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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临边与洞口的安全防护

  (一)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1、在施工现场中,工作面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于80cm的窗台等的竖向洞口,如侧面落差大于2M时,都应按规定加设1.2m高的临边防护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拦。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之间,应予分隔封闭。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备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二)搭接临边防护栏杆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民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当监边侧监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外理。

  进行洞口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c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架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与现场规范代管理相适应,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计中有设计、有图纸,并经验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用具,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2、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孔洞高度大于75cm)都要进行防护。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

  3、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做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体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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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临边洞口防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临边作业

  1、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外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2、钢井架及排栅等与建筑物之间设置牢固的安全通道,两侧边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地面安全通道上部应设双层安全防护棚并进行标识。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4、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6、首层高度超过3.2mm的二层楼面周边,必须在外围设安全平网一道。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1、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固定。

  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壁厚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3、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0.9m,下杆离地高度为0.45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在砼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5、栏杆柱的固定及共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物是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4KN外力。

  6、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上用安全立网封闭。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采取满挂安全网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团处理。

  (3.洞口作业

  1、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通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团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很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首。

  3、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设施。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墙面等处凡落地的竖向洞口应加装开并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并且下设挡脚板。

  6、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1.2m高的临时护栏。

  7、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8、防护设施要定型化、工具化。

篇3:住宅工程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住宅工程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沪东新村北区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临近浦东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8.23平方米,由9幢号房及一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丙类,25#、34#、35#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六层砖混结构,商铺层高3.3m,住宅楼层高2.8m,地下车库3.8m。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脚手架。

  楼层内各种预留洞、进料口、管道坑、沟、槽等,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防护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本工程的危险源较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临边防护问题的,对此本项目部应从施工初期就明确防护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

  2、本工程安全目标:创区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标化工地、文明工地,上海市安保体系贯标工地,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死亡、交通、安全、设备等重大伤亡事故。

  二、方案编制依据

  1、本方案编制依据:(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检查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特点

  1、本工程双排落地脚手架拆除时后的临边防护。

  2、本工程的通道防护棚与机械设施和设备的防护作业棚。

  3、本工程临边如: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等临边防护。

  四、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和基本规定

  1、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没有落实不得进入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和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队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6、防护棚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因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五、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1、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每层阳台、进料台等地方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措施。

  3、每层施工的楼梯口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护栏。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支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六、洞口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上口、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门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业的防护

  1、支模、粉饰、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不用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八、技术措施方案

  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桡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杆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2、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者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九、检查与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3、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4:临边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松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声48×(2.75~3.5)mln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O~1.2m,下杆离地高度为O.5~O.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rn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

  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篇5: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沪东新村北区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临近浦东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8.23平方米,由9幢号房及一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丙类,25#、34#、35#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六层砖混结构,商铺层高3.3m,住宅楼层高2.8m,地下车库3.8m。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脚手架。
  楼层内各种预留洞、进料口、管道坑、沟、槽等,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防护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本工程的危险源较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临边防护问题的,对此本项目部应从施工初期就明确防护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
  2、本工程安全目标:创区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标化工地、文明工地,上海市安保体系贯标工地,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死亡、交通、安全、设备等重大伤亡事故。
  二、方案编制依据
  1、本方案编制依据:(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检查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特点
  1、本工程双排落地脚手架拆除时后的临边防护。
  2、本工程的通道防护棚与机械设施和设备的防护作业棚。
  3、本工程临边如: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等临边防护。
  四、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和基本规定
  1、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没有落实不得进入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和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队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6、防护棚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因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五、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1、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每层阳台、进料台等地方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措施。
  3、每层施工的楼梯口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护栏。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支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六、洞口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上口、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门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业的防护
  1、支模、粉饰、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不用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八、技术措施方案
  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桡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杆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2、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者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九、检查与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3、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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