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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资产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07

  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1、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个人。

  2、规范和健全公司资产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3、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4、对相机等移动设备的使用建立使用登记制度,专人保管,保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5、每半年由财务人员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要帐物相符。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购进固定资产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7、凡有损坏办公设施设备的,都应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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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路桥集团资产管理专员职务说明书

  路桥集团资产管理专员职务说明书

  岗位名称 资产管理专员 岗位编号 JT-QG-023

  所在部门 企业管理部 岗位定员 2人

  直接上级 企业管理部经理 所辖人员

  直接下级 岗位分析日期

  本职:负责对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物资的管理,负责集团产权管理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完成企业管理部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责一 职责表述:负责对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其它生产物资的管理

  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资产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指导设备租赁事业部的设备统计、管理工作

  对集团公司各种生产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抽查

  协助设备租赁事业部制定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配置、租赁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进行监督

  配合领导审核设备租赁事业部机械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并协助其做好平衡调度和积压报废处理等工作

  配合领导审核设备租赁事业部周转材料的购置计划,并协助其做好平衡调度和积压报废处理等工作

  及时跟踪、了解设备租赁事业部的机械设备检查结果,掌握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态

  配合领导进行机械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的考查与招标,做好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负责协调事业部之间设备的调配

  负责所有生产车辆年检、保险等手续的办理

  职责二 职责表述:负责集团产权管理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职责三 职责表述:完成企业管理部经理交办其它各项工作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机械设备的检查权

  对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实施的监督权

  对机械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的建议权

  责任:

  工作协作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 各事业部

  外部协调关系 物料供应单位等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 大专或以上学历

  专业 机械相关专业

  经验 3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知识 熟悉本行业所用机械设备的相关知识,熟悉招标工作的运作流程

  技能技巧 能够熟练使用工作用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个人素质 具有较强的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

  其它:

  使用工具设备 计算机、电话、传真机、打印机、Internet/Intranet网络

  工作环境 固定的办公室

  工作时间特征 正常工作时间

  所需记录文档 机械设备台帐、招标计划、汇报文件、报告、总结、集团公司文件等

  考核指标:

  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机械设备台帐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

  考勤、服从安排、遵守制度

  职业发展:

  备注:

篇3:人文学院社会捐赠资产管理办法

  人文学院社会捐赠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接受社会捐赠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捐赠资产使用效益,按照《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资产是指所有以学校为捐赠对象的捐赠资产,包括海内外个人、机构及社会各界所捐赠的资金、有价证券、房产、设备、图书、物资等。

  第三条 接受捐赠资产时,要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

  第四条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应与捐赠者签署捐赠协议,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第五条 财务处负责捐赠款项的管理,并按捐赠人的意愿用好捐赠资金。收到货币捐赠时,财务处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以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收到捐赠的有价证券要按实入帐。

  第六条 收到捐赠实物资产(房产、设备、图书、物资)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实物资产入帐手续,需要过户的资产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对捐赠者指定用途的房产、设备、物资,应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为加强对捐赠资产的监督管理,财务处应会同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学校报告接受社会捐赠资产的情况,包括:捐赠资金的使用投向及发挥的效果,捐赠资金的增值以及捐赠资产的管理等,并向捐赠者提交书面报告,在校内公示,以接受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20**年9月1日试行的《上海外国语大学sd经济人文学院社会捐赠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4: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保证机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省总工会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登记、部门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 办公室设立资产管理员岗位,对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分为三类:房屋、一般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

  1、房屋: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存量房、职工生活临时用房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3、其它固定资产:指除上述资产设备外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购置固定资产申请单,经办公室核准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机关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具体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相关事项。购入后应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票、固定资产申请单等凭证,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及领用手续。

  第七条 调出、变卖、损失、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资产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商定后依程序和有关规定共同办理。资产管理员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调出或注销固定资产减少手续。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配置等进行具体管理。

  第九条 资产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十条 资产管理员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和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在其办理所有资产交还手续,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参照本办法进行购、领登记和管理。

篇5: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为了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学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学院固定资产是指由学院及其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以下简称学院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达到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一是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学校占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一般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用房、教职工宿舍等;建筑物一般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内的电梯、通用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是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分析测试仪器、体育器械等。

  三是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活动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的交通工具、家具等。

  四是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或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五是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和下属其他单位阅览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种类书籍。

  六是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种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二、管理原则和管理机构

  学院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国资处为学院一级管理机构,管理学院资产,并对学院的资产进行统一登记汇总。负责监督。

  学院各相关处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并对所管理的资产建立帐册进行登记,分别是:

  后勤管理处负责学院本部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家具用具和办公设备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后勤保卫二处负责医学院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家具用具和办公设备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院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及所有图书资料资产的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小车及客车的管理。

  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三、资产登记与建帐

  凡属学院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归口部门凭第四联登记入帐并将第二联、第三联交报帐员到国资处办理验证签章,凭第三联到财务部门报帐。

  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院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院内各单位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单位所占用学院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四、资产使用与转移

  学院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为降低办学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单位收取成本管理费。

  使用单位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使用单位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国资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报告院领导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院财务。月末,将资产处理情况报国资处。

  学院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除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必须经分管院长审批,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借用手续,调出学院时应如数归还,人事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五、资产报废(损)、报失

  学院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学院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单位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告单》,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年终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呈报国资处,并报院领导审批。

  报废的资产一律由国资处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学院财务。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院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学院保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六、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院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学院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国资处。国资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院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呈报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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