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零星维修管理规定
后勤处零星维修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校各项公共设施得到正常维修(护),给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零星维修范围
1.现由学校使用的房屋、供水、供电、道路、排污、园林、卫生及其他设施的原样修复项目维修(护)费用在5000元以下属零星维修任务范围。
2.学校各部门的设施维修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其经费由部门自行解决。
3.零星维修(护)只负责原样修复。部门自主确定的新建项目,如门窗等需改变原材料性质安装,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工作程序与经费结算办法:
1.由后勤处基建办提供维修(护)的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选择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预(概)算,经基建办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送处领导批准实施。
2.施工单位,根据基建办通知的地点、维修内容、完工时间组织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以省、市近期信息价为依据。对维修中使用的主材,需要留样的,维修科留样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4.维修工程完工后,由基建办负责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由基建办报送审计处审计。
5.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不予验收,施工单位须限期返工整改,超过通知单所要求的施工工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整齐,不得随意破坏周边园林设施和其他设施。完工后,要及时处理建筑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与美观。
2.服从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采取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3.规范施工,确保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编辑:www.pmceo.Com篇2: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维修改造及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维修改造及零星基建工程(以下简称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严格维修工程的预决算和审计管理,特制定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维修工程的范围:
1、办公、教学、实验等公房及公共场所的维修改造;
2、教职工住房公用设施与公用建筑部位的维修;
3、后勤生活设施和用房的大中型维修;
4、校园道路、广场、环境绿化、景点、河(水)系驳岸、桥梁等零星基建工程;
5、水电设施、空调、电梯、风机、开水炉、沐浴热水器等设备设施的维修;
6、小型土建、水电改造、房屋维修等项目。
二、维修工程的申请与提出:
1、需要维修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原则上在每年年末向后勤管理处集中提交下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的书面申请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向后勤管理处提出),报告写明项目要求及实施计划,提出初步方案;实验室维修改造应由学院教务处、设备处或相关系部在报告上签署意见。
2、后勤管理处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及范围是否合理、项目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和必须做、建设项目的选择是否充分考虑学院的长远规划等进行审查;对需要立项的工程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施工方案或设计,经有关部门论证后编制概算。对暂不立项的项目,要及时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3、校园道路、景点、环境绿化等零星基建工程由后勤处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建设意见。
4、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管理流程。
三、维修工程的立项:
维修工程采用集中立项与临时立项相结合,以集中立项为主的办法进行。
1、集中立项在每年年末进行,在各单位申请的基础上(含后勤管理处自己提出的项目),后勤管理处审核并会同审计法规处编制概算后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具体实施时,后勤管理处征求所在部门意见后编制预算,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实施。
2、临时立项主要是针对无法预见且必须维修的项目的立项,由各单位临时申请,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并编制预算,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内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批,报审计处备案;超过5000元的项目须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报审计处备案。
3、所有超过3000元的维修项目发包前须经后勤管理处初查、审计处事前审计才能实施。
四、维修工程项目的发包:
1、后勤服务公司有条件有能力承担的维修项目,原则上由后勤管理处直接发包给后勤服务公司,并签订施工合同;凡直接发包给后勤服务公司施工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须本着降低造价的原则,按项目所需材料、人工直接费计价,不计税金。
2、对后勤服务公司无条件无能力承担的项目即采取发外包的形式维修,按下列办法办理操作:
(1)对维修项目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操作办理。
(2)对维修项目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尽可能实施招投标管理,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由后勤管理处选择三家以上施工队伍,采用竞价、议标的办法确定施工队伍。
3、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在项目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前,须经审计法规处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由甲乙双方各选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共同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并按项目地点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监督。
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采用招投标方法采购(或招投标定价),由甲方在市场调研后指定规格、型号、厂家、品名及价格。具体办法见《零星及修缮工程材料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
3、工程隐蔽www.pmceo.com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有详细记载,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工程量较大的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请审计法规处查验。
4、工程施工中一般不予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经论证后要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说明变更理由,超过2000元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
5、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单。
6、工程资料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工程结算与审计: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在半月内将有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的结算书和竣工资料报后勤管理处进行决算初审。
2、后勤管理处决算初审(15个工作日)完毕报审计法规处进行结算审计。
3、后勤管理处根据审计法规处的审计结论及时整理档案资料,并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工程决算意见,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4、工程付款须有立项、预算、合同、验收单、决算及审计等全套资料,经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付款。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后勤管理处,从二OO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篇3:工业园区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1、值班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单(维修单)。
2、在接到报修单2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征得客户同意,另行约定修理时间,并在工作单上注明。
4、遇客户单元特殊零件损坏,必须讲清原因,取得谅解。
5、进客户区维修时,必须着装整齐,使用文明语言,不得大声喧哗,与客人口角。
6、值班员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能讲"我不会"、"你找别人"此类的话,要"我帮您找个人看看"或"我需要拿回去分析一下"。
7、每天要对本班次所有的维修单进行登记。
8、每周要对维修单汇总,对耗材、时间、返修等做出统计。
篇4:物业维修制度(大中修、零星维修)
一、故障处理制度
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故障,称一般故障,由主管调查与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见和责任故障原因,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部经理。
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故障,称重大故障,应及时汇报主管,由主管组织调查分析,提出修理意见报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对故障做到三不放过,(即:故障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记录在案,对责任者做出处理意见,同时以书面材料汇报物业经理。
二、大中修管理制度
1.设备大修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维修,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解体检查,称之为大修。
2.中修是根据设备的结构特点而定的,对技术状态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按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修理,恢复设备的性能。
3.对中修以上的设备进行修复前,必须要有书面报告交工程经理,说明:设备安装日期、使用时间。损坏程度及修复费用等。
4.对设备大修必须书面得到公司领导批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设备或进口设备,应有专业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及预估的修复费用报告。
5.对非正常情况下出现的设备大、中修理工作,有关专业主管必须在修理工作实施前,出具详细的分析报告,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零维修管理制度
1.值班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单(维修单)。
2.在接到报修单2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征得客户同意,另行约定修理时间,并在工单上注明。
4.::遇客户单元特殊零件损坏,必须讲清原因,取得谅解。
5.进客户区维修时,必须着装整齐,使用文明语言,不得大声喧哗,与客人口角。
6.值班员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能讲"我不会"、"你找别人"此类的话,要"我帮您找个人看看"或"我需要拿回去分析一下"。
7.每天要对本班次所有的维修单进行登记。
8.每周要对维修单汇总,对耗材、时间、返修等做出统计。
四、综合维修房屋管理制度
1.职责
工程部维修领班对各类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对维保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2.内容
2.1 做好房屋接管工作,各种手续资料齐备,各种验收单与协议等文件保存好。
2.2 为了延长大楼的使用寿命,认真执行各项维修保养计划,使各种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2.3 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从而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4 二装施工中对施工图纸严格审验,对房间改造等项目要严格把关,确保主体结构不被破坏。
2.5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装施工中对动火严格控制,动火必须有动火证方可施工。
2.6 ::装修竣工验收必须有电检、消检验收合格报告。
2.7 在巡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