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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工艺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4

  某公司工艺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的工艺管理,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2工艺文件是用以指导技术操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劳动组织、工艺检查等工作的技术文件。

  1.3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加强计划管理、做好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和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保证。

  1.4所有生产工艺均应编制成文,形成工艺文件,以确保给正常的生产活动提供正确的依据和指导。

  1.5工艺文件一经批准,便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

  2工艺管理组织及职责

  2.1本着“相互服务、相互监督”的原则,公司的工艺管理工作主要由技术质量中心和生产中心负责。

  2.2技术管理部作为公司的工艺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2.1收集科技信息,制订并实施工艺发展规划。

  2.2.2组织开展实施工艺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推广新方法、新工艺。

  2.2.3对经生产验证成功的新品,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

  2.2.4对原有工艺进行优化、简化,修改并替换原有的工艺文件。

  2.2.5为了保证工艺文件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技术管理部在编制工艺文件时,应积极要求生产中心配合。

  2.3生产中心作为工艺执行部门,其职责是:

  2.3.1配合技术管理部进行产品工艺的调查及审查。

  2.3.2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工艺装备、工艺文件的管理。

  2.3.3根据生产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状况,协助技术管理部制订、修订原辅材料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标准。

  2.3.4审核、验收并保管工艺文件,根据不同品种的产品下达相应的工艺单。

  2.3.5根据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提出工艺改进要求。

  2.3.6配合技术管理部的新品试生产和相应工艺文件的编制。

  3工艺文件编制

  3.1工艺文件的编制时机

  3.1.1工艺文件一般应在新产品试制后,编制出初步文件,便于指导试生产。

  3.1.2在试生产成功,经过新产品评审后,技术管理部应根据试生产的实际状况,完善、规范成为正式文件。

  3.2编制工艺文件的要求

  3.2.1工艺文件应保持先进性,编制时要认真总结吸纳国内外先进的操作方法和经验,以及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3.2.2工艺文件应具备现实性,即在编制时要考虑到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性能,工人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3.2.3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保证工艺文件具有群众基础,做到切实可行,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3.3正式文件应及时编制,并经会签审定后方可生效。

  3.4在会签审定时,必须把文件内容所涉及的资源来源、技术标准、原项目任务书、新工艺、新材料,初步文件等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给会签者参考。

  3.5工艺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3.5.1工艺文件由技术管理部工艺员起草,技术管理部经理从规范性上给予指导。

  3.5.2在技术管理部经理的组织下,由生产总监、质量管理部经理、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组成讨论审定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讨论、审定后定稿。

  3.5.3由技术管理部整理出报批稿,经技术管理部经理、生产总监会签,技术质量总监批准后发布实施。

  4工艺文件发放与应用

  4.1经批准的工艺文件由技术管理部统一发放到生产中心。未经批准的的工艺文件一律不得发放,更不得投入正式生产。

  4.2工艺员应对工艺文件的质量和协调性负责,生产车间在贯彻工艺文件时出现不能解决的工艺技术问题,工艺员应积极主动及时帮助解决。

  4.3工艺员应就新工艺文件及时向生产车间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全部掌握为止。

  4.4对于新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的设备,工艺员应协助设备人员对生产车间技术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设备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5生产总监对生产中心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并应积极创造贯彻工艺文件的有利条件,如发现工艺文件有问题需修改时,应按修改程序办理。

  4.6车间技术员对本车间贯彻工艺文件负有直接责任,应直接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7生产班组长对本班组贯彻工艺文件负有直接责任,生产班组长应直接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8技术管理部工艺员负责检查公司范围内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处理。

  4.9生产工人必须认真理解工艺文件内容,并按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对工艺文件不了解,应主动向班组长提出培训要求。

  5工艺文件修改

  5.1为了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做到工艺文件齐全、完整、配套,能正确的指导生产,所有工艺文件的修改均需接规定进行。

  5.2所有工艺文件的修改均需经技术管理部经理审核、技术质量总监批准方可生效。

  5.3生产班组长、技术员、操作工应对生产工艺进行经常性的探讨。工艺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不切合实际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建议。

  5.4任何个人均可对工艺文件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车间主任审核,生产总监批准后,转交技术管理部验证,经验证合理的,纳入工艺文件。

  5.5在工艺文件未正式修改前仍按原工艺文件执行。

  5.6凡未按工艺文件修改程序及工艺文件更换通知的内容修改工艺文件的一律按违反工艺纪律论处。

  6工艺文件的控制

  6.1所有工艺文件均属公司保密文件,必须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6.2技术管理部负责工艺文件的受控状态管理。

  6.3技术管理部应建立受控文件的台帐,具体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号、版号、印制份数、下发部门、保管人、更换时间、更换原因等。

  6.4分发到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由车间技术员统一保管,并根据生产需要,交付相应的生产班组长使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回收。

  6.5技术管理部应监督检查工艺文件的使用和保管,严禁未经允许,出现个人私自销毁、复制、泄露的现象。

  6.6为防止工艺文件因使用时间过长,出现伤残、污损等影响使用的现象,技术管理部应每半年将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回收、更换。

  6.7对于由于使用和保管不当引起的工艺文件的损坏,应由生产车间技术员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部进行更换,生产车间不得自行复制和更换。

  7附则

  7.1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制订,经技术质量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2本规定由技术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7.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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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制造公司工艺纪律管理规定

  制造公司工艺纪律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艺纪律管理,以便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三条 技术科是工艺纪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艺纪律检查,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第四条 工艺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

  1、所有的工艺文件,均应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生产组织与安排,应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3、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产品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4、所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必须确保其正常运转,做到安全、可靠并满足工艺要求。

  6、所有计量器具均保持按周期进行检定,并保持量值正确统一。

  7、所有上岗人员均应经过培训,符合岗位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并做到定人、定机、定工种。

  第五条 生产现场工艺纪律管理的主要内容:

  1、所有操作者应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工作中应按产品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于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与工艺有关的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并保持。

  2、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电工及无损探伤检测人员等应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需经验证、鉴定合格并纳入工艺技术文件后,方可正式使用。

  4、工件转序、起吊、运输,装卸,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野蛮作业,以消除因此而造成的磕、碰、划伤。

  5、生产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现场“三按”规定和工序过程控制及符合性规定。

  6、抓好以定置管理为中心的现场管理优化工作,保证物流、传递等符合要求。

  7、抓好工艺卫生,保证产品关键部位及关键零、部件的清洁度。

  第六条 工艺文件“三性”:

  1、技术文件的正确率、完整率、统一率,均应达到100%。

  2、一般工序应达到90%,关键工序应达到100%。

  3、工艺文件应齐全、完整,签字应齐全、规范,记录表格应统一,内容应准确、完整。

  4、工艺文件修改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七条 设备完好率应满足工艺要求:

  1、一般设备应达到90%。

  2、关键设备应达到95%。

  3、关键工序在用设备的精度必须满足工艺要求。

  第八条 工艺装备的完好率应满足工艺要求:

  1、一般工艺装备检定率应达到95%。

  2、关键工序的在用工艺装备检定率应达到100%。

  第九条 所有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均应达到100%。

  第十条 定人、定机、定工种的“三定”合格率:

  1、一般岗位应达到95%。

  2、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应达到100%。

  第十一条 风、水、电、气等能源供应质量应能满足工艺参数要求。

  第十二条 所有投产的材料、实物,应符合产品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如用代料时,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 生产制造过程应做到,冷加工件配备必要的工位器具;各工序完工后是否做好工序清理工作,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即焊接的焊渣,加工的切屑、切屑液、飞边、毛刺,油漆的腻子等不得带入下道工序特别是装配,装配的切屑、焊渣、油污、杂物等不得带入包装箱内。

  第十四条 技术科应按月组织工艺纪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人员进行工艺纪律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艺纪律检查的重点和措施要求。检查所发现的违反工艺纪律规定的行为,均应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将责任落实到责任者。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篇3:制造公司工艺路线管理规定

  制造公司工艺路线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艺管理,使生产设备得到合理利用,保证产品零、部件从毛坯生产到成品包装入库的全部工艺过程合理运行,缩短生产制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及备品、配件生产过程工艺路线的管理。

  第三条 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工艺路线,并依据具体情况提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 工艺路线的设计与管理,应采取物料跟随经济协作合同走向的办法组织完成。

  第五条 工艺路线设计的原则

  1、在确保符合质量的前提下,工艺路线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尽可能减少零部件不必要的往返传递。

  2、工艺路线设计,应遵循生产单位自身能生产的不转到其他单位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 工艺路线设计的依据

  1、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

  2、产品工艺方案和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

  3、设备规范和内部运输传递过程中的约束条件;

  4、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

  5、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第七条 工艺路线设计所依据的产品图样,应经过工艺性审查并有工艺人员签字。

  第八条 设计图样的修改或增减零、部件,均应经工艺路线人员在修改联系单上签注意见。否则,不得修改。

  第九条 工艺路线修改,必须坚持“谁设计,谁修改”的原则。其他人员要求修改时,应书面提出,经工艺路线设计人员确认后下发修改通知。

  第十条 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涂漆、防锈、包装、酸冼、取样、化验、试压、探伤、机械性能试验等工作,在工艺路线中不做表示,按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需外协完成的零、部件,在工艺路线中应以“协作”表示。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篇4:制造公司工艺技术准备工作规定

  制造公司工艺技术准备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艺管理,强化产品工艺技术准备过程的控制,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产品工艺技术准备,应按用户提供的设备清单所给出的数量编制各类工艺文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技术准备过程的控制管理。

  第四条 技术科负责编制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技术科负责按计划组织制(修)定通用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材料定额等,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技术科负责按计划做好劳动定额标准的制(修)定与贯彻落实工作。

  第七条 技术科应针对重大新产品或重大老产品的改进工作,组织做好工艺调研工作。

  第八条 工艺人员应参加产品合同评审工作。评审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1)合同标的,在本厂制造的可能性分析;

  (2)估算因工艺原因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加因素;

  (3)有无需进行科研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是否影响交货期;

  (4)有无贵重的材料,可用其他材料代替的可能性建议;

  (5)技术条件及技术协议中,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及有关标准的理解。

  第九条 产品合同签订后,应给参加评审的工艺人员复制、下发评审记录,以便提前对评审中的难题和关键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条 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

  1、需进行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的范围:

  (1)所有开发设计的新产品及改进设计的老产品;

  (2)未生产过的产品或备件;

  (3)外来图样或未经转化的产品;

  (4)所有产品的备品、备件。

  2、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3、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均应填写《产品工艺性审查记录表》,并分发各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工艺方案设计与评审:

  1、对于尚无成熟工艺可用的新产品和结构及工艺上有重大改进的老产品,应制定工艺方案,并经有关人员评审。

  2、工艺方案经评审后,应报公司级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工艺路线设计规定:

  1、原则:

  (1)为了尽可能减少零、部件不必要的往返传递,应直接指出生产单位。

  (2)应尽可能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完成。

  (3)定型产品的备件在制品明细表上的工艺路线应与整机产品中该零件已有工艺路线相一致。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若确需变动时,应在工艺文件中注明。

  2、工艺路线设计,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工艺路线的修改:

  (1)必须执行“谁设计、谁修改”的原则,即原则上除负责设计的工艺人员外,其他人员只有建议权,无修改权。

  (2)工艺路线修改,必须下发有工艺人员签名的《技术资料更改通知单》。

  4、产品工艺设计图样修改时,负责修改的部门应转送《技术资料更改通知单》,经工艺人员签发相应的工艺路线。

  第十三条 工艺规程设计

  1、凡公司属各单位生产的产品,无论从何种渠道组织生产,均应设计专用工艺规程、选用通用工艺规程或转化需方提供的工艺规程。

  2、原则上,应选用通用规程,并将通用规程下发到有关生产单位执行。

  3、各专业的《工艺守则》和《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应通过职工培训让所有涉及人员掌握并在生产实践中执行。

  4、工艺规程的设计,应执行《工艺规程设计》技术标准,在设计过程中应提出必需的专用和外购工具、工装、和组合夹具。涉及有关专业时应采用联系单的方式进行。

  5、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及其控制,按《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控制管理规定》执行。

  6、所有工艺规程,均应按照难易程度进行审核,重大、关键件或综合性工艺规程还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工艺装备的选择与设计:

  1、工艺装备的范围包括:刀具、夹具、模具、辅具、计量器具、工位器具、专用工具(工装)等,工艺人员在进行工艺方案和工艺规程设计中,应把工艺装备进行分类选择,用专用表格进行汇总并发至有关单位做好准备。

  2、选择工艺装备的依据是:已有的工艺方案、工艺规程及工序要求、工序选用的设备状况及其结构、操作要求、工艺装备手册、图样、标准样本、说明书等。

  3、选择工艺装备的原则是: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工艺装备数量、安全方便、尽量选用标准工艺装备或典型结构。

  4、选择工艺装备的程序:按照工艺规程要求,确定工艺装备满足的功能;确定工艺装备的类型、规格及数量;填写专用工艺装备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通用工装明细表、组合夹具汇总表。重大、关键工装还应填写工装设计任务书。

  5、专用工装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工装设计程序执行:

  (1)分析研究产品图样及工艺规程,了解被加工产品的特点,选用设备的型号及规格、参数,对明细表和任务书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2)应进行总体布局,绘制结构示意图,设计主要件,进行必要的刚度、强度、受力等分析计算。

  (3)选定方案后,确定总体设计。重大、关键工装应进行方案评审。

  (4)绘制装配图、零、部件图,填写专用工装汇总表和外购件明细表。

  (5)按重要程度,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6、专用工装汇总表的填写,应注意把“借用”、“借发”予以区别。

  第十五条 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的编制:

  1、生产前技术准备中,应明确制定材料消耗定额工作。

  2、材料消耗定额,应依据产品整套零、部件图样及明细表或产品明细表(电子版)、完整的工艺规程和材料规格、价格目录以及各种加工余量标准、下料公差标准等技术文件资料编制。

  3、材料消耗定额编制的原则是:“先进合理、促进节约、供应可能”。为此,编制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收集资料,了解定额执行情况,对定型产品进行验证,并结合工艺技术进步等不断予以改进。

  4、工艺消耗定额,应按单台(套)产品进行汇总。

  5、涉及贵重材料时,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产品工时定额的编制:

  1、工艺工时定额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先进、合理;

  (2)充分考虑图样和工艺要求、设备性能、工装、毛坯余量、材质及状态、加工批量、劳动组织等因素。

  (3)严格依据劳动定额标准编制。

  2、产品工艺工时定额,必须按工作令,分工序、分设备进行编制,并及时发至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工艺文件的修改:

  1、工艺文件修改的范围:

  (1)设计修改涉及的工艺变动;

  (2)生产实践已经验证出原工艺设计有明显的不合理问题;

  (3)有更先进的和可靠的工艺手段;

  (4)操作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5)新工艺、新技术在实践中取得成果,并通过技术鉴定需纳入正式工艺规程的。

  2、修改原则:

  (1)坚持执行“谁制定、谁修改”的原则,即除负责制定工艺文件的工艺人员外,其他部门人员均不得修改。

  (2)修改时,必须填写工艺文件修改通知单,凭“通知单”所列内容进行修改,并将“通知单”留存。

  (3)修改后的工艺文件必须保证做到“正确、完整、统一”。

  (4)因设备负荷、工装未到、材料代用等临时问题需变更工艺文件时,应只做临时修改,但不得修改正式的工艺文件。

  3、修改程序:

  (1)填写工艺文件修改通知单,注明相关的修改文件及修改单编号,以及本次修改的标记和修改日期。

  (2)办理修改审批手续,并与被修改的文件审批手续相同,权限也应一致。

  (3)按修改通知单所列内容进行修改。

  4、修改方法:

  (1)修改时,不得涂改,应用细实线划去不要内容,使划去部分仍能看清,并在附近填写更改内容。

  (2)图样修改时,应将需改的尺寸、文字用细实线划去,图形用细实线“×”打掉,然后填写新尺寸或文字,并在附近画出更改后的图形。

  (3)应在修改处注明本次修改的标记。

  (4)在修改文件表尾的更改栏内填写本次修改用的标记、更改处数、日期和修改人姓名。

  (5)遇经多次修改后,图样、文件模糊不清和虽是初次修改但因修改内容多,不能保证清晰时,应重新描晒或抄写。

  (6)重新抄写或描晒的工艺文件底图的更改栏内,应在“标记栏”内填写重描前本次更改所用标记;在“处数栏”内填写“重抄”或“重描”字样;“签字”和“日期栏”内由负责复核的工艺人员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日期。

  (7)换发新工艺文件时,应将旧文件收回,并加盖“作废”章,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工艺验证及工装验证:

  1、对于主导产品中的关键零件的关键工序、精度要求高的大型工装、焊接工艺评定和一定量的热处理工序,应进行工艺验证和工装验证。

  2、工艺验证或工装验证,由制定产品工艺文件的工艺人员在参加工艺性审查或工艺规程制定过程中书面提出,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3、工艺验证和工装验证,应参照《工艺验证》和《工艺装备验证规则》标准执行,验证过程中应及时填写验证记录,写出验证总结,所有参加验证的人员应签名。

  4、工艺验证和工装验证,允许采用通过对生产中首件加工件进行检查等方法实施,但应做好专门的记录和鉴定性结论。

  第十九条 工艺总结:

  1、每台产品在生产完毕后,均应做好包括:工艺和工装验证、工装利用率统计情况、重大工艺方案和规程执行及变动情况、对产品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等内容的总结工作。

  2、工艺总结经相关人员讨论后应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第二十条 产品工艺技术准备工作,应作为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予以重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产品工艺技术准备拖期,影响到产品制造周期的行为,尤其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的行为,均必须按照有关考核规定进行处罚,考核涉及罚款应落实到责任者个人。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篇5:园林公司景观工艺部惩罚规定考核标准

  园林公司景观工艺部惩罚规定考核标准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根据情节扣1-5分;

  2.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对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返工浪费原材料,扣1-5分;

  3.服从现场领导,协调好各工序的流程,不要因本工种影响工程进度,否则扣1-3分;

  4.对工程的工艺负主要责任,注意节约原材料,一次没有用完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回收,不要乱丢乱放,否则扣5-10分;

  5.经常监督检查,要敢说敢管,否则扣1-3分;

  6.按施工图纸施工,不能随意篡改,否则扣2-4分;

  7.和甲方积极配合,不能因工作与甲方发生口角,遇到问题及时与公司沟通,否则扣5-10分;

  8.没有本工种活时,找工程部长安排零活,否则扣2-4分;

  9.与技术部密切配合,如因配合不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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