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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商标事务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5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品牌优势,维护公司权益,规范公司商标管理工作,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商标注册、使用、变更、续展、转让以及商标保护等事宜的归口管理部门;策划部为公司商标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商标在使用印制中的形象审查。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商标的设计

  第五条 策划部在接到公司商标设计任务后,应按商标设计要求拟定商标设计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设计,并附设计说明。

  第六条 商标设计的原则是:以公司现有注册商标为基础,充分体现*城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价值标准及行业特征,最大限度利用商标组成要素,使之美观、大方、寓意、醒目。

  第七条 商标设计方案完成后,策划部应按《评审会议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商标设计方案的评审事宜。

  第八条 评审后的商标设计方案须报经公司董事长审定。

  第三章 商标的注册

  第九条 设计的商标经审定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注册事宜。综合管理部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具体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并负责提供注册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条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也可根据本公司实际,申请注册其特有的商标。其商标的设计方案须报公司策划部审查,由综合管理部对其有效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审定。审定后的商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协助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一条 商标注册的主要范围: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领域,公司计划涉足的行业、领域,对目前各类已注册商标的保护性注册等。

  第四章 商标的使用

  第十二条 商标使用的范围

  (一)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房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

  (二)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

  (三)公司对外广告宣传活动及相关宣传用品;

  (四)公司资产,包括房屋、车辆、办谷用具等。

  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均应使用公司已注册的“*城”系列及其它经批准使用的商标,并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商标使用范围和公司统一要求,准确标注或印翻公司商标。

  第十四条 所有使用公司商标的各单位(部门)应遵章守法,在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的同时,应维护公司商标形象,如有损害公司商标形象的情况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在公司商标使用中,策划部负责商标组成要素外形、外观的审核把关。公司各单位(部门)需在各类场所或物品上标注或印制公司商标时,须将标注或印制意见书面交策划部审核,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安排印制。

  第五章 商标的保护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关注公司商标的使用情况,发现有其他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公司已注册商标的,应立即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协助调查解决。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履行对公司尚未注册商标的保密义务。如有泄露公司商标注册秘密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商标的使用情况,及时组织参与省内著名和国家驰名商标的评选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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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讯工具管理,使通讯工具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通讯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通讯工具的种类和配置范围

  第四条 通讯工具的种类:

  (一)固定电话

  1、单位直线电话

  2、单位分机电话

  3、住宅电话

  (二)传真机

  (三)移动电话

  第五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范围

  (一)单位直线电话: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单位分机电话:全体员工;

  (三)住宅电话: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四)传真机:经批准的部门和机构

  (五)移动电话: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共他人员鼓励配置,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三章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

  (一)单位直线电话:

  1、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办理申请安装手续。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申请拆、移。

  (二)单位分机电话

  1、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安装完成。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拆、移完成。

  (三)住宅电话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经批准的人员需要安装(拆、移)住宅电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传真机

  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配置申请,经分管综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使用部门或机构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五)移动电话

  可配置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综合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自行购买,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统一报销,使用人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第四章 报销标准

  第七条 通讯工具的报销标准

  (一)电话机、传真机购置费: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并全额报销。

  (二)手机购置费:

  l、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最高限额3000元;

  2、其他人员报销50%,最高限额1500元。

  第五章 通讯工具的费用管理

  第八条 通讯话费的报销标准

  (一)单位电话:全额报销

  (二)住宅电话:全额报销

  (三)移动电话话费:

  l、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全额报销;

  2、副总经理最高限额600元/月;

  3、总经理助理最高限额500元/月;

  4、部门经理最高限额350元/月;

  5、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最高限额250元/月;

  6、部门主管最高限额l 70元/月;

  7、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最高限额1 30元/月。

  第九条 超出报销限额的移动电话话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前期、销售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电话话费超出报销限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其规定报销限额上浮50%的范围内酌情审批。

  第十条 通讯话费的交缴

  (一)固定电话话费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话费由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

  (二)移动电话话费:

  l、不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后勤管理人员填写费用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交缴或银行托收,超额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2、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使用人先行支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根据报销标准凭发票统一报销,超额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第十一条 通讯话费的登记

  (一)固定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在电话话费登记本上登记。如有疑问,可去电信部门帐务中心查询。

  (二)移动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按实际报销金额在移动电话话费交缴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第六章 通讯工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国际或国内直拨功能,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固定电话机的国内直拨功能平时应锁定,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国际直拨功能的单位固定电话机须从严控制,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擅自开通。确因工作需要的,开通后应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私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声讯台,一经发现,处以通讯话费5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传真机的使用规定与固定电话机相同。

  第十八条 使用人应爱护单位的电话设施,保持电话机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 报销话费的手机一般均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工作联系。

  第二十条 电话机和传真机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提出维修

  申请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一条 新增员工手机需入虚拟网的,每月2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移动电话的折旧年限为3年。员工离开单位时,折旧年限已满3年的,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折旧年限未满3年的,须按折旧比例计交使用。剩余年限的费用后,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移动电话机遗失的,由使用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办公节奏的加快,办公自动化设备(下称OA设备)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规范*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OA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减少设备故障率,充分发挥使用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OA设备使用维护管理主要包括:机房使用维护、设备使用维护、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OA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调配、实物台

  帐管理、维修管理和办理报废手续等。OA设备的购置、报废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OA设备的操作使用人负责设备的保管、日常保养,为OA设备的直接责任人;所有员工不得利用OA设备 玩电子游戏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六条 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及各终端电脑应用程序的维护管理、系统故障排除和“病毒”侵害的预防和消除;

  负责局域网初始密码、信箱的分配和设备的配置;指导电脑使用人员正确使用操作;为广域网上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和安全管理服务;

  负责公司OA设备的维护、修理、调试;负责公司电话线路和网络线的维护管理,负责与电信部门等单位的联系。

  第三章 机房使用维护管理

  第七条 机房包括:信息网络中心机房、文印机房等。

  第八条 机房应保持环境清洁,机房人员应每日清洁台面地面,不得带食物入内和在

  室内吸烟、堆杂物;应避免潮湿和高温,制定防震、防电磁场、防火措施。

  第九条 机房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机房,不得随意动用机器设备。

  第十条 严禁在机房设备中使用未经批准和病毒测试的软件盘,严防计算机病毒破坏应用软件系统。

  第十一条 计算机房人员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拷贝系统使用软件及文档。

  第四章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OA设备主要有计算机及相关外部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油印机和其他辅助设施。

  第十三条 OA设备使用人应严格履行操作规程,使用前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日常维护保养常识及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

  第十四条 OA设备周围应避免电磁场和高温设备,安装时应按规范要求接地良好;使用时要注意防尘、保养。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OA设备说明维修资料的保管,使用人查阅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应加强对文印纸、传真纸的质量控制,文印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去潮处理,复印前要将纸张打松后整齐地装入机器纸盒内。

  第十七条 OA设备使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OA设备维护管理员,由管理员修理或安排修理;如需更换零件,则需填具《OA设备报修申请单》(见附件),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对复印机、打印机应采取保护性措施,一次连续印制较多的,中间应挺印休息,对一式50份以上的文印,尽可能采用  油印方式,若必须复印或打印,则须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办公用电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人员应设置必要的驱动开机密码,对软盘应标号、登记,借用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电脑软盘使用时应注意:

  (一)不触摸软盘的磁头孔,防止油污弄脏磁介质表面;

  (二)用完应妥善保管,以免落上灰尘摩擦磁盘表面和划伤磁道;

  (三)不应重压,不要过度弯曲软盘表面;

  (四)不应把软盘放在录音机或显示屏等强磁场的地方;以免破坏磁介质上的信息;

  (五)避免日光曝晒,减缓塑料和磁介质老化;

  (六)对使用的软盘应先格式化。

  (七)对于存有重要信息的软盘,为防止信息丢失,应采取写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电脑使用人应定期清理硬盘上的失效文件,释放存储空间,以提高程序运行速度。

  第二十二条 电脑使用人应严格按开机、关机程序操作,设置突然断电和突然加电时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电脑使用人发现病毒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与OA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四条 OA设备的检修应选择节假日进行,由OA 设备维护管理员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

  第二十五条 未提足折旧的OA设备,发生故障尽可能修理,不轻易报废。

  第四章 通信线路使用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 通信线路应用范围包括:电话、传真、计算机局域网、远程网络通信系统。

  第二十七条 公司OA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管理通信线路,负责与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负责定期检测线路,保证通信线路的通畅。

  第二十八条 外部通信线路发生故障时,管理员应立即与电信部门联系,并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排除故障,保证线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 办公场所禁止擅自接线拉线和其他妨碍通信线路畅通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

  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出入口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报警设施。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今,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 会议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会议时应锁门。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管理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 公司印信须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或办公设备离开公司,须持有综合管理部开具的出门单。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办公区域配置设施设备应根据配电容量,并留有余地。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施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 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员工应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外单位人

  员进入办公区域,应在门卫处登记,并遵守引导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 各类安全问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 ,必要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5:房地产集团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用餐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用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餐券的发放、菜单的制定审核、用餐质量监督、食堂卫生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餐形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均享受午餐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餐8-10元。

  第五条 用餐形式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一是食堂用餐,二是雇用人员烹饪,三是由快餐公司送餐。

  第六条 雇用人员采取月付薪金制;食堂用餐可采用餐券管理办法;快餐公司送餐可采用半月或一月支付1次的形式。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员工工作餐的日常管理,包括确定用餐形式和办理结付事项等。

  第三章菜单的制定审核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用餐每周菜单的制定和审核,每同四17:00前须将拟好的下周菜单交员工用餐食堂负责人,由食堂负责人进行修改调整,在由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确定,尽量保证一周内饭菜不重样。

  每周菜单需复印三份,一份留存综合管理部,一份交员工食堂,一份公布于员工就餐食堂。

  第九条 雇用人员可于每周五之前根据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的菜单,向公司财务部借支下周买菜款。 I

  第十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督促快餐公司每周五之前将下周菜单送交审核修改,并监督快餐公司按照菜单要求制作每日菜肴。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员工的用餐意见和要求,并根据员工填写的《员工用餐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进行总结,及时与就餐食堂负责人、 雇用人员或快餐公司联系,切实改进菜肴质量。

  第四章餐券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食堂用餐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和加班用餐,凭加盖食堂用餐专用章的

  餐券享用。

  第十四条 员工餐券分为工作午餐券和加班餐券两种,工作午餐券为蓝色,加班餐券为黄色。

  第十五条 餐券可以在员工食堂就餐使用,也可以在公司所辖酒店抵用现金,但不找兑。

  第十六条 餐券的发放以每月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每人每天1张。如遇出差,则在下月餐券领用时,按出差实际天数扣除。

  各部门加班餐券的领取需填写《加班餐券申领单》(见附件2),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领取。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餐券的定制印刷,并负责加盖公司食堂用餐专用章,由专人负责发放。

  第十八条 餐券管理员负责在每月2 5日和公司就餐食堂进行联系,统计当月实际用餐次数及相关费用,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定后交财务管理部,并由财务管理部结清当月用餐费用和预支下月部分用餐费用。

  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核对公司餐券盖章发放数量和结算金额情况,及时掌握员工用餐动态。

  第二十条 每月2 8日(遇周末提前)为餐券发放日,综合管理部餐券管理员按各部门上月考勤表发放下月餐券,并填写《餐券发放登记册》(见附件3)。

  第五章 质量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餐食堂应保证员工进餐的卫生与安全,保证饭菜可口营养。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用餐质量监督和用餐食堂卫生检查工作。指定人员应经常检查厨房、菜肴、餐具以及用餐环境的卫生,督促食堂或好一切防范工作,保证不进、不用、不制作过期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督促厨房操作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雇佣。

  第二十四条 采用快餐形式作为员工工作餐的,应选择执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经营许可证的快餐公司,确保菜肴质量卫生。公司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比较各家快餐公司,适当变换用餐口味。

  第六章 员工用餐规则

  第二十五条 食堂用餐的公司员工,在用餐时间内,一律凭餐券用餐,一人一票,在进餐前交给食堂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用餐人员进入就餐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打菜,不允许插队。

  第二十七条 用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实际食量盛菜打饭,避免浪费。

  第二十八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起哄,做到文明用餐。

  第二十九条 用餐人员应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等,注意用餐卫生,尽量减少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做到有涵养、有道德。

  第三十条 为方便工作无法到公司食堂用餐,需另行雇佣人员烹饪的单位(部门),应事先书面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设。每月餐费支出暂由单位(部门)垫付,每月25日前上报菜肴成本清单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定,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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