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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集团采购工作管理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7

  绿谷集团采购工作管理标准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采购工作的基本程序。

  1.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所采购性工作。

  2、管理职能

  2.1 物资贮运部负责生产所需元、辅料(包括包装材料)和大宗纪念品的采购业务。

  2.2 总裁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包括办公用纸、名片的印刷)和低值易耗品(办公桌椅等)的采购业务。

  2.3 物资部负责宣传画册、宣传材料的策划印刷业务。

  2.4 信息部负责信息网络硬件、软件的采购。

  2.5 各单位办事处能够受物资部委托执行采购业务。

  3、工作程序

  3.1 原、辅料(包括包装材料)的采购。

  3.1.1 必须以相应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或设计样品为依据。

  3.1.2 原、辅料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由开发申报部、物资部共同制订,总调度室备案后执行。

  3.1.3 包装材料的设计样品由物资部提供,按产品包装材料管理标准执行完签字程序后,由物资部执行印刷业务。

  3.1.4 物资部依据原、辅料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或包装材料的设计样品,寻找分供方若干家,进行分供方的咨询调查;

  a.能否满足采购需要;

  b.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

  c.价格竞标承受度的分供方报价说明书;

  d.提出选择保持优价的分供方作为采购供方的采购报告。

  3.1.5 物资部采购工作必须保存完整的供方选择采购报告和相关的咨询调查档案,以共审计追溯用。

  3.1.6 采购供方选择与收货入库,质量验证必须有具体的规定并明确不同人员分别履行各自职责,并记录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所确定的质量记录。

  3.1.7 采购数量与生产计划相适应,避免浪费。

  3.1.8 各部门大宗购买业务纪念品低值易耗品,也应业务程序清楚,物资部备案,财务报销。

  3.2 办公用品采购

  3.2.1 办公用品采购必须以公司机关办公用品统一标准规定采购。

  3.2.2 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采购发放登记录台帐,并每季度由总裁办主任对台帐进行核查。

  3.3 宣传品的印刷采购

  3.3.1 宣传品印刷采购必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选择保持优价的合作方。

  3.3.2 保存印刷合作方的选择档案:书面报价说明及比较选择依据。

  3.3.3 负责印刷业务联系和收货验收必须分别明确责任人,分别建立业务委托和验货、发放台帐。

  3.3.4 宣传品印刷数量英语宣传品的用途使用寿命周期相符,避免过量印刷无法再用而造成的浪费。

  3.4 计算机信息网络软、硬件的采购。

  3.4.1 此采购为网络维护的组成部分,必须有信息部相关岗位人员提出采购申请,信息部经理审批后开始询价与性能比较,经理不直接进行采购工作,但必须对采购的优质优价负责监督。

  4、临时外委承包

  4.1 临时外委承包也属采购业务之一,必须履行采购程序,保存依设计方案、计划寻找供方或合作者的调查咨询资料,各分供方报价说明书,以及选择供方或合作者的依据等方案纪录。

  4.2 外委承包付款之前,必须提交外委项目的完成报告,交由监理机构或内部审计报告之后,财务准予付款。

  5、采购审计

  5.1 检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采购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a、是否保质采购;

  b、是否择优价格作为供方或业务合作者;

  c、是否在采购业务上按程序履行岗位约束制度;

  d、是否采购数量上造成浪费。

  6、解释的订、批权限

  6.1 此标准解释修订权归物质部,批准权归总裁办公会。

  7、此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以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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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M企业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M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

  标准采购作业细则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壹) 内购:

  1. 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至1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四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C)开出后以"开发L/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关文件,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呈核后,检具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

  第二十五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

  (一)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三)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

  (四)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第二十六条 进口报关

  (一)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

  (二)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通知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

  (三)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 (四)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14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六)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

  第二十七条 报关进度控制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进度。

  第二十八条 公证

  (一)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如外购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

  (二)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

  (三)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报告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退汇

  (一)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状退汇通知单"连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

  (二)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状正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

  第三十条 索赔

  (一)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

  (二)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篇3:机关物业中心采购员工作标准

  机关物业中心采购员工作标准

  (一)根据“采购申请单”,及时发出采购订单,按时完成各项采购任务。采购订单应及时呈报科长。对难以按计划要求实现的采购项目,要在2小时内向科长报告。

  (二)组织和建立物资供方的档案资料,搜集市场信息。

  (三)对采购计划应认真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采购物资要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乱纪。

  (五)实施采购时要比价采购、货比三家、择优、择廉、就近、就便,不断降低采购费用。提高与供方交往的能力,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诚信为本,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六)严禁购入不合格品。供方送货到厂后,开具送检单,进行质量检验。质检结束后,应迅速将检验结果反馈相关供方。

  (七)经常深入主管物资的使用部门,查看主管物资的使用情况,对质量差和质量不稳定的供方,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八)对质检部门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提出让步接收、索赔或退货处理意见,并应通知该供方提高产品质量或补发、调换材料,确保需要。

  (九)对供方提供不合格品或不按合同执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视其程度,要求其予以赔偿。

  (十)配合科长考察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不断筛选、稳定合格供方。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合格供方,应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向该供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在限期整改时间内未达到要求的合格供方可向主管、科长建议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十一)每天向主管、科长汇报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通报物资市场信息。对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科长反映,以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十二)合理控制物流和运输成本。

篇4:地产公司区域事业部招标采购相关费用标准

  地产公司区域事业部招标采购相关费用标准

  为规范**区域事业部招投标项目收费标准,确保各投标单位公平诚信竞争,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费用包括购买标书费用、投标或询价回复保证金、图纸押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限额以上的甲方发包、甲方指定分包、甲方供货及甲方指定供货的招标采购项目需收取购买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费用。

  (2)限额以上的甲方发包工程及甲方供货的招标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但是,如中标单位在**区域事业部各项目近3年内已有过2次(含)以上良好合作的,可以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限额以下的招标采购项目一般情况可不收取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第一条 购买标书费用

  总包招标费用统一为500元。

  其它各类招标费用一律为100元。

  该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条 投标保证金

  根据不同总价收取(总价指本次招标范围内单个标段的预估合同总额最大值)。

  总价在100万(含)以内的,保证金为RMB1,000元;

  总价在100万以上,500万(含)以内的,保证金为RMB2,000元;

  总价在500万以上,1000万(含)以内的,保证金为RMB5,000元;

  总价在1000万~5000万之间的,保证金为RMB20,000元。

  总价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保证金为RMB50,000元。

  总价在1亿元以上的,保证金为RMB100,000元。

  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中标单位确定后退还。

  甲方分包和甲方供货的中标单位在与我司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甲指分包和甲指供货的中标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图纸押金

  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及晒图量的多少确定图纸押金,金额一般为500~5000元。

  图纸押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中标单位确定后,须将全部图纸归还工程部,经工程师复核所有图纸无缺损后,将图纸押金全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如果图纸有缺损,每缺损一张,须从退还的图纸押金中扣减100元,最多扣减费用不超过图纸押金总额。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收取标准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须在签订合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款的10%,总/分包单位或供货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取得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为准)起90日。总/分包单位或供货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当由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或有资质且**市建委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与此有关的费用由总/分包单位或供货商自行负担。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或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五条在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时,由专业工程师或预算工程师负责填写以上相关内容,收取、退还以上款项由主责人负责经办。

  备注:经办人需每月做好退还款的资金使用计划。

篇5:物业公司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目的

  规范公司采购按理工作,确保公司采购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下属管理处的采购管理工作。

  3.职责

  (1)经营部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2)公司/管理处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制定,物品的验收,出、入仓手续的办理以及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

  (3)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审核。

  (4)管理处经理负责零星物品、应急物品的采购审批。

  (5)公司总经理负责申购计划的审批。

  4.程序要点

  (1)物品采购的申请范围

  a)凡公司为提供服务、管理所需要的有形物料、工具等,均属采购申请范围。

  b)下列有形产品如公司仓库无储存时,应提出采购计划;

  ★公用设备设施、装置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所需的材料、配件、组件、单机和整机;

  ★为便于服务和管理所需添置的设备、设施、装置;

  ★房屋本体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修缮所需的材料。

  (2)物品采购的申报程序

  a)计划采购物品的申报程序:

  ★仓库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限额规定编制下月物品申购计划表;

  ★物品申购计划表,应于每月26日交公司财务部经理根据《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的物品申购计划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物品申购计划表交经营部采购员按计划购买。

  b)零星物品的申购:

  ★零星物品的标准:

  --常用品以外的;

  --数量较少的;

  --仓库中没有储存的;

  ★零星物品的申报程序:

  --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

  --管理处会计审核;

  --零星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由管理处经理审批;

  --零星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审批手续完整的申购单交公司采购员购买。

  c)应急物品的申报程序:

  ★应急物品的标准:

  --突发性急用物品;

  --仓库中没有储存的;

  ★应急物品的申报程序:

  --使用部门填写应急物品申报单;

  --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申购单交管理处经理审批;

  --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申购单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审批同意后交公司采购员购买。

  (3)物品采购的时效

  a)通用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b)特殊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c)零星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d)应急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3个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4)物品采购程序

  a)公司采购员在采购物品时,应按《物品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要求选择所需物品。

  b)公司采购员在采购物品时,应按照《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选择评审合格的分供商。

  c)批量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手续完整的采购计划单到公司财务部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物品采购资金或支票;

  ★采购单位数量在10个以上的物品时,原则上应通过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送货上门;

  ★采购量不大或其他原因使供货商不能送化上门的,由采购员到评审合格的分供商处购买;

  ★采购价值在50元以上物品时,采购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品销售发票;

  ★采购员在合格供应商处购买不到的物品,应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物料质优价廉。

  d)零星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手续完整的零星物资申购单,到管理处财务部办理物品采购借支手续;

  ★管理处财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现金或支票;

  ★采购员原则上应到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如合格供应商处没有所需物品,应到物优价廉的正规商店购买;

  ★购买价值在50元以上的物品,应要求供货方提供正式商品销售发票。

  e)应急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完整的应急物品申购单到管理处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

  ★管理处财务部相关人员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现金或支票;

  ★采购员应到距离公司较近的正规商店购买。

  f)采购员应将采购回来的物品按照《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及时送交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g)物品采购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员按照《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5)物品采购资料的保管

  a)物品采购的申报

资料由经营部采购员长期保存。

  b)物品采购的发票及验收资料等,由公司财务部或仓库相关人员于月末汇总后,在公司财务部或仓库加密长期保存。

  (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物品采购计划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a)《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物品验证标准作业规程》

  d)《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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