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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5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减少投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投资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品牌、资金、人才等资源,在境内外以全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发经营项目、开办新企业,从而直接取得权利、收益和承担风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的原则是:安全性、盈利性,公益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企业发展部为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投资的建议意见、参与投资决策,负责投资决策的实施和对投资的管理等;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方向

  第六条 公司投资方向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自身资源状况选择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类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一般包括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等。

  (二)房地产延伸产业开发经营项目。一般包括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建筑、  安装、建筑材料、*化、设备、装潢、物业管理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

  (三)其他产业的开发经营项目。一般包括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休闲、酒店及公司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产业。

  第三章投资决策

  第七条 公司投资决策前,企业发展部应组织好拟投资项目的投资环境分析、市场调查、投资机会研究、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项目经济评估等各项与决策有关联的工作。

  第八条 信息收集与筛选

  企业发展部应利用各种渠道、方法对投资信息进行收集,范围包括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以及自然、基础设施、经济、产业结构、具体项目的基础情况等方面的投资信息。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源现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公司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九条 市场调查

  (一)企业发展部应在日常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出有效信息,并根据

  公司领导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市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当地的经济状况、资源状况、相关政策、市场需求、同业状况、人文环境、风俗习惯和行业发展态势等。

  (二)调查的一般步骤应为根据选定项目或专题,制定调查计划,包括时间、人员、调查方式等,收集与项目或专题有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此基础上撰写出调查报告。

  (三)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查的目的、方法、对象、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2.由调查资料分析得出的调查结论;

  3.对调查结论分析论证;

  4.对调查项目或专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调查报告由企业发展部呈公司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阅后,逐级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一)对拟投资的项目,企业发展部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了解、查询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二)可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l、项目背景概况、投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2、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同类企业开发经营情况

  3、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包括项目的注册资金、投资总额、资金来源渠道、筹集方式、资金回收期预测和现金流量分析等;

  4、项目财务分析。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各项建设成本、经营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税金、利润预测、投资回报率等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评审

  (一)可研报告完成编制后,企业发展部应组织有关专家、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按《评审会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评审。

  (二)企业发展部将评审后的可研报告以及相关资料逐级上报,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投资决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部上报的材料,经充分研究后确定

  是否投资、投资规模、投资的最佳时机、项目合作者和股权比例等。

  第十三条 合作协议书或合同

  (一)企业发展部根据拟定的投资项目,负责起草或会同合作方共同起草合作协议或合同,经审定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订。

  (二)合作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作双方或多方的名称、公司负责人;

  2.合作的标的内容;

  3.合作的具体形式;

  4.合作双方或多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规定;

  6.其它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章 投资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决策意见,企业部应独立或与投资合作各方共同筹建项目公司,包括组织各方股东会、确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确定项目经营管理架构、组建经营班子、拟定工作计划等。

  第十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协助项目公司招聘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并指导项目公司设置合理的组织构架,确定合适的薪酬制度等。

  第十六条 前期管理部应指导或协助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计划资金部负责或指导、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第十八条 项目公司应及时编制项目产品策划书,报送公司评审。通过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项目产品策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言部分。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地块情况、交通条件等。

  (三)调查分析。包括项目周边背景情况、周边项目、参照区域的选定及其开发概况、项目地块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结论与对策等。

  (四)项目定位。包括目标客户群的分析、项目定位、开发构思、开发节奏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五)规划设计。包括规划构想、景观要求、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等。

  (六)建筑形态。包括建筑间距、朝向要求、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选型、建筑细部处理等。

  (七)居室户型。包括总体要求、户型配比、功能布局、尺度要求等。

  (八)会所。包括调查分析、意向与定位、功能与规模、建筑风格等。

  (九)公建配套。包括配套设施调查分析、生活服务类设施、休闲娱乐类设施、中心花园、车库、物管用房等。

  (十)基础设施。包括建筑内部管线配置、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供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供热系统、天然气、通讯系统、空调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接收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响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垂直运输系统等。

  (十一)园区环境。包括园区道路、园区*化、园区水景、园区小品、园区标识、细部处理等。

  (十二)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方式、管理要求、开发商一次性投入内容、服务项目、物管费收取原则及支出范围等。

  (十三)营销策划。包括营销策划工作要点、售楼处建设、样板房建设等。

  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应根据审定的项目产品策划书,委托规划设计,并按规定向政府职能部门申报立项。

  第二十一条 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方案均应按规  定进行评审。工程建设中重要用材、重大设备采购、重要环节的处理等均应按规定程序确定。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投资结果与投资决策期望的一致性,企业发展部应对投

  资项目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定期跟踪检查,投资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投资项目的品质、进度、成本控制等有关情况,并运用价值工程手段对项目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改进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对项目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有效控制职能,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以确保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指导、协助项目公司建立具体、细致的绩效

  考核制度,经常性保持与员工沟通,并通过切实措施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员工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在投资项目决策前,提出法律意见,对项目

  合同、章程等文书进行法律审核。在项目公司设立后,应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综合管理,使项目公司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汇总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编制相关统计报表,对项目公司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项目公司的各项成本、管理费用合理、合规。

  第二十七条 公司成本管理部应科学、合理地选择成本预测方法,对项目成

  本进行准确预测,对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预、决算进行细致审查、审核,把好项目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关。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部应指导各项目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强化销售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使公司的产品销售达到利益最大化。

  第二十九条 公司策划部应做好公司品牌、公司文化、公司产品的策划、推广、传导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第三十条 在投资活动中,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而导致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

  第六章 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三十一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项目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的;

  (二)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的;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

  (四)协议或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三十二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明显与公司的经营方向背离;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而急需补充资金,公司又无法筹措资金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发生时。

  第三十三条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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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滨海投资公司招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按照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20**】3号文件和*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党【20**】2号文件《汇能公司关于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安排》的精神,为了加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部门对招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使招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的主要适用范围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园区管理公司所属的招商部门,和指定参与招商的全体招商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商目标

  第三条 作为招商对象的企业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内资、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第四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欢迎从事国家允许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者入驻园区,并特别鼓励下列行业来投资:

  1.与能源建设、交通运输等相关或配套的电气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

  2.高成效、低消耗、低污染产业;

  3.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章 招商合作形式

  第五条 招商合作以强强联合为合作基础、共同发展为合作目标,以出租定制厂房的形式做为基本合作形式。

  1. 投资企业以独资的形式注册企业,(来自:www.pmceo.com)单纯租赁园区内为其量身定制的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房东形式)。

  2. 投资企业与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生产经营实体,租赁园区内的定制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股东+房东形式)。

  第六条 根据园区整体规划,视园区开发和建设进展情况,可适时适度的调整合作形式,以促进产业基地建设。

  第七条 入驻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的所有优惠政策和鼓励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

  第八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入驻园区企业会向区政府争取最优惠的政策,并视企业规模和入驻园区期限从物业服务、租金和其它各个具体方面给与相应的支持。

  第四章 招商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九条 招商工作要建立以发展为本,以服务为先的指导思想,努力把滨海的产业园建设成为高效益、高产出、高标准的产业基地。

  同时,招商工作肩负着宣传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发展、投资环境,以及提高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任务。

  第十条 招商部门的工作内容

  1.负责招商信息和招商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发布,以及招商宣传广告的设计与推介工作。

  2.负责招商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参会者的联络以及招商会后的跟进工作。

  3.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和配套服务,对招商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4.负责为招商产品、项目库和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招商网站的建设与更新、维护提供必须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5.负责参与招商谈判及招商合同的签订,负责招商项目的协调、推进与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招商项目规划布局,为投资者提供综合咨询服务。

  6.负责拟定招商规划、年度规划,负责招商政策与投资环境研究、招商模式的设计,招商综合资料的编写,以及招商简报的编发。

  7.负责收集政府颁布的招商优惠政策,拟定本园区招商优惠措施,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8.负责对入驻园区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园区合法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十一条 在招商部门经理领导下,由各个招商管理专员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招商工作。

  第十二条 招商部门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基本按照发现、跟踪、锁定、服务四步进行具体工作,建立跟踪档案定期总结分析和汇报。见附件二《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联系登记表》。

  第五章 招商工作的考核和奖励

  第十三条 为调动招商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几个方面,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参考附件三《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为加大招商力度,促进汇能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对于招商引资引荐人实行奖励办法,具体参考附件四《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第六章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招商工作围绕天津三源电气科技产业园和天津滨海科技产业园两个园区的高端定位,遵循诚信共赢的原则,对招商工作中遇到的新形势新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其他附件

  附件一:《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

  附件二:《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联系登记表》

  附件三:《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四:《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附件五:《项目引荐人证明表》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篇3:投资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精诚团结,相互合作。

  2.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举止大方,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3.待客礼貌,热情周到。

  4.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5.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7.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三)日常工作

  1.在业务范围内,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酬金(回扣);不准以贿赂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2.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贵重物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须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说明。

  6.上班时间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扼要。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应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请假,员工应及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知公司的,员工应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8.不得随意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或是透露自己及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

  9.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

  10.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员工应熟悉掌握公司内部安全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3.下班前,应关掉不再使用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关闭锁好门窗。

  4.公司的电气设备、装置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装卸。

  5.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防火教育。

  (五)环境与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不得在办公区域扎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

  4.员工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5.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点。

  6.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马桶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六)处分制度

  1.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2)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的;

  (4)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

  (6)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的;

  (7)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露任何不利于公司机密信息的;

  (8)违反、对抗上级主管工作指令的;

  (9)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的;

  (10)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的;

  (11)故意隐瞒、修改个人资料的;

  (12)工作疏忽或失职,泄露公司


重要机密的;

  (13)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

  2.对以上过失行为处分办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书面警告、降职、降级;

  (3)口头警告、通报批评。

  3.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4.公司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公司其它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彻底深入地调查,并保留每位员工的处理结果。

  5.处分应及时,从证实员工错误之日起,对员工处分决定后,要通知本人,本人不在时,通知其家属。

  6.各部门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不作处理,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对员工的处罚,须在公司进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用工制度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试用和转正

  1.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综合办公室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转正申请书。员工的部门经理及综合办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考核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2.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综合办公室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提出转正申请。

  3.试用期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劳动服务期内。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司作息时间为: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45(冬)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15(夏)

  三、离职管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有此情形的员工予以除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3日以上(包括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的;

  2.一年内受3次以上(包括3次)通报批评处分或累计达5次通报批评处分的;

  3.有侵占、盗窃、诈骗、抢夺公司财物行为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5.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公司利益的;

  7.有吸毒行为的;

  8.有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确认为犯罪的(无论是否进行刑事处罚)。

  (二)员工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综合办公室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

  (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

  (3)解除聘用。

  3.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上述规定办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综合办公室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2)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备忘录将正式呈交zz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5.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6.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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