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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优质课的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5

  高级中学优质课的标准

  一.文科优质课标准

  1.总的要求:

  教学目的明确;教材挖掘深透;教学方法恰当;课堂设计科学严谨;教学效果显著。

  在这个标准的要求下,任课教师通过深钻教材,研究学生、设计教法等途径,教出自己特色。

  2.具体体现:

  第一.教学内容的优化

  (1)增加课堂教学密度,从实际出发对教材大胆取舍,通过浓缩教材,确定明确的教学目的,做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缩短课时,短时高效。

  (2)遵循文科自身规律,教学分类不分家;贯穿读写结合,体现培养能力。

  (3)高标准课堂容量:对教材拓深加宽,从教学求新的高度出发,结合教材内容,穿插新的知识信息,体现时代色彩。

  第二.打破“一言堂”,建立新的课堂教学格局。彻底否定教师“一教到底”的传统,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

  第三.优质课的教学应注重知识性与思想性的统一,充分体现既教书又育人的宗旨。

  优质的文科教学既不是机械地教案背诵,也不是呆板的教学演示和说教。教者的语言应有一定的艺术性。

  第四.应变能力是优质课的保证。

  优质课的教师具有驾驭课堂发展的能力,为此,要求教师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做到步骤合理,衔接紧凑、过渡自然。

  第五.优质课的服务对象应是全体学生、体现出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平衡丰收的思想。

  第六.根据内容,适当、合理、有效的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二、理科优质课标准

  1.传授知识的内容要难度合适,数量合理;教师要抓住本课题最本质的东西。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使培养训练学生的自学能力与发展学生的智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

  2.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和引导学生探索、发现、理解和掌握新知识的概念、内容和体系,教师要训练学生逻辑思维和解题思路。注意研究学生心理,揣摩学生不易领会之处,以精选的示例,引导学生。

  3.教学语言精练、准确、教态和蔼可亲,让学生学得愉快,自然,在和谐的气氛中获得知识。

  4.培养学生学习的规范化。对学生的语言、书面表达教师都要给以足够重视。

  5.优秀课的目标应该是:教师教得少、精、准、活;学生学得懂、会、准、熟、巧。

  6.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目的应从培养能力和传授知识出发。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结合学生实际确定准确的教学目的。

  7.科学地阐述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阐述,是培养能力、传授知识的关键,必须做到知识准确,重点突出,抓住关键,语言要求生动、活泼,富有哲理和风趣,联系实际要恰当。

  8.改革教学方法,要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应创造条件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给学生以科学的“点金术”,这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核心。

  9.课堂组织严密,精讲精练,采用读、想、议,讲、练、问相结合的办法,不仅要提问学生,也允许学生提问老师,达到培养能力,开发智力的目的,教学密度适当,内容适中,做到当堂理解,当堂消化。

  10.加强演示实验,注重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三、教案评价量化标准:(附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中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职中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促进班主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班主任工作绩效,并科学评比班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标准

  1、班主任工作考核共分为四部分:班级常规考核、巩固率、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其中常规考核满分为100;巩固率满分为100分;加分项目不限分;扣分项目不限分。

  2、常规考核为学月考核平均分(学月考核总分/学月数),用满分100分折算后计入总分中。

  3、加分项目;

  (1)班级获奖:凡学校统一组织的比赛(各班均有资格参加比赛,部分班级才有资格参加的比赛除外,如幼师专业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运动会只取团体奖,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分;

  (2)社会实践:学校每期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都要进行评比,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学生获奖:学生在县市省级获奖分别为:县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省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取最高加分一次加分。国家级比赛获奖在省级获奖相应等级上加5分。)

  (4)学生会干部加分:班级学生进入学校学生会、团总支任职干部、干部加分,主席、书记加4分,副主席、书记及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干事加1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3分。

  (5)班主任个人素质加分:论文、班主任相关比赛获奖省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市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4分,县级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文章发表:县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国家级30分。

  4、扣分项目:

  (1)学生重大违纪,涉及违法犯罪,一人次扣5分;

  (2)学生重大违纪,开除一人扣2分,其他处分为每人次1分;

  (3)学校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的班级,每次扣3分;

  (4)学生群殴扣当事班级3分。

  二、实施细则

  1、本办法主要用于学期、年度班主任考核以及优秀班级评比;

  2、实施程序:

  (1)班主任根据考核标准,填写学校统一发放的《TJ职中班级考核自查评分表》,如实填写加扣分;

  (2)学校核算班级年度(或学期)常规考核分数;

  (3)学校德育处复查班级加扣分;

  (4)学校德育处核算班级考核总分,并进行排序;

  (5)学校根据考核分数发放班级奖励,或评选优秀班级;

  3、此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附一:

  TJ职中班主任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略)

  班级:班主任:填写时间:

  附二:

  TJ职中班主任工作考核(评比)汇总表

  考核班级 常规考核 巩固率 加分 扣分 总分 名次

篇3:M企业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M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

  标准采购作业细则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壹) 内购:

  1. 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至1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四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C)开出后以"开发L/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关文件,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呈核后,检具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

  第二十五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

  (一)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三)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

  (四)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第二十六条 进口报关

  (一)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

  (二)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通知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

  (三)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 (四)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14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六)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

  第二十七条 报关进度控制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进度。

  第二十八条 公证

  (一)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如外购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

  (二)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

  (三)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报告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退汇

  (一)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状退汇通知单"连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

  (二)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状正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

  第三十条 索赔

  (一)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

  (二)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篇4:二手车车辆鉴定评估标准

  规章制度一:

  二手车车辆鉴定评估标准

  一、重置成本标准:

  即通过估算出重新购置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车辆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作为重置全价,并对评估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功能性比较修正,再根据其使用年限和成新状况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减损,综合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车辆评估价格=车辆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变现率

  式中:

  (1)、车辆重置成本:以委估车辆同型号新车现行市场价格或类似新车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功能性贬值修正后加上8.55%车辆购置税确定。

  (2)、成新率:采用年限法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已使用年限

  成新率=(1- ------)×综合调整系数×100%

  规定使用年限

  综合调整系数按加权求和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调整系数=车辆技术状况系数×0.3+车辆使用和维护系数×0.25+车辆制造质量系数×0.2+车辆使用性质系数×0.15+车辆工作条件系数×0.1

  (3)、变现率的确定;

  4

  变现率B= ∑biqγ

  i=1

  式中:b-分项变现率

  q-权重系数

  分项变现率的取值标准及权重系数如下表:

  影响变现因素 因素特性说明 变现率

  取值范围 权重

  系 数

  1、资产品质b1 好。资产成新率在90%以上。 90%以上 35%

  尚好。具备使用功能。资产成新率在80-90%。 75-90%

  一般。使用功能或寿命有所下降。资产成新率在60-80%。 50-75%

  差。属淘汰型,存在明显功能性、经济性贬值。资产成新率在60%以下。 50%以下

  2、价值特性b2 即行体现营运价值或看好经营项目。 80-90% 10%

  需拆运、重新安装、调试;需配套使用;需再投入才能体现营运价值等。 40-80%

  技术性强、维修难、备品配件供应奇缺,不配套资产。 30%以下

  3、潜在市场b3 大。家用产品,通用性生产资料,有活跃二手市场。 90%以上 40%

  中等。预测有一定的客户,有一定交易氛围。 60-85%

  小而窄。专业性生产资料、奇、贵资产(如古董、书画、珍宝等)。 50%以下

  4、变卖时间约束b4 不受时间约束 1 15%

  在一定期限内变现 80-90%

  快速变现 60-80%

  强制处分 60%以下

  二、市场比较标准:

  对当地二手车市场活跃,交易实例较多的的评估对象采用现行市价标准,按市价法进行评估。将评估对象和市场近期已销售的相类似车辆进行对照比较,找出评估对象与各个参照物之间在车辆价值影响诸方面因素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值。

  三、收益现值标准:

  对于营运车辆,因其具有潜在收益能力,并能用金额将预期收益表示出来,故对其采用收益现值标准。按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具体是通过预测该车辆所能产生的预期总收益和所要发生的总支出,得出预期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资本化率)将预期纯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该车辆的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

  当评估对象使用年限有限且其他因素不变时,收益现值法基本公式为:

  a 1

  P= - [1-----]

  R (1+r)n

  上式中:P--车辆价格

  a--车辆纯收益

  r--车辆还原利率

  n--车辆剩余收益年期

  四、清算价格标准:

  清算价格标准适用于企业破产、抵压、停业清理时要售出的车辆评估。基本与现行市价标准相同。所不同的是迫于停业或破产,清算价格往往大大低于现行市场价格。具体方法有如下二种:

  (1)、现行市价折扣法:首先在旧机动车市场上寻找一个相适应的参照物,然后根据快速变现原理估定出一个折扣率并据以确定其清算价格;

  (2)、模拟拍卖法:根据被评估车辆的潜在购买者询价的办法取得市场信息,最后经评估人员综合分析确定其清算价格。

篇5: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规章制度二:

  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有限公司

  二手车鉴定评估收费标准表

  类别 车辆评估鉴定价值 收费标准

  (元/车、次)

  汽车 三轮汽车 100元

  低速货车 100元

  其他汽车 2.5万元以下 200元

  2.5-5万元(含5万元) 300元

  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 400元

  10万元以上 500元

  摩托车 排气量50CC 50元

  排气量50CC以上 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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