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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筑机械塔机租赁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8

  CH-01-0901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示范本本)(试行)

  四川省建设厅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人:

  出租人: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号,级别,发证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和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在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机械,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条

  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一、起重机械及租金

  机械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台)

  标高(米)

  实际高度(米)

  进出场费(元/台)

  租赁费(元/月·台)

  附着租赁费(元/道)

  附着费为附着杆长度在6米以内的价格,若附着杆超出6米则附着价格为每增加1米(不足1米按1米计算)租赁费增加 元/道。

  二、其他机械及租金

  机械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生产

  厂商

  生产

  日期

  设备

  编号

  进出场

  起止日期

  租金标准

  租金计算

  方式

  租金金额(元)

  三、计算方式

  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并将计算结果填入对应表格:

  1.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

  3.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四、租金总额:元,大写:。

  五、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支付期限为。

  2、分 次支付。支付期限为。

  第三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包含:运输元、吊装元、安装元、拆卸元、其它元。

  承租人承担,共计:元;

  出租人承担,共计:元。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一、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移交租赁的机械,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进场检验单》。

  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人组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人向承租人移交机械日期。

  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人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起重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由 人负责。

  双方共同签署启用、停工交接通知单,停工时间承租人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出租人。

  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出租人交还租赁的机械,双方就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五条定金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定金 元。承租人应在租赁机械进场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满,定金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毁损灭失赔偿后,余额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六条

  机械设备管理

  一、租赁的机械由

  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司机、安装拆卸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的条件,持证上岗。机械设备管理人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二、因机械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出租人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出租人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停置费

  停置费计收标准。

  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停置,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

  1.非因机械设备本身故障停机而停置现场;

  2.任务告一段落,承租人要求仍留置现场另行安排任务;

  3.因承租人的责任造成停机;

  4. 。

  机械设备属下列原因之一者,不计收机械设备停置费:

  1.因机械设备故障而停置现场。

  2.属于供方的责任而造成停置。

  3.属于节假日,气候原因造成停置。

  4.承租人已告知出租人可拆除退场而未及时退场的停置机械设备。

  5. 。

  四、双方约定每月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

  五、安全管理责任

  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出租人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2.要求由出租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的租赁机械,若因为出租人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承租人应当为出租人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安全作业环境、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出租人交付的机械设备。承租人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出租人损失。

  5.由承租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的租赁机械,承租人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按合同约定做好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由承租人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合格机械设备。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出租人应当提供和办理备案手续。

  2.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条件、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说明及随机配件清单。

  3.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

  4.出租人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5.合同约定应由出租人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承租人管理,遵守承租人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承租人提出的违章指挥。

  6.出租人有权要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向承租人索取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万元或者□租金总额的%。

  一、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 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违章或超负荷作业,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其他:。

  二、出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承租人书面告知仍不能按时履行达不到承租人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超过

  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人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承租人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停工超过

  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出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4.其他: 。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承租人份,出租人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事项: 。

  承租人

  (签章):

  出租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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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电话:*******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_月***日至*****年***_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末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元。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乙方应支付押金元。押金待本合同到期时房屋、室内设施无损坏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日

篇3: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研究

  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研究

  在人口不断集中的过程中,空余的房地产数量也随之增加,空余房地产出币团人原先的单独出租,发展到目前的大规模出租,在管理上,也实现了由分头管理转变为集中化管理。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型的城市中,空余房地产的升值空间更大,在目前的房地产事业中,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课题。而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其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而合同管理则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其贯穿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全过程,在租赁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进行深人的探究。

  一、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另外也是对个体行为进行保护,其可以有效的维护个体的权益。合同的签订都需要严格的依据法律的效力,如果没有融合法律观念,那么该合同将没有法律效力,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本身就具有较为突出的管理优势,而最为明显的就是全过程以及系统化的管理优势。所谓的全过程就是指代的合同的自开始洽谈到合同结束的一系列过程。而所谓的系统性就是指代的合同中的各项有关的房地产管理内容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不是合同签订完成了就可以了事,而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各项活动的开展,针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以及签订后的各项条款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目前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2.1法规意识不强,合同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的空余房地产都是租赁给个人或者是单位,很多地区的空余房地产都有着各自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使得很多的单位以及个人在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时候,需要根据其特殊性和历史遗留问题与自身的发展是否相符来进行全面的思考后,再确定是否选择租赁空余房地产,但是很多的个人以及单位对于这方面并不重视,在不清楚房地产租赁存在的历史问题以及特殊性的基础上,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遵守,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样就使得合同的执行并不规范,很多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形同虚设,从而使得房地产企业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经济发展上出现了倒退的现象。

  2.2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不规范

  一些空余房地产的租赁合同并不规范,很多的内容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就使得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无法使得空余房地产合同受到认可,而造成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法律认识上比较欠缺,从而使得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房地产企业蒙受较大的损失。

  2.3合同引起的纠纷

  由于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加上出现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产权隶属关系上较为模糊,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使得道路以及电力等公共设施无法得到切实的落实,从而使得用地出现纠纷,租赁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的影响,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降,严重的会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出现倒退的现象。

  三、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措施

  3.1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处理力度,使得各项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符合现代房地产发展的需求,可以充分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在审批手续上可以更加的规范化,针对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的强化处理,展开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治教育,积极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可以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能够有法可循,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3.2强化合同的规范性,加强监督力度

  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合理的应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将既定的法律规范当做参考的依据,保障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针对租赁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针对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规范化设定,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不仅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得到有效的利用,防止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使得房地产行业可以具备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3.3合理审核合同内容,减少纠纷,提高履约率

  一份合同能否顺利执行,会不会引起合同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在签订前是否对合同条款进行过认真的评审。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内容审查,主要包括界限清晰、租金明确、租期适当、文本流畅、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等几方面的内容。各单位应把合同内容的审查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实施于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来,只有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合理的审查,才能有利于房管部门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要想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力度可以得到强化,就需要构建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依据该机构来对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同时要构建高质量和专业的人才队伍,通过这两点,就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得到强化管理,从而就可以进一步的推动空余房地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使得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王杉,高屹.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22)

  陈世幸.降低综合税费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J].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l0(0l)

  莫菊.浅谈房地产租赁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J].财会通讯20**(17)

篇4:挖掘机租赁合同(1)

  挖掘机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_____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篇5: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七

  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七

  第一章合同双方

  第1条(略)

  第2条(略)

  第3条(略)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条

  4.1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按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方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供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引起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__年__月__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__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甲方应提前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__年__月__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__个工作日。如果“开张日期”超过__年__月__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__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在“开张日期”的__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__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

  甲方应负责:

  6.1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

  --建筑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

  --根据附录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

  这类建造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力,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力,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其他中国政府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的外部的任何部位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排保卫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__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开张日期__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____。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近的一个银行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人民币外汇兑换券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D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__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__个月时支付,以后每__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__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__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__个月支付,以后每__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帐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中前面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或改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或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以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条

  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如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合同违约、中止

  第14条

  14.1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燕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

  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乱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由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其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

  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

  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中止本合同。

  第16条

  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中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中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另一方可以立即中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中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中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中止原因止,任何一方不可中止本合同。

  第17条

  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中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中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中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

  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

  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中国北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条

  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则合同应生效:

  --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

  --本合同经有关上级部门批准。

  第十一章其他

  第23条

  如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A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A2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标准说明(内外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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