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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请假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07

  策划公司管理制度: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制度

  1、病假:

  员工患病需要休息,应持有区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并向部门经理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超过3天(含3天)者,需将《病假证明单》交公司总裁签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公司总裁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婚假:

  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职工享受婚假3天,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结婚的职工享受婚假10天。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提交《婚假申请》,以便公司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

  3、事假:

  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含2天)需以书面的形式向总裁请假,经批准后予以生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方式向公司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如未办理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不满1天的按1天计。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消假上班。因故需延长假期时应申请续假,对于请假外出不能如期返回者,应经部门经理同意(若患病还应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回公司后补办手续。未经经理批准且未按期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丧假:

  职工父母、配偶、子女或职工配偶的父母丧亡需要本人料理者,给予丧假3天。

  5、产假:女职工婚后计划内怀孕满9个月的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限为5个月。男职工配偶生育时,为照料女方生育,允许其请休护产假3天。

  职工请休上述假期,期间含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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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学院出勤请假考核制度

  职学院出勤请假考核制度

  教职工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努力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为严肃纪律,奖勤罚懒,特制定如下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教职工请假1天由系部、处室(单位)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人事处负责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分管院领导批准;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由院长批准;15天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查批准。院领导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请假离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权限的负责人及院领导批准后,教学人员到教务处办理好调课手续,行管人员安排好工作后,将请假条交人事处备案,回校工作时及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如不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时间将延续计算。除灾祸和重病外,凡电话请假的作旷工论处,生病者须及时通知学院,再凭医院病历、处方、发票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规定

  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单位定点医院检查诊断并开具病休证明,经学院批准同意方可休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执行。即: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病休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发90%的工资,年病休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发70%的工资;工作年限已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年病休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发80%的工资,6个月以下的发100%的工资。病休期间不计发岗位津贴。连续请病假超过7天的从第8天病假开始不计发生活补贴和误餐费。

  患癌症、重精神病的教职工,由地、市以上医院或地、市以上肿瘤、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学院行政领导批准,在停止工作治疗期间,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和生活补贴。

  事假:

  教职工确有重要事情请假者,经学院批准,可给予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岗位津贴。全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7天,超一天扣1天的标准工资,并不计发生活补贴和误餐费。

  婚假:

  按照有关规定一般为3天,晚婚假为15天(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3周岁以上结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安排在寒暑假中休假。配偶在外地市工作需到外地市结婚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调好了课、作好了工作安排的,岗位津贴照发,超过3天不计发岗位津贴。

  丧假:

  按照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需到外地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调好了课,作好了工作安排的,岗位津贴照发。

  探亲假: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进行,原则上不批探亲假。

  产假:

  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产假期间不计发岗位津贴。

  4、教学人员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计一次迟到或早退);旷课一节扣工资40元,迟到、早退三次计旷课1节。行管人员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5元,超过10分钟扣10元(计一次迟到或早退);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迟到、早退三次计一天旷工;旷课、旷工均不计发岗位津贴。

  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及活动未经请假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以上各扣除款项均与年终奖挂钩,年终奖按1:1比例扣发。

  考核办法:

  1、各系部、处室(单位)每日分上、下午进行两次出勤登记,一月一次考核总结,于月底前交人事处汇总。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查岗。

  2、全院实行统一的出勤考核与岗位津贴挂钩的办法进行院内核算,并于考核后的下月计发岗位津贴。

  3、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事假15天以上,旷工2天,旷课4节以内者,年终综合考核最高为“基本称职”;全年累计旷工3天,旷课6节以上,原则上年终综合考核为“不称职”,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并扣发全部年终奖金;教学人员全年旷课8节,行管人员全年旷工4天,予以辞聘,并扣发全部年终奖金。病假按考核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教学系统出现缺课等责任事故,由各系部核实,归口教务处审定,按旷课处理,报请主管院领导或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由教务处通报处理结果,交人事处备案;行管人员出现缺岗等责任事故,由处室(单位)核实,归口人事处审定,按旷工处理,报请主管院领导或院长办会议批准,由人事处通报处理 结果,处理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

  此办法从20**年2月起开始试行。

篇3:建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请假规定

  建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请假规定

  1、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一律书面申请,车间、科室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批,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两天以上必须报总经理或副经理审批。中层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或副经理签批。

  2、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需以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为7天。

  3、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有薪假期3天。

  4、产假:

  员工申请产假,需以准生证为准,有薪产假顺产为五个月,难产五个半月,工资按劳动局规定标准发放。

  第三节 行为规范

  1、工作服穿戴整齐,违者罚款20元/次。

  2、语言文明规范,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违者罚款10元/次。酗酒闹事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上班时间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30元/次。

  4、保守公司机密,因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罚款50-200元/次,恶意泄密者予以辞退。

篇4:XY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Y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个人法定假:

  按有关政策规定,个人法定假一般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按下列办法执行:

  1、婚假:一般为5天,男,女各超过法定婚龄3岁,增加3天。

  2、丧假:一般指直系亲属(包括双方父母、子女、爱人)去逝,时间为5天。

  3、探亲假:教师探亲假只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4、产假:一般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晚婚、晚育(女24岁以上)增加20天,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增加30天。若是剖腹产,男方可享受5天的产假。

  5、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15-30天,怀孕在4个月以上者为42天。此假一般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可按以上天数执行,但视为病假,按病假制度执行。

  二、一般病事假:

  1、教师需请病事假,必须具备医院证明、请假条等手续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准假。

  2、教职工请病假每天扣5元,(其中住院病假每天3元),事假每天扣1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一律当月兑现。

  3、教职工请病、事假、产假在一月或一月以上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学校发给的任何福利,并且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教师本人的活工资全部扣除。

  4、教职工的病、事假情况,将纳入学校的学年度、职称等晋级晋职的考核。

篇5:z学院实验中心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z学院实验中心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为加强实验中心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部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1、实验中心主任为本部门考勤责任人,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教师上课时段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上课考勤以教科办和中心的检查记录为准。除上课外,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必须签到。其它要求到会的集体活动亦实行签到制度。

  3、行政及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工作日必须按时上下班,中心要进行考勤登记。

  4、实行弹性坐班制的人员,每周坐班时间须不低于三个上午和二个下午,并予以公示。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1、请假

  职工请假按国家规定分为病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五种。

  (1)病假:职工的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按住院时间及医嘱休息期办理。

  (2)婚假:结合学校工作特点,职工结婚应尽可能占用假期时段。晚婚者平时工作时间可准一周婚假。

  (3)产假:根据《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育规定的计划内分娩者,享受产假4个月;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

  (4)丧假:只限于直系亲属,假期为3天,长途者可延长为一周。

  (5)事假:视具体事由批假。

  2、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职工应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手续不全,不符合审批程序、权限者;

  (3)教师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学习、业务研讨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三、请假手续及时间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应填写一式两联的请假条,写明假别、事由、起止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有规定医院的证明。

  2、请假三天之内由中心主任审批,一周之内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超过一周的报院长审批。

  3、任课教师请假批准后,凭批准件在中心和教科办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

  4、职工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书面手续时,应及时打电话按审批权限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取得同意。但事后必须按程序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工作时间中途外出公干者,需向中心领导申报并获批准,并在中心进行考勤登记。

  6、请假条审批后报送人才办备案,存根联由中心留存。

  四、考勤结果处理

  1、教师:按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教学人员综合量化考核及岗位职级评定细则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另外请长假者,超过15天至30天,停发当月岗位津贴;超过一个月者,待消假后恢复其岗位津贴。

  2、行政坐班人员:短期请假,年度考核时按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行政系统人员综合量化实施办法》规定扣分:病假住院-0.5分/天,小病请假-1分/天,事假-2分/天,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1分/次,旷工-10分/天,年度考核津贴发放时,按每分10元扣除。请长假者按下列规定扣发:超过15天至30天,停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超过一个月者,待消假后再恢复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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