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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公司管理制度:福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07

  策划公司管理制度:福利制度

  员工福利制度

  公司福利

  公司薪酬福利政策的宗旨在于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员工,并将员工薪酬与其业绩紧密联系起来。

  1、 补贴:

  交通补贴

  公司为业务员及外派驻场员工提供交通补贴,补贴视具体情况而定。

  餐费补贴

  根据目前的用餐状况,所有员工可享受人民币每月100元的餐费补贴。

  2、 工装配备: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需要的工装,在职一年的公司员工工装费用全额补贴。

  3、保险:

  社会保险

  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威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在职一年的优秀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

  a. 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 工伤保险

  d. 失业保险

  e. 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中个人支付部分由员工本人承担。(具体缴交比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4、 带薪年假:

  新员工在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7天的带薪年假。

  5、宿舍:

  公司对外地来威工作的员工提供单身宿舍。住宿的员工须遵守有关宿舍管理规定。

  6、娱乐活动:

  公司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营造轻松健康的工作环境。这些活动不仅是很好的娱乐,而且可以增强您的体质,改善您的精神面貌。

  7、节庆福利:公司会根据国家规定的重要节庆给员工发放礼品或礼券,让您的假日更加温馨愉快。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PM集团薪酬福利制度

  PM集团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组成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用三部分构成,薪酬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1、基本工资为保障部分。

  2、员工享有企业效益奖金。

  3、员工福利费用组成部分:社会养老保险、节日福利等。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按周支付工资,每周二支付上周工资。员工工资直接存入指定的员工个人银行帐户。

  2、新员工试用期工资由所在部门申请,办公会确定。

  3、转正定级:新员工3个月试用期满、经转正考核合格的,由部门经理会同行政管理部根据其岗位及工作能力拟定正式工资级别并经办公会研究,报PM集团批准。

  三、薪金调整机制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务变更。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四、假期规定

  1、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凭结婚证书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婚假因工作繁忙中断的,根据工作岗位,如婚期在7天内,可由部门经理安排在本年度内补假,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补偿。如到外地(指回原籍和配偶原籍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2、产假

  (1) 公司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在产假期间,公司只能发放基本工资,如果女员工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

  (2)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不享受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有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假期继续休假者,从续假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发放60%工资,半年之内停薪留职,超出半年者公司予以辞退。

  (3)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不享受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有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假期继续休假者,半年之内停薪留职,超出半年者公司予以辞退。

  (4)临时工产假60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

  (5)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30天产假,满四个月给予42天的产假;员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环、人流、绝育),按医院证明给予休息时间,休息、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300元/月。

  (6)自小孩生至一周岁,女方每天享有一个小时喂奶时间。此假不能累计、折现。

  3、事假

  (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请事假一天以上者按30天为基数计扣工资。

  4、 病假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本单位办公室存档。

  (2) 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三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医院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列事假第四条办理)。

  五、劳保: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为其投保养老保险。

篇3:资产管理公司福利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福利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在职员工

  第二条 福利项目:

  1、法定节假日及年假:员工依法享受法定假期及年假,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休假时间。

  2、病假、事假:参照《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3、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参照《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执行,婚假需在婚姻登记后三个月内使用。

  4、节假日补贴:遇传统节日,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而给予的补贴,标准根据规定执行。

  5、专项补贴:

  标准根据规定执行 6、社会保险:

  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贺仪与奠仪:

  约定俗成办理。

  8、体检:

  1)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每年为全体员工进行一次体检。

  2)经体检不合格的员工,公司认为有必要采取限制措施时,员工应无条件的服从公司的安排。

  9、员工活动:

  1)公司根据情况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兴办员工福利设施。为员工提供体育、文化、娱乐、保健、休息、就餐等公共福利。

  2)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项团体活动,包括体育比赛、节日聚餐、旅游、拓展训练、与外部单位的联谊会等。

篇4:建筑施工员工福利制度

  建筑施工员工福利制度

  1.总则

  为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使员工能够舒心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保险

  1)社会保险

  公司为正式聘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为参保员工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台帐,准确掌握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保险费扣缴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1)新增员工参加社保或因岗位调整,涉及缴费工资标准调整的,均于转正或调整的次月进行申办或变更。

  (2)员工离职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社会保险缴费中止,保险关系转移事宜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

  2)其他保险

  (1)公司为生产部和项目部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公司根据发展情况为员工办理其他商业保险。

  3.车辆配备

  (1)因工作需要需购车的主管级及主管级以上员工以及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领导批准的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按照工作需要与公司形象需要相结合、业务需要与配车资格相一致的原则配置车辆。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时,须一次性还清未还车款方能离职,否则公司按协议追究当事人及担保人责任。

  4.其他福利制度

  (1)公司员工可享受劳动保障、节假日慰问等福利。

  (2)每年发给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各按每人2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3)节日发放过节费,标准如下:

  ①元旦、“五一”、国庆、周年庆,按每人3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②春节按每人5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③端午、中秋,按每人2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④“三八”妇女节(指女员工)、“九九”重阳节(指50岁以上人员)按1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4)员工生日按每人100元发放,赠贺卡一张,以示祝贺。

  (5)员工结婚公司给予600元的贺金,以示祝贺。

  (6)公司为在现场工作的员工解决食宿问题。

  (7)每年定期安排员工体检身体。

篇5: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五部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第二条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办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 员工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 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行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 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按照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历,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根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 津 贴

  第八条 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专门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具体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

  第四章 年终奖励

  第九条 年终奖励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条 年终奖励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 每位员工年终奖励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12

  2、奖励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确定。

  第五章 “四金”

  第十二条 “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享有。

  第十四条 “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办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 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 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 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 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 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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