人体内毒物的量在中毒范围还是致死浓度范围,从而为治疗方案的实施和预后的估计做出准确的判断。形象地说,生物样品检测就象医生的眼睛一样非常重要。

  生物样品检测内容,就其检测方法而言,可以分为光谱法、色(质)谱法、常规化学法以及快速试纸法等;就其检测项目而言,可以分为工业重金属类、农药类、鼠药类、毒品类、安眠药类、抗精神病药物类等。

  各生物样品检测项目的时限:工厂或临床送样:三个工作日;急性中毒送样:6个小时

  职业卫生生物样品检测流程

  ② 职业卫生生物样品检测工作程序(与现场检测工作程序同)

  1. 目的

  为规范职业卫生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包括监测业务受理、采样任务书、合同/委托书评审与签订、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订、仪器管理、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样品交接、报告书编写与审核、报告书发放、资料归档等。

  3. 职责

  3.1 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简称监测科)人员的职责

  3.1.1 业务联系小组负责职业卫生环境监测业务联系、洽谈,安排现场调查时间;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负责人成立监测小组,指定项目责任人;

  3.1.2 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调查,拟订监测方案和合同,准备采样仪器,组织开展现场采样,分析和处理数据,编写报告书,以及编制收费单;

  3.1.3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定计划与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必要时向后勤设备科提出设备购置、维修、租借、降级、报废的申请;

  3.1.4 文件资料管理员负责报告书的发放和材料归档。

  3.2 其他相关科室或人员的职责

  3.2.1 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签发检测合同、现场调查表及监测方案,并审批报告书;

  3.2.2 院办公室参与检测合同、现场调查表及监测方案的拟订和评审,对报告书署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印章;

  3.2.3 样品管理员接收和登记采样样品,并负责报告书的盖章;

  3.2.4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监测工作全程实施质量控制,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3.2.5 实验室人员负责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实验检测报告;

  3.2.6 财务科负责按协议/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收取监测费用。

  4. 工作程序

  4.1 业务联系小组受理用人单位(工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业务委托,填写《业务受理登记表》。

  4.2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负责人成立监测小组,指定项目责任人。由业务联系小组填写采样任务单。

  4.3 监测项目负责人明确监测任务类别及成员分工。

  4.4 项目负责人安排对委托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拟订监测方案,并与委托方协议签订合同。

  4.5监测方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质量管理科确认,合同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4.6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沟通确定现场采样时间;做好采样前准备,包括采样仪器设备、样品收集器、现场原始记录表格及相应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4.7现场采样人员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根据布点计划及采样情况填写相应的记录表;采样工作结束当天,项目负责人填写样品送检单并将样品及送检单一并交至样品管理员处;样品管理员对接收样品的状态进行验收,并负责样品在实验检测前后的储存与安全传递。

  4.8采样工作结束后,监测小组将采样仪器设备交至仪器设备管理员处,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对采样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和核查,并做相应记录。采样设备运输及采样工作过程中,监测小组需做好采样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4.9 实验检测科负责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实验检测报告。

  4.10 项目负责人在质量管理科样品管理员处领取实验报告,并填写报告发放登记台帐;项目负责人对实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编写报告书,并对报告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告书质量审核员负责审核报告书,填写审核记录,通过内审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在样品管理员盖章,形成待发报告交至报告管理人处。

  4.11 监测科按合同规定通知委托方缴交监测费用及领取监测报告。

  4.12 报告书管理员负责报告书的发放、材料存档与相应记录。每份归档报告均应有相应的归档记录表,定期将报告移交至质量管理科时应填写《监测科与质量管理科的报告交接记录》。

  5. 相关文件

  5.1 主要法律和法规

  6. 相关表格

篇5: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工作制度

  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工作制度

  ① 职业卫生现场检测业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并定期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开展劳动卫生工作的基础。它可以了解工作场所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它们存在范围与强度(浓度),为评价工作人员接触毒物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危险性提供依据。经常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及时了解有害因素的产生、扩散、变化的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并为采取防护措施提供依据。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同样可以为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指导工作,当事故发生时可启动预案减少企业损失。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内容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具体可分为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射线等;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检测时限:在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报告书发放时间为15个工作日。

  职业卫生工作场所现场检测流程图

  ②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职业卫生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包括监测业务受理、采样任务书、合同/委托书评审与签订、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订、仪器管理、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样品交接、报告书编写与审核、报告书发放、资料归档等。

  3. 职责

  3.1 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简称监测科)人员的职责

  3.1.1 业务联系小组负责职业卫生环境监测业务联系、洽谈,安排现场调查时间;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负责人成立监测小组,指定项目责任人;

  3.1.2 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调查,拟订监测方案和合同,准备采样仪器,组织开展现场采样,分析和处理数据,编写报告书,以及编制收费单;

  3.1.3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定计划与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必要时向后勤设备科提出设备购置、维修、租借、降级、报废的申请;

  3.1.4 文件资料管理员负责报告书的发放和材料归档。

  3.2 其他相关科室或人员的职责

  3.2.1 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签发检测合同、现场调查表及监测方案,并审批报告书;

  3.2.2 院办公室参与检测合同、现场调查表及监测方案的拟订和评审,对报告书署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印章;

  3.2.3 样品管理员接收和登记采样样品,并负责报告书的盖章;

  3.2.4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监测工作全程实施质量控制,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3.2.5 实验室人员负责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实验检测报告;

  3.2.6 财务科负责按协议/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收取监测费用。

  4. 工作程序

  4.1 业务联系小组受理用人单位(工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业务委托,填写《业务受理登记表》。

  4.2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负责人成立监测小组,指定项目责任人。由业务联系小组填写采样任务单。

  4.3 监测项目负责人明确监测任务类别及成员分工。

  4.4 项目负责人安排对委托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拟订监测方案,并与委托方协议签订合同。

  4.5监测方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质量管理科确认,合同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4.6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沟通确定现场采样时间;做好采样前准备,包括采样仪器设备、样品收集器、现场原始记录表格及相应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4.7现场采样人员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根据布点计划及采样情况填写相应的记录表;采样工作结束当天,项目负责人填写样品送检单并将样品及送检单一并交至样品管理员处;样品管理员对接收样品的状态进行验收,并负责样品在实验检测前后的储存与安全传递。

  4.8采样工作结束后,监测小组将采样仪器设备交至仪器设备管理员处,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对采样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和核查,并做相应记录。采样设备运输及采样工作过程中,监测小组需做好采样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4.9 实验检测科负责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实验检测报告。

  4.10 项目负责人在质量管理科样品管理员处领取实验报告,并填写报告发放登记台帐;项目负责人对实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编写报告书,并对报告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告书质量审核员负责审核报告书,填写审核记录,通过内审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在样品管理员盖章,形成待发报告交至报告管理人处。

  4.11 监测科按合同规定通知委托方缴交监测费用及领取监测报告。

  4.12 报告书管理员负责报告书的发放、材料存档与相应记录。每份归档报告均应有相应的归档记录表,定期将报告移交至质量管理科时应填写《监测科与质量管理科的报告交接记录》。

  5. 相关文件

  5.1 主要法律和法规

  6.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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