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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厦陈列道具借用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百货商厦陈列道具借用管理办法

  一、为使道具的借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指的陈列道具包括:花车、模特、压克力架。

  三、陈列道具由企划课统一存储、发放和回收。

  四、陈列道具的使用、摆设由美陈组统一设计、规划。

  五、陈列道具的借用由企划课订立统一的收费标准,建立相应的表单存档备案。

  六、企划课应建立库存明细表以便查询。

  七、厂商应活动需要借用陈列道具,应由营业单位填写"陈列道具借用单",并由单位主管签字核准交美陈组领取,企划课每月底将借用明细单交营业单位做扣款核对。

  八、陈列道具使用完毕后,交美陈组保管,如有损坏将视损坏情况赔偿。

  九、陈列道具不得随意变动位置。

  十、厂商须使用自行陈列道具时,须向美陈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美陈组人员统一安排。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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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货商厦货运邮寄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货运邮寄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

  三、各单位须发送货品或邮寄文件时,先填写"货运邮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四、邮寄业务分:一般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文件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邮寄方式,原则上发票类、合约类必须使用挂号信,紧急情况使用特快专递。

  五、货运业务分:汽运、中铁快运、空运,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货品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货运方式,原则上使用汽运或中铁快运,特殊情况使用空运,如合约中有规定指定运输方式,则必须按合约的规定办理。

  六、仓储组在发运货品时,必须完整的将商品包装,打好包装带,并且将收货方的名址贴在箱上,注明箱号。

  七、各单位在发送货运商品时,应将商品清单置于箱内,已经在各单位封箱的商品,仓储组原则上不在开箱验货,若须仓储组协助包装的商品,必须附详细的商品清单,以便于仓储组点收。

  八、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篇3:X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经费的预算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整体划块、分项计算、动态管理的原则,施行合同约定、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后勤总公司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后勤总公司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完善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经费构成

  第四条 后勤服务经费由学校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拨付资金指为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求,按照服务项目和合同约定,以满足公益性服务为原则,拨付给后勤总公司使用的资金。其中水、电、燃气和必要的政府规费属于刚性费用。

  第六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是指后勤总公司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校内居民、有关经营性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后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三章 经费计算

  第七条 可纳入学校后勤服务经费计算范畴的服务项目包括:

  (一)教学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三)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四)校园环境物业管理服务

  (五)学校水、电、暖、汽及开水供应服务;

  (六)学生食堂饮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务;

  (七)防洪排涝、防雷防电、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

  (八)为确保上述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必要的小型维修服务。

  第八条 学校拨付资金应根据服务项目和类别,以服务合同和服务质量标准作为经费计算的主要指标,综合国家定价及市场因素,以学生人数、单位面积作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工、材料、水电燃气运行和若干专项进行分项计算。

  第九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中的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其中对于经营单位的水电费,后勤总公司可实行二级表加价收费。

  第四章 经费预算

  第十条 学校拨付资金预算以年度为单位,后勤总公司在当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后勤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以总报表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服务项目、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具体服务项目、单位面积和计费标准提出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报学校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年度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作调整,当市场水、电、燃气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或确实有新增服务项目和工作任务时,后勤集团公司可提供相关增加费用报表和实证材料,经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可追加相应拨付资金。

  第五章 经费拨付与管理

  第十二条 拨付资金由学校每月按照全年总经费的8%支付,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支取。因学校发展需要或遇重大改造项目需使用大笔资金时,后勤总公司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前支付部分经费。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拨付资金总额中除去刚性费用后提留4%作为后勤服务质量保证金。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zz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拨付资金在财务处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由后勤总公司根据工作业务自行支配,应形成详细的财务收支报表,并接受年度审计。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由后勤总公司自行收取或由学校代扣并在财务处建账管理,应严格财务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相关成本费用、弥补拨付资金运行缺口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后勤总公司在后勤服务项目内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和100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购置与更新,应向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严格界定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禁止故意混淆服务范围和以拨付资金冲抵服务收入性资金现象,一经核实,除核减相应经费外,处以2-5倍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第三医院消毒隔离办法和措施

  第三医院消毒隔离办法和措施

  一、一般隔离制度

  1、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科、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有专人进行预检,遇有传染病疑者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场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门诊观察室应备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传染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服、餐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入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传染病与非传染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接诊室(住院处)

  (1)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淋浴或擦身(危急病员需先进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2)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进入隔离室待查。

  (3)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2、病房

  (1)病员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2)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时淋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剪指甲等。

  (3)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4)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5)被血液、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与消毒。

  (6)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应随时更换。

  (7)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染的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8)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1)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2)每一病房只能收治同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的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篇5:X市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某市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 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 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 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 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 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〇**年度目标责任状》为依据。

  8.2.7供水安装公司以《二〇**年度目标责任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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