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附属一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3

  附属一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认真负责,工作要有秩序,保持调剂室安静、整洁、卫生、严禁喧哗。非本科室人员禁止入内。坚持交接班制度。

  (2)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留存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核实发药,急诊处方优先调配,其他处方按先后调配。

  (3)每月各药房应做好月排班安排,班表一经确认,严禁换班。如有特殊原因;须经部门负责人登记(换班人员、时间、原因等)后,方可调换班。当天的工作安排应严格按部门负责人的部署执行,严禁擅自调换岗位。

  (4)配方时,严格遵守“门诊、住院药房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及“处方调配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如处方中的短缺药品或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不合理的及有疑问之处,须请医生更改并签名后调配。否则,有权拒绝配方。

  (5)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应严格按处方要求配药,不可估计取药,做到计数准确。

  (6)补充装置药品时,应二人认真核对。不同规格、剂型、形状、颜色和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同时应当做好登记,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药品有效期、数量、时间、签名(双人);对于其它药品补充时应当坚持近期先用,先进先用原则。(7)药品领用后,要先检查其质量,批号,有效期。凡过期、潮解、变质的药物不得发给病人。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及贵重药品的管理制度。(参阅有关文件)

  (9)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报告制度,如发生事故差错,应立即口头向药剂科、医务科、院领导汇报。并应详细登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以及处理经过。

  (10)调剂台禁止堆存与配方无关的药品及物品,保持台面整洁卫生,以防差错事故。

  (11)药房药品应按性质和药理作用分类排列存放,药品的放置应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12)药房每日应定时检查和记录冰箱的温度及室内温度和湿度。

  (13)药品实行每月盘点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实行逐日消耗统计,每日交班。

  (14)药品信息应及时更新,保持与临床各科室联系,积极征求科室意见,并经常检查和指导药品使用情况,主动介绍新药。

  (15)药房工作区内严禁吸烟、禁止吃东西。

  (16)下班后,非值班人员不得在药房工作区内逗留。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社区卫生服务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 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 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 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 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 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 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 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 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篇3:第二医院药房值班工作制度范文

  第二医院药房值班工作制度范文

  1. 药剂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2. 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 应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员应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交接班时应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签字。

  5. 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7. 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 调剂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 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篇4:学院卫生所药房工作制度

  学院卫生所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品发放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调配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管理的规定办理。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7.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药品采购保管工作制度

  1.药品采购 根据不同季节发病率、药品库存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后按学校相关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2.药品验收  购入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与科室人员核对验收后上架。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药品按性质分类上架管理,按生产日期先后顺序发放。

篇5:药房连锁公司食品存贮制度

  药房连锁公司食品存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 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 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 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 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 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