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计划管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计划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计划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可以减少企业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制定计划,形成企业明确的经营目标,通过监督计划执行和计划调整,实现企业的稳步发展,在实现计划的过程中,提升企业的经营、应变、协调等能力。本程序适用于企业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管理活动。
2、职责:
2.1企业发展中心
2.1.1企业发展中心是集团进行计划工作的管理机构。
2.1.2企业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公司经营、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经集团计划委员会执行会议讨论,向决策层提出建议性的计划指标,根据决策层确定的计划指标,对计划指标进行分解,听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意见和平衡以后,形成执行的计划。
2.1.3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统一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划指标,统一计划报告的模式。
2.1.4企业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集团年度计划。
2.1.5企业发展中心通过计划管理工具,监督计划指标的执行,及时向决策层反馈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计划执行的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采取措施使计划得到执行,也是计划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
2.1.6企业发展中心根据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划执行情况,形成集团的季度和年度计划执行报告。
2.1.7企业发展中心主持召开集团的各种计划会议。
2.1.8企业发展中心应该及时通报计划背景信息。
2.2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2.2.1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企业发展中心提供关于计划方面统计数据、相关信息等计划管理需要的文件。有责任提供计划信息的单位,应该保证计划信息的准确性。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应该对分解的计划指标进行详细的执行计划工作准备,并形成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计划。
2.2.2财务计统部负责及时呈送财务报告并对各分支机构的计划执行报告进行财务方面的核对。
2.2.3集团以季度和年度为基本单位进行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各部室和分支机构如遇非常规性问题,影响计划执行,必须及时反馈情况。
2.2.4各部室和分支机构执行公司决策层签发的计划指令。
3、工作程序:
3.1中长期计划编制
3.1.1企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影响房地产经营的社会、经济、政策因素进行调查,并通过公司信息管理平台了解内部经营状况,在充分掌握上以上各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报资料的基础上对计划做出建议与预测。
3.1.2根据调查资料和预测结果,由公司决策层确定经营目标,确定计划指标。
3.1.3各部门按确定的公司经营目标及其所确定的计划指标,分别编制新项目开发计划、投资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相应的各中长期专题发展计划。
3.1.4企业发展中心对上述各专题计划加以汇总,并进行概略平衡,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公司的中长期经营计划。
3.2年度计划编制
3.2.1企业发展中心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公司经营信息、市场行业以及公司中长期计划与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信息,进行计划信息处理,对计划形成的背景进行评估,为计划制定提供相关信息。
3.2.2企业发展中心组织召开计划制定会议,听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意见,形成集团建议性的计划指标。
3.2.3企业发展中心根据公司决策层批准的计划指标,进行计划指标分解,在听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根据分解的计划指标,形成各项计划及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3.2.3.1设计研发部、工程材料部、外联部负责编制项目设计、开发开工目标,进度计划和本部门工作计划。
3.2.3.2经营销售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开发进度编制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及广告宣传费用开支计划和相应的本部门工作计划。
3.2.3.3审计核算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开发进度编制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和本部门工作计划。
3.2.3.4客户服务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开发进度编制项目客户服务计划。
3.2.3.5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事规划与实际状况编制人事和行政管理费开支及财产更新计划方案和与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计划。
3.2.3.6财务计统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公司专项费用开支和财产摊销计划以及与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计划。
3.2.4企业发展中心对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汇总并进行产销之间、交付期与工程进度之间及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综合平衡,形成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3.3计划执行情况的控制和调整
3
.3.1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须在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向企业发展中心提交上季度计划执行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报告则须在下一年度的1月20日前提交。
3.3.2各分支机构的季度与年度计划执行报告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各分支机构计划执行报告进行财务方面的审核后、转发给企业发展中心。
3.3.3企业发展中心对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划执行报告进行汇总,编写集团季度、半年和年度计划执行报告,说明计划执行效果和进度,分析执行中的经验和不足。在此基础上由企业发展中心负责召集集团计划执行工作季度通报会议和年度总结会议。
3.3.4企业发展中心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并对计划执行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同时及时通报计划背景的信息,根据企业经营环境和企业内部的变化,提出计划修改的意见。
3.3.5企业发展中心组织召开集团计划委员会会议和其他的计划会议,为计划会议提供计划文件。
3.3.6企业发展中心对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3.4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3.4.1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于明确预见的、已经发生的与计划有重大偏差的经营信息须及时主动反馈给企业发展中心。
3.4.2企业发展中心及时分析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反馈的计划执行情况,对于有可能发生的影响计划执行的重大因素发出预警,同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并组织召开计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就调整方案进行协商讨论,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后由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执行。
3.4.3企业发展中心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月的中下旬和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的下旬,向集团提交季度及年终计划执行报告。由企业发展中心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季度及年终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相关文件
4.1项目开发总策划程序
4.2会议制度
4.3工作改进管理程序
5、相关表单、记录
5.1计划专题会议纪要
5.2各类计划资料
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计划管理规程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计划管理
1、代理公司应在每月24日上午12点之前制定出下月的销售计划(包括销售金额以及销售套数、针对未销售房源做出相应的调整策略、销售人员培训计划、配合回款的工作等),并提交开发商审核,从而开发商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和监督。
2、代理公司根据每月已制定的月度销售计划在每周四上午12:00之前制定周计划,保证每周工作的顺畅,周计划主要包括周销售金额和销售套数以及预定转签约的情况等,并作好本周的分析和总结。(详见附表)
3、计划管理流程:
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制定详细计划(周、月) 销售总监签字确认
开发商销售经理确认 销售总监签字确认 计划执行
19.并每日准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告知开发商相关人员的相关情况。
每周周报于每周四上午12点之前提交开发商审核,月报于每月24日上午12点之前提交开发商审核,如不能准时提交,应提前告知并说明原因,最终由开发商确定。
篇3:房地产发展公司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部门计划管理,使工作能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销售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销售计划是各项计划的基础。销售计划中包括整个详尽的销售量及销售金额。除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需要详细的商品销售计划外,其他如未来发展计划、利益计划、损益计划、资产负债计划等的计划与实行,均要以销售计划为基础。
第四条销售计划的内容
简明的销售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含下述几点:
(一)商品计划(制作什么产品?)
(二)渠道计划(透过何种渠道?)
(三)成本计划(用多少钱?)
(四)销售单位组织计划(谁来销售?)
(五)销售总额计划(销售到哪里?比重如何?)
(六)促销计划(如何销售?)
第五条年度销售总额计划的编制
参考过去年度自己本身和竞争对手的销售实绩,结合项目工程进度、销售结点进行编制。
第六条月度销售额计划的编制
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相关结点、销售淡季、旺季进行分解,将年度销售计划分解到每月的销售计划。
第七条销售费用计划的编制
根据年度、月度销售计划,结合销售推广进度,确定本年度、月度的销售费用。
第八条促销计划的编制
(一)与销售方法相关的促销计划
1、POP(销售点展示)
2、销售赠品及奖金的支付
3、招待促销会
4、掌握节日人口聚集处促销
5、折扣优惠促销
(二)与销售人员相关的促销计划
1、业绩奖赏
2、行动管理及教育强化
3、销售竞赛
4、团队合作的销售
(三)广告宣传等促销计划着眼点
1、POP(销售点展示)
2、宣传单随报夹入
3、户外广告
4、目录、海报宣传
5、报纸、杂志广告
6、电视、电台广告
7、其他广告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篇4:房地产工程管理部工作计划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工作计划制度
目的
使部门、项目部、员工的工作具有计划性,规范工作计划制定、检查、批准等的各项要求,在部门中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
工作计划的分类
1.按时间要求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
2.按适用范围分为部门计划、项目部计划、员工个人计划;
工作计划的编制
1.员工工作计划由部门领导审查批准;
2.部门计划由公司主管副总审查批准;
3.部门经理按照公司项目的总体安排,主持编制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和周计划;
4.项目部经理负责按照项目总体要求,编制负责项目的年度、季度、月度和周计划;
5.员工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月度工作计划;
6.工作计划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
7.公司和部门对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作为编写计划的主要依据;
8.工作计划报表要求采用部门统一制定的表格
工作计划的内容
1.反映计划期内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2.反映计划期内各项工作的安排;
3.反映计划期内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反映对计划期内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建议和意见;
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方式
1.每周办公例会上,对本周计划执行情况做小结,整理出本周工作小结,对下周计划做出安排,编制下周工作计划;
2.部门每月组织对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月工作小结;
3.部门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公司领导批阅。
计划报告的共享
1.个人的工作计划存放于员工个人共享文件夹中;
2.项目部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存放于项目对应内容的共享文件夹中;
3.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存放于部门对应内容的共享文件夹中;
4.公司领导和部门员工可以通过局域网,访问工程管理部共享文件,了解部门最新动态,提出有关要求和建议,及时改进和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相关记录
1 工作小结报表
2 工作计划报表
篇5:置业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工作计划、部门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
二、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职责
总经办是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跟进和落实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3、负责在总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以及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工作计划督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三、 计划编制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总经理办公会议中所布置的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至总经办(含电子版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非电子版)。
第七条 总经办负责于每月27日前制订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报执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注明需其他部门协助的事项等。
1、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司以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部门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全月",但必须注明该项工作各阶段的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月底需达成的目标。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或人),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4、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第九条 各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第十条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在每月10日以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办。
第十一条 部门周工作计划需报总经办备案。
四、 计划实施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 总经办负责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指列入各部门工作的重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
第十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五条 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总经办提出咨询。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总经办。
第十六条 每个工作计划期末,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召开内部会议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诊断,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并制定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 总经办将在每月10日、25日(遇双休日顺延)组织召开计划管理协调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通报上半月和月末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
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 计划检查与考评
第十八条 总经办按月对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 总经办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提出对部门及员工的奖励与处罚建议(具体奖惩标准另行制定),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5日前予以通报。
六、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起草、修订、维护并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