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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2-04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装备系指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安全附件系指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所配置的安全装置。

  第二条 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实行安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 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管理责任

  1、设计部门

  (1) 在新改扩建工程设计时,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 设计中应选用工艺技术先进、产品成熟可靠、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有生产经营许可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其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满足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应努力提高设计中采用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自动化水平,改善劳动条件;

  (3) 不得选用未经鉴定、带有试用性质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

  (4) 在防爆场所选用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应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机构发放的防爆许可证,并应达到安装、使用场所的防爆等级要求。

  2、技术部门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积极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

  (2) 制定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配置方案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以及更新、停用(临时停用)、拆除、报废的技术论证工作。

  3、设备(机动)部门

  (1) 建立完整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配置方案的设计审查工作,以及更新、停用(临时停用)、拆除的技术论证和审查工作;

  (2) 负责组织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3) 组织编制、修订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严禁擅自摘除安全联锁系统进行生产。确需摘除,应经直属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和批准,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

  (5) 负责报警器校验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和校验周期等要符合规范要求。

  4、安全部门

  (1) 建立完整的安全装备台帐,监督检查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配备、校验与完好情况;

  (2) 定期组织对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的专业性安全检查;

  (3) 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或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设计审查和竣工、投产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或参加更新、停用(临时停用)、拆除、报废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技术论证和审查备案;

  (4) 参加安全装备的考察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

  (5) 审核并申报基层单位增设安全装备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

  5、计划、供应部门

  (1) 计划部门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要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而新增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资金的落实;

  (2) 供应部门对安全装备的采购应保证质量。不得选用没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不得选用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选用没有经过鉴定的产品,不准采取试用的方法购进新型安全装备。

  6、施工管理部门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2) 严格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督的管理,确保按图施工,保证;

  (3) 负责竣工资料齐全和安全装备性能良好地投入使用。

  7、消防、气防部门

  (1) 参加建设项目中消防、气防设施配置方案的设计审查,以及竣工、投产前的检查、验收工作;

  (2) 负责消防、气防设施更新、停用(临时停用)、报废的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完整的消防、气防设施档案和台帐;

  (3) 组织编制和修订消防、气防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8、使用单位

  (1) 认真落实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

  (2) 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3) 定期对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完好,随时可用;

  (4) 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使其做到“四懂”、“三会”,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5) 对竣工资料不全或未达到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设计性能的工程项目,在移交时有权拒绝接管。

  第六条 企业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安全装备和设备安全附件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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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

  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

  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3防护装备的购置

  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

  4防护装备的发放

  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

  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

  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篇3:建筑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购置,特殊情况需报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能购置。

  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安全监察部提出试验计划,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委托有关单位调试所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有书面报告。

  4、工程开工前十天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类别、数量计划,安监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借用。5、使用部门可将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个人保管或使用(办法自定)。

  6、使用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租用和配给的用品用具归还安监部,无正当理由损坏或丢失按原值或酌价赔偿。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8、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检验:

  A、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壳破裂或缺件(帽衬、下鄂带、后箍等)不允许再使用。使用时分色,参观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及安全员(白色)、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蓝色)、劳务用工(黄色)。公司员工安全帽由个人保管,可以坏换新,遗失赔偿后领取。

  B、安全网:平网和立网、密目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安全绳(带):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时要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D、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试验。

篇4:住宅小区保安部装备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保安部装备管理制度

  (一)管理

  1、保安队装备的保管,应当适应装备得性能,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2、装备通常存放在指定得保管室内,有专人看管。室内应当设置一定的安全措施。每周清点数量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3、严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擅自拆卸、转借、交换装备器材。

  4、装备的交接和送修,应当严格手续,及时登记、统计。装备的损失、消耗要如实上报。

  5、存放的装备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放置,必须帐物相符。严禁留存帐外物品。

  (二)领用

  1、由申领人填写装备领用或使用单。

  2、仔细检查装备完好情况,清楚使用规定和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3、严禁擅自动用非职掌的装备。

  (三)使用

  1、认真阅读使用手册,熟悉装备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等有关事项。

  2、分发到个人使用的装备和物质要有领用时间、交换时间、装备情况等事项的记录。

  3、对个人使用的装备,使用人要熟悉装备的性能、适用范围等相关情况。

  4、严格遵守装备使用规定,不得擅自转作他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1)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领班。

  6、对讲机只供保安员值勤时使用,严禁用做其他用途。

  7、对讲机不用时,应由领班收回,统一交付保卫处保管充电。

  8、保安员应严格遵守以上使用规定。如有违者致使对讲机损坏或丢失,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叫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2、接受方回话后,呼叫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接受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话时要控制好音量,特别是晚间不能影响业主的休息。

  (2)电筒的使用

  a、按照要求使用,不得用电筒进行打、砸等容易损坏的事。

  b、要及时对电筒进行补充电源,不得长时间停留在无电的状态。

  c、不得将电筒存放在潮湿的地方,要避免易引起联电,短路等现象。

  (3)警棍的使用

  a、按规定悬挂、佩戴或放置在规定的地方。

  b、不得乱用警棍,除非在不得已或是自卫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c、不得用警棍到处进行敲打或是互相打闹。

  (四)服装的管理

  1、制服的领用

  (1)新入职的队员在三天后填写装具领取表领用。

  (2)按照着装规定穿着,并对制服进行保管。

  2、制服的上交

  (1)离职员工要上交所领服装和其他相关用品。并填写物品交还表。交所在班领班。

  (2)根据时间的长短收取服装折旧费,最低人民币20元,最高人民币100元。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

  (五)衣柜的管理

  1、新入职的队员可以领用一个衣柜,由领班上报登记。

  2、衣柜钥匙由自己保管,遗失、损坏按价赔偿。

  3、不得自行调换衣柜,更换锁和钥匙。

  4、队员离职时要将衣柜钥匙上缴,并清理衣柜。

篇5:物业安管部资产装备管理规定

  物业安管部资产装备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部门资产管理,实现正规化、档案化的责任制管理,防止资产装备流失、损失,以降低成本。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管部资产装备管理。

  3.0职责

  3.1安管部主管负责对装备资产的审核检查工作。

  3.2行政部负责装备资产的盘点、发放、入库登记管理等工作。

  3.3领班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固定资产装备申请程序。

  4.1.1安管部根据部门发展,人员增编及时补充资产装备。

  4.1.2由安管部主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呈报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审核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4.1.3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返回公司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物品的采购。

  4.2固定资产装备申请报废程序

  a)根据资产装备的使用年限及损坏程度,及时报行政管理部。

  b)安管部领班班长及时填写《设备、器械、工具报废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报公司领导审批。

  c)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保安部和行政管理部各存档一份。

  4.3固定资产的管理

  4.3.1固定资产由保安部安排专人负责出入库及定期盘点工作。

  4.3.2配发和动用资产装备须上报部门领导,出入库须作详细登记。

  4.3.3保安部物资管理专人不得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动用固定资产。

  4.3.4凡部门配发给个人执勤物品,除工作执勤外一律不得使用。

  4.3.5保安部所有人员离职必须将部门所配发的物资清洗干净,整烫好后,交保安部物资管理专人入库,如有遗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4.3.6公司行政管理部每季度对资产装备清点时如发现装备数量不符时,由保安部自行负责赔偿。

  4.3.7保安部物资管理专人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申请报废超过使用期限的资产装备予以补充。

  4.4班次资产装备管理

  4.4.1班次资产包括电视机、沙发、床架、衣柜、等物品,以上物品由各班长自行负责管理,维修保养。

  4.4.2班组资产由班长负责管理,各队员自觉爱护。

  4.4.3班组资产装备是班组内部使用,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借。

  4.4.4班组资产如造成丢失、损坏,班长自行负责赔偿。

  4.5个人装备管理

  4.5.1凡保安部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由保安部内勤统一发放个人装备。

  4.5.2个人装备包括军被、褥子、衣服、帽子、腰带等物品,以上物品由个人保管。

  4.5.3个人装备只限于当班期间使用,禁止外出或休闲时着制服和制式皮鞋。

  4.5.4在执勤时,要保持制服整齐大方、线条挺括、皮鞋干净、光亮。

  4.5.5服装非公破损、变形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

  4.5.6勤洗勤烫、服装无皱纹、无汗渍、无污迹、无异味。

  4.5.7严禁私自将制服外借和拆改。

  4.5.8服装存放须叠放整齐,折挂入柜,不得随意乱扔。

  4.6保安部离职人员装备管理

  4.6.1保安部离职人员离职时个人装备清理干净,交行政管理部。

  4.6.2行政管理部将个人发放物资和上交的物资审核后,在离职清单上签字。

  4.6.3如所交个人物资造成损坏按《服装管理规定》执行。

  4.7公共、流动资产管理

  4.7.1公共流动资产包括对讲机、警示牌、文件夹、充电器、备用电池、强光手电等物资。

  4.7.2各接班班组第一时间必须检查统计所有公共流动物资的损坏情况,并做好记录。

  4.7.3各班组之间物品必须交接清楚,不允许出现责任不明,相互扯皮现象。

  4.7.4接班班组如在30分钟之内检查出来的问题均由上班负责。如未发现或发现较晚由接班班组自行负责。

  4.7.5在执勤中如造成物品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如是故意损坏,照价赔偿外,当月奖金下浮一级。

  4.7.6所有公共、流动资产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允许外借。

  5.0本规程可作为部门员工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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