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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4

  万科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为了培养企业讲师,提升工作水准,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建设万科师资队伍,特制订以下培训师资管理规定。在万科我们提倡“一个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同时也是并且也应该是一个优秀的讲师”。万科的管理者肩负的工作责任之一是将自己的知识、技能传播给其他人,而授课就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手段。

  一、万科的培训师资分内部师资和外部师资。

  按照师资的水平等级从低到高区分为:授权讲师、资深讲师、首席讲师。

  师资管理的原则是培养内部讲师,挑选评价外部讲师。即内部讲师将是万科师资队伍的核心力量,应该以多种形式进行激励,以扩大内部师资队伍和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外部师资的激励政策以课酬激励为主。

  二、内部师资管理

  1、内部师资是指承诺愿意为万科人才培养和课程讲授做出工作的万科职员。除经过认证的内部授权讲师、资深讲师、首席讲师外,未经认证而担任授课任务的人员,也称为内部师资,享受课酬。

  2、内部师资管理是指对万科内部授权讲师、资深讲师和首席讲师的搜集、认证、聘任、考察、晋升和激励等;内部师资的认证、聘任、考察和晋升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完成;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培训资源管理人员和有讲课经验的讲师、管理人员、专业人士等组成。

  3、内部授权讲师是指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熟悉公司和部门业务,具有一定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授权担任一些常规和基础课程授课的职员。常规和基础课程是指集团举办的新职员NEO、电脑网络新知识等一些培训中使用的课程,如万科理念课程、网络知识课程、电脑技能课程、语言类课程等。

  4、内部授权讲师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以组织备课会等形式认证后,将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颁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讲师资格证书》,资格认定期限为1年;期满后,若需继续保留资格,应该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重新认证。

  5、内部资深讲师指的是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精通公司和部门业务,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优秀,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授权讲授一些对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职员发展或企业文化有一定影响力的课程。

  6、内部资深讲师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认证后,将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颁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深讲师资格证书》;在连续两年没有讲授过被认证的相关课程的情况下,如需继续保留资格,应该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重新认证。

  7、内部授权讲师可以在授课技巧得到提高,讲授课程重要程度提升等情况下,经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考察、评审、认证之后晋升为内部资深讲师。

  8、内部资深讲师有培养其代讲讲师的义务,其代讲讲师应获得内部授权讲师的资格。

  9、内部首席讲师是指受集团人力资源部委托,开发并讲授一些对万科的业务、管理、企业文化、职员发展等起深刻影响的核心课程的讲师;或者是接受外部专业机构培训并获得某个或某类专利课程的授权,在万科内部进行授课的讲师。

  10、内部首席讲师是万科最高级别的讲师,培养对象一般是公司内部资深讲师、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有杰出表现的职员。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集团高层领导推荐或毛遂自荐,由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考察、认证后,内部首席讲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颁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讲师资格证书》。

  11、内部首席讲师一经认证,在万科服务期间,均拥有首席讲师头衔,代表万科培训的最高水准。

  12、经万科师资评审委员会认证、成为万科内部讲师可享受以下待遇:-课酬激励:首席讲师150元/小时(非工作时间);120元/小时(工作时间)

  资深讲师120元/小时(非工作时间);100元/小时(工作时间);授权讲师100元/小时(非工作时间);80元/小时(工作时间)。

  -课程开发奖励:内部讲师开发课程给予课程奖励,核心课程开发每门奖励5000元;非核心课程每门奖励20**元。-认证激励:所有内部讲师的授权记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定期在上网和周刊公布,并且列入职员年终考核记录。-评奖激励:参与每年一度的万科优秀讲师评比,优胜者获得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如:更多的参加培训的机会、双向交流、出国考察等。

  13、未经认证的内部讲师课酬为80元/小时。

  三、外部师资管理1、外部师资管理是指对万科集团以外的师资资源的搜集、挑选、整理和激励等。

  2、万科外部师资按照水平高低和授课时间、频率等分为:临聘讲师、特聘讲师和管理顾问。

  3、临聘讲师是指临时聘请的外部师资。临聘师资的课酬按照《万科集团培训课酬管理规定》,各公司参照执行。

  特聘讲师是以特聘的形式在社会上招收一些专家学者,并签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特聘讲师协议书》,长期为公司服务和授课的外部师资。特聘外部讲师的课酬按照《万科集团培训课酬管理规定》,各公司参照执行。

  管理顾问是指以聘用国内著名企业的优秀管理者、专业管理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管理学者的方式实现解决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并提供咨询服务。管理顾问的报酬方式由各分公司自行商议。各分公司的内外部师资都需存档备案,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实现资源共享。

  附:万科内部师资分类方式和相应的课酬等级工作时间课酬/小时非工作时间课酬/小时授权有效期首席讲师120元150元终身(万科公司工作期间)资深讲师100元120元长期(连续两年无讲课时取消资格)

  授权讲师80元100元一年未经授权讲师80元80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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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得鑫装饰公司岗位调动规定

  得鑫装饰公司岗位调动规定

  一、调动种类与程序

  1.调动是指在公司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①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②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公司内部调动。

  ③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处。

  2.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平行调动

  1.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2.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①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②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③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④工作急需;

篇3:乐新居装饰员工聘用和辞退规定

  乐新居装饰员工聘用和辞退规定

  1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实现科学、规范,并使公司能够长期稳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2范围

  2.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外,悉依本手册办理。

  2.2本手册所称公司指:厦门乐新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3正式批准录用的所有员工

  2.4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3基本政策

  3.1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3.2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3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4入职手续

  4.1报到程序

  公司录用员工须公开招聘、考核公开实现公平竞争。

  4.1.1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至公司行政部报到,填写“新员工报到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来,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4.1.2报到时新员工应向公司行政部提供如下证件:

  a)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

  b)学历证明和复印件;

  c)免冠近照四张(一寸两张、二寸二张)。

  4.1.3亲手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和《员工登记表》附件五,个人资料主要包括:

  a)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

  b)父母、配偶情况;

  c)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d)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4.1.4与公司行政部签订《试用协议》。

  4.1.5与公司行政部《员工手册》,加公司微信等资料。

  4.1.6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开始进行职前教育。

  4.2试用、考核与转正

  4.2.1试用期一般三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待遇。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并提出解除《试用协议》,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不满一个月者不发给试用期待遇;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可以终止其试用期,解除《试用协议》同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实际上班时间结清相关费用。

  4.2.2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10天,则示为员工自动中止《试用协议》作自动离职处理。

  4.2.3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后,员工的司龄将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的时间起计

  5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

  5.1劳动合同

  5.1.1合同背景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并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厦门市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手册未提及事项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5.1.2适用范围

  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5.1.3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5.1.4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a)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b)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c)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d)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同行竞争提供了经营信息,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泄露客户机密,给客户利益或公司信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连续旷工6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20天及以上的。

  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知员工本人: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员工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了经济性裁员。

  f)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手上遗留的工作,应完成该项工作。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5.1.6离职前,公司行政部根据员工意愿,和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听取离职员工意见。

  5.1.7纠纷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机构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2人事档案

  5.2.1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5.3业绩考评

  公司推行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当月绩效、职位晋升、提薪的重要依据。

  6员工权利和义务

  6.1员工权利

  6.1.1员工有权按劳动时间取得报酬,报酬不低于厦门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1.2员工有权按厦门市的相关规定享受保险;

  6.1.3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6.1.4按考勤制度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

  6.1.5员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

  6.1.6员工有实现自我发展的权利;

  6.1.7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有权提出培训,请求并参加培训要求,经审批后按公司培训协议实施;

  6.1.8员工有根据工作岗位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6.1.9员工有申诉权,对直接上级的不公正待遇或人身伤害,有权越级上诉,如投诉不受理,解决,员工有权向行政机关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6.2.0对工作程序或管理制度中有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以利改进;

  6.2.1积极参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和考核;

  6.2.2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6.2.3培养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超的技巧。

篇4:装饰公司工资福利规定

  装饰公司工资福利规定

  (一)工资

  1、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对公司创收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可以通过利润提成,公司奖励等方式获得高额报酬。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不正当的方式损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2、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工资福利的主要依据是该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并参考其能力,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与劳动态度等。

  3、员工的工资结构分为:

  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补贴。

  奖金=总经理嘉奖+业绩提成。

  工龄工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当月起计发100元工资,每年递增,按月发给。

  补贴=公派到各地分公司人员.发给地区补助及住房补助;有工作需要的部门经理和司机每月发给通讯补贴。

  学历工资=国家正规院校统招的毕业生,转正后并签订劳动合同者,每月学历工资为:本科生200元;硕士生500元;博士生1000元。

  4、员工工资分为两个工资系列:管理人员系列和工程技术、监理人员系列。

  管理人员分为:行政人员、主管、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工程技术人员分为:首席设计师、主任设计师、副主任设计师、一级设计师、二级设计师、普通设计师、见习设计师。

  工程监理人员分为:主任监理、副主任监理、一级监理、二级监理、三级监理、见习监理。

  技术、监理人员可按业绩提取提成外,工资不受职务限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工资可以高于部门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

  5、工资标准:薪酬标准另定,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6、工资标准只有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掌握,员工的工资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不许打听别人的工资,凡以工资攀比为理由上告者将受到惩罚。

  (二)福利

  6、公司统一为每个工作满一年的优秀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篇5:装饰工程公司试用期人员管理规定

  装饰工程公司试用期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经招聘录用的新职员必须先试用,内部招聘的员工可免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是考核本人与公司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的时期,一般员工通过试用期的工作适应做出双向选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免去或缩短试用,试用期一般不得延长。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累计五个工作日以上或遇法定休假连续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则转正时间顺延。

  第二条 试用期内,员工若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应提前三天可向综管部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属部门和综管部出具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在综管部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如因不告而辞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

  5.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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