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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案例:售楼部保安帮忙关车门 撞得女顾客颅脑损伤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管案例:售楼部保安帮忙关车门 撞得女顾客颅脑损伤

  买完房驾车离开时,热心的保安跑过来帮忙关车门。没想到这一关,竟将车内毫无准备的刘女士撞得趴在方向盘上,头痛欲裂。刘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颅脑损伤,住院期间又发现左耳失聪。

  保安关车门撞伤女士

  10月5日下午3时许,家住北郊的刘女士和表妹一起到东郊的华远海蓝城看房子。当时,姐妹俩刚将车开到售楼部门口,保安就迎了上来。主动帮他们引导停车,并帮忙打开车门。

  经过对楼盘4个多小时的考察,姐妹俩决定买下房子,每人付了2000多元的购房定金。晚上7时许,两人准备离开,门外执勤的保安仍然非常热情。上车后,刘女士坐在驾驶员的位置,还在整理东西时,好心帮忙的保安突然关门。刘女士被车门猛然一撞,趴在方向盘上。

  看到这一情况,保安立即上前道歉。刘女士称:“当时,我头左侧很疼,没过多在意就开车离开,但走了几百米,感觉头疼得特别厉害,只好将车开回来。”当她回来后,保安赶紧把她扶到售楼部的沙发上。事后,刘女士的头疼依然没有停止,于是,关车门的保安靳勇驾驶刘女士的车将她送往长安医院。医院初步诊断刘女士为颅脑损伤,需住院进一步治疗,并观察是否有并发症。

  颅脑损伤住院 发现左耳失聪

  住院后,保安靳勇没有离开,一直在刘女士的病床前跑前跑后照顾。在此期间,靳勇对刘女士说,自己只是一名保安,家里条件也不好。如果事情闹大肯定会影响到自己的工资,希望刘女士次日就出院。当晚花费的800多元治疗费,他愿意全部承担。

  见此情况,刘女士答应第二天早上就出院,回家静养。然而,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回家后头疼丝毫没有减轻,而且因头疼还多次呕吐。无奈,她又让家人把自己送到医院治疗。与此同时,她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华远海蓝城的工作人员。

  当天,华远海蓝城的工作人员拿了3000元和鲜花来到病房,对刘女士嘘寒问暖。10月11日,刘女士在病床上接朋友电话时,意外发现自己的左耳竟听不到电话的声音。情急之下,她又试了几次,左耳仍然无法听到任何声音。她赶紧将这一情况向医生反映。

  此后,先后经过长安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附院诊治,三家医院均诊出刘女士左耳失聪。为了不耽误治疗的最佳时机,刘女士一边治疗,一边将这一情况向华远海蓝城的工作人员反映,然而,对方虽多次派人到医院,但一直未明确表态,也没有再给一分钱医疗费。截至昨日,刘女士已花费了1万多元的治疗费。

  伤者质疑房产公司态度不积极

  昨日,记者专门赶到华远海蓝城了解情况,一名白姓物业负责人介绍,公司总部在深圳,一直比较重视服务。因此,当顾客光临时,都要求保安要帮顾客开、关车门。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很抱歉。刘女士受伤后,他们按照物业公司的最大权限,从公司借了3000元送到医院,并安排保安陪护。刘女士去西京医院、交大一附院做进一步检查时,他亲自陪同。刘女士住院期间,华远海蓝城售楼部客服经理以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前往医院探望。目前,刘女士被诊断出左耳失聪。他们已经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总部,但是事情处理需要一个过程。

  刘女士生气地说:“事发到现在已经20多天,华远海蓝城的工作人员给了3000元的治疗费后,再没有给过一分钱。在确诊我左耳失聪后,对方不是积极协助治疗,而是不断索要病历,说要帮忙找人商量治疗方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陈西伟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在刘女士买房期间,保安为其提供开关车门服务,这应该属于这家公司对顾客的一种延伸服务。刘女士被医院诊断出颅脑损伤和左耳失聪,这已造成人身伤害,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公司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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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管案例:小区屡屡被盗物业贴出民间通缉令

  物管案例:小区屡屡被盗物业贴出“民间通缉令”

  近日,在阜阳市的某住宅小区和购物广场接连出现了几个“通告”,这几个通告形式基本相同,都是把监控画面制作成大幅图片,再附上文字张贴在显眼的位置,目的也一样,那就是通过这种形式给涉嫌“作案”的蟊贼“曝曝光”,让他们“现现眼”,一并提醒市民注意提防。这种被市民称为“民间通缉令”的通告,一时间引来了众多市民的眼球,更引发了市民的热议。

  烦心 市民屡屡遭贼防不胜防

  在张贴公告的某小区,记者和几个业主聊了起来。“我们这最近屡屡遭贼,大家对物业很有意见,”业主张某说。住在该小区最里面一栋楼的姜先生更加气愤,“我家的电瓶车一个月被偷走两辆,100多元买的防盗锁都不管用。”

  这样的情况不只是发生在小区,位于阜阳闹市区的购物广场也是小偷们喜欢光顾的地方,“神得很,我们的保安就站在门外,有时也防不胜防,为此顾客经常跟我们吵架。”商场的一位营业员说。

  无奈 监控画面做成“防贼通告”

  “物业也很无奈,就多装了几个监控。但小偷好像也不怕,物业只好把监控画面贴出来让大家都注意了。”对于物业的做法,业主张某表示赞成。姜先生则表示,“应该多贴几张,最好是每家每户都发一张,让大家都记住他(贼)的长相”。

  “我们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可能起不到多大作用,但我想总比不作为强。”对于张贴这样的“通告”,物业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效仿 “通告”越做越大图文并茂

  比起较早出现的几张黑白的或图片较小的“通告”,一超市旁张贴的这个大幅彩色“通告”可谓“十分给力”。在这张通告上,不仅有从不同角度截取的红衣蟊贼的画面,更有耐人寻味的文字提示:“紧急通知:该男子为电瓶车盗窃惯犯,多次在本广场偷盗,请各位停车时留心观看四周是否有此类獐头鼠目、贼眉鼠眼的犯罪分子!”左下方的几句话更是“雷人不轻”:“先生女士们,请锁好自己的车辆,如发现以上可疑人物,请不要就地打死以免触犯法律,需冷静,请拨打110。”

  围观 称它为“最给力的民间通缉令”

  这几个“通告”一贴出,立刻就有网民用相机拍下来发到网上,一时间引来很多网民围观。有网友说,“这样好!就得让他们现现眼”,网民红红火火说,“就是抓不住他,也吓死他。”网民流水则接着红红火火的话说:“就是吓不死他,也吓得他不敢再偷”。记者在网上看到,大部分市民对张贴这样的“通告”表示赞成,有人还称它为“最给力的民间通缉令”。

  但也有网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样做会不会误伤了好人呢?”“他真是小偷吗?别是路过”,还有网友对于这样做法会不会违反法律提出了疑问。

  危险 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或诽谤

  民间“通缉令”,是对还是错?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是否有风险?记者为此咨询了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丁庆平律师。

  丁庆平律师表示,“首先从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来分析,极不合适也不合法。在公共场所通过图片文字等信息,对所谓的盗窃惯犯予以曝光,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只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之后,才可以给犯罪嫌疑人定性罪名。即使是警方,在未审判之前,也只能用嫌疑人这个词,更何况个人或其他单位。出通告的单位或个人,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专业的能力和素质,来对他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其次,在这个事件中,出通告者虽然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不涉及到侵犯肖像权问题。但如果公安机关对通告中的人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其并没有犯罪行为,那出通告的人或单位就涉嫌侵犯名誉权或诽谤。

  丁庆平告诉记者:“从这个具体情况来看,出通告方可能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犯罪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最佳处理手段是将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而不是私自采取这种行为

篇3:物管案例:民警暗访小区扮贼偷电动车 保安睡觉未发现

  物管案例:民警暗访小区扮贼偷电动车 保安睡觉未发现

  ●“100多亩地,几十栋楼,居住着上千户居民。而3名保安,门口两个在睡觉。巡逻的一个找不到”

  ●“汗颜啊,电瓶车从3个保安面前推出去,没有一个人出来盘问”

  “遭了,好像拍的是我们的保安,怎么门口两个都在睡觉啊?”1个多月来,成都温江公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所有小区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深夜暗访,并拍摄了现场视频。昨日,警方和街道办,把辖区内50多家物业公司召集到一起看视频,物业经理们看得脸都红了。

  “那天晚上,民警模拟偷窃过程,把居民的电瓶车从保安眼前推出去,都没被发现。”公平派出所所长陈晓林说,近来辖区内的小区盗案上升很快,持续的深夜检查和播放视频,并不是要拿小区保安开涮,而是要从小区防范上找问题。

  明察暗访 发现小区安保不到位

  近段时间,派出所频频接到居民被盗报警。民警对盗案高发的几个小区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地方的安保都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决定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区搞一次持续的深夜检查。

  “每天凌晨1点开始,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分暗访和明察两种。”白天,民警对各小区的物防设施摸底。凌晨,两人一组开着普通车辆、着便装,暗访各小区保安的深夜值班情况,把暗访视频搜集好后,再开警车上街,对出现问题的小区,进行现场整改。

  3名保安 两人睡觉1人躲角落

  “100多亩地,几十栋楼,居住着上千户居民。而3名保安,门口两个在睡觉。巡逻的一个找不到。”在对合江社区的一个小区进行暗访时,民警刚走到大门口就发现,保安室唯一一名保安,披着大衣在睡觉。叫醒这名保安后,民警又走到小区后门,另一名保安也在睡觉。车辆和人员都可以自由出入。

  向保安打听,得知当晚只有3个人值班,还有1人在巡逻。民警找了一大圈,在小区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名著便装的男子,他就是负责巡逻的保安,看起来也刚睡醒不久。

  工地挨小区 无隔离墙也没有保安

  在对盗案发生最多的一个小区进行调查时,民警特别选择在凌晨2点、小区安保最薄弱的时候。这个小区全是小高层,建成区域和正在兴建的二期工地,不仅没有隔离墙,进出口连保安都没有。

  “头顶上就是下水管道,旁边是空调外机,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在靠小区外墙的地方,民警发现没有移动岗,也没有防盗刺,成年人攀着下水管道一跳就能上到2楼的空调外机上,不但进出小区没有阻拦,且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

  保安没反应 任陌生人推出电瓶车

  “汗颜啊,电瓶车从3个保安面前推出去,没有一个人出来盘问。”在警方搜集的视频中,其中一段录像,让物业经理们很尴尬。

  凌晨2点过,便衣民警开面包车进入一个小区,门口两名保安直接拉起栏杆,一名民警从地面停车区域,推出一辆上了锁的电瓶车,特地在巡逻保安面前晃了一下,对方没反应。民警又把面包车开到小区外,将电瓶车推到大门口。门口值班的两名保安,眼睁睁看着电瓶车被抬上了面包车。“3个保安都没睡觉,但没人提出质疑,像这样的安保简直形同虚设。”

  这段视频刚播放出来,现场一片哄笑,被拍摄小区的物业经理一言不发,当场签下整改意见书。

  4个小区被整改 派出所向街办申请10万整改费

  昨日,公平派出所辖区内的4个安保问题严重的小区,在整改意见书上签了字。警方和街道办要求他们在本月底前,做出整改回复。

  “看着这些视频,谁的脸上都挂不住。”100亩地只有3名保安的小区物业经理,气得脸都红了。会后当即表示马上安排保安队长和副队长,轮流值夜班监督,并增设夜间移动岗,再有保安值班睡觉,公司马上处理。

  此次行动,派出所专门向街道办申请了10万元整改费用。昨日,已经向辖区内所有的小区,发放了第一批防盗刺和防护网。对硬件施工有困难的小区,将用这笔经费进行补贴。

篇4:物管案例讨论:西安部分小区物业涨价服务缩水业主不满意

  物管案例讨论:西安部分小区物业涨价服务缩水 业主不满意

  “今年采暖季开始时,物业让我们将20**年整年的物业管理费全部缴清,才能缴纳采暖费,这样收费怎么能让人信服。”近日,家住长安区一小区业主吴先生投诉。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随着居民小区的增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有了“打不完的仗”,类似吴先生这样的投诉也此起彼伏,物业管理费到底怎么收,成了市民关心的问题。

  投诉1

  物业费过高

  提供的服务水准低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物业管理费问题,大多业主表示“收费过高,收费混乱,收费不明确以及所提供的服务不相称”等等。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说自己是一级服务标准,物业管理费是每个月每平方米0.47元,但他们根本拿不出收费依据,而且提供的服务也不值这个价。”家住明德门小区的宋女士说,小区里有60多栋楼且大多是多层住宅。保洁员每天早上只做一遍简单的清扫,而保安更是成为收停车费的专职工人,并不在小区内巡逻。“看看楼道里的窗户都已经破相了,小偷还能这样开着车进小区发财。”一位业主调侃道。从业主的谈话中,明显可以看出业主对小区安保工作并不满意。

  世家星城小区的业主赵先生也提出,自己小区物业的管理费与物管所提供的服务“货不对等”,“我所住的A区有8栋楼,物业才给配8个保安,就连保安自己都说忙不过来。而且楼道里的卫生不到下雨天,保洁员也懒得打扫,就这样的服务还让我们每个月每平方米缴0.7元的管理费,确实有点高。”他说。

  “现在业主们对自己的利益越来越看重,他们都会在物管的服务与收费之间寻求物有所值的平衡点。”北郊一大型小区物业公司李经理说,但是物业也是盈利性质的,势必会有一些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因为难以应付管理成本,降低了服务水准,而业主不知其详,抱怨声便随之而起。

  投诉2

  未和业主商量

  物业费突然上涨

  “以前小高层每月每平方米只收0.6元,前几天到物业缴费时一下子涨到了0.7元。”居住在南郊一小区的黄先生说,物业费突然涨价,物业公司并未提前告知业主,也没征集大多数业主的意见,而且物业公司还表示,如果业主不同意涨价,或者抵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采取限水限电的方式。

  “物业公司单方面提高物业费,没有和业主们商量,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甚至提价后物业服务水平会不会相应提高也没有说明。”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物价和用工成本上涨,物业费有所提高也在情理之中,但物业公司应公示详细的经营数据,让业主们明明白白缴费,那些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强行提高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有些过激,更不能服众。

  投诉3

  开发商自定标准

  不同意就不给购房合同

  近日,“准业主”王先生前往锦绣天下所属的房产公司领购房合同时,却被房产公司先签署一份“承诺书”,否则不能领合同。“‘承诺书’里写着让业主们同意按每月每平方米1.60元的标准,缴纳公共部位物业管理费。”王先生说,他所购买的房子最高是9层,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样的高层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50元。

  虽然房产公司解释,小区属于花园洋房,物业是高品质的服务等级,而且也已有人同意签署了房产公司设定的条款,但王先生始终不愿承认“承诺书”的合法性,“我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

  业主疑问

  房屋未住人

  物业让交管理费,合不合理?

  今年上半年,李女士在灞桥区购买的一套三室两厅房子已经验收交房了,装修之后她和丈夫商量,决定把房子租出去,但至今房子还一直空置着。最近,物管公司多次催她欠交的物管费,让她觉得很冤枉。采访中,有不少空置房的业主对未享受服务,却仍然要缴纳物业管理费表示不解。

  “住都没有住进去,根本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凭什么要交物管费?”李女士说,但物管公司表示,小区的公共照明、草地、垃圾清理及消毒灭虫等服务,这些费用都是按户头分摊的,即便房屋空置也要交钱。

  对此,记者查阅了相关政策法规,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

  参照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我省出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1. 凡物业服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

  2. 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另行据实收取,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成本中不包含上述费用。

  3. 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

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4. 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绿化面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并同时具备电子对讲、红外线监控、背景音乐、绿化喷泉等条件的可参照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5. 住宅用作办公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与住宅结构不可分割的楼宇,其用作办公用房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作营业用房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200%。

  6. 不设电梯的七层住宅楼,参照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物业费等级标准

  单位:元/m2·月

  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

  收费标准: 一级0.45、 二级0.40、 三级0.35 、 等外0.30

  高层住宅:

  收费标准:一级1.50、二级1.20、 三级 0.90 、 等外0.70

  办公写字楼:

  收费标准: 一级5.00、 二级4.00 、 三级3.00 、等外 2.00

篇5:物管案例:立有小心地滑标志物业到底还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物管案例:立有“小心地滑”的标志物业到底还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辞旧迎新的特殊日子里,大家都希望能碰个好彩头。但杨女士却遇上一件倒霉事,在新家底楼的大厅内,因为地砖上有水,她不慎滑倒。这一摔可不轻,右肱骨撞碎,需要做手术。她想知道的是,这件事物业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去新家过底楼大厅摔倒了

  杨女士现住沙坪坝,在金开大道的一高档小区也有套房子。

  虽然金开大道的房子买了已经有几年,但直到去年才开始装修。

  “还有点收尾工程没完。”杨女士说,20**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她和装修工人约好时间,驾车来到新家的车库,然后准备上楼处理橱柜遗留下来的一个小问题。

  杨女士的新家在这个小区的六栋,将车子停好后和工人一起走进大厅。“刚走到一个柱子旁,我脚下一滑,整个人的侧身撞在了柱子上,右肩很疼。”

  杨女士说,她摔倒后发现地上有水渍。很快,从外面进来了一个清洁工,看到后解释,这里之前有业主撒了点油,她刚做完清洁。

  “我就是想让物业帮我看病”

  杨女士摔倒后,小区物业马上派人前来处理,并拨打了110报警。

  随后,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杨女士被先后送到人和医院和西南医院检查。

  医生照片后说,右肱骨有一小块被撞碎了,需要住院手术,预计手术费得花2万元左右。

  杨女士说,物业对这件事情的解决态度让她抓狂:“昨天我们就来了一趟,觉得物业挺诚恳的,并说好今天再来解决一次,但今天我们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就是没有负责人来谈这个事情。”

  “我现在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是清洁工作没有做到位,物业应该承担责任。我就是想让物业帮我看病,其他的都不用多谈。”

  在物业等了40分钟也没有答复

  昨天下午,我们来到杨女士摔倒的事发地。

  这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底楼的大厅有三四层楼高,地砖铺的是浅黄色的玻化砖。在大厅进口处,我们看到了一个黄色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心地滑”的警示语。杨女士坦承,大厅内一直设有这块牌子,不过和她摔倒地方有一定的距离,有十几米。

  当时,杨女士穿的一双跟高约3厘米的绒靴,鞋底有较深的纹路。“这双鞋鞋跟不高,加上防滑纹,只要地砖上没有水,我是不会摔倒的。”

  昨天下午5点20分,我们来到小区物业,值班的工作人员看了我们的证件后说联系相关负责人,但此后的40分钟并没有准确的答复。

  在我们等待的过程中,物业的值班人员对杨女士说,希望她先去治疗,至于医疗费用,会根据责任轻重协商解决。

  有没有在特定区域

  设警示标志很重要

  生活中,很多公共场所的地面都选择比较明亮的玻化砖,很多场所的进口处也会有一块“小心地滑”的警示牌。

  这样的警示牌是否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我们采访了李伟律师。李律师说,就拿杨女士的这个案例分析,如果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物业和杨女士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物业虽然在大厅内常年设置了一个提醒标志,但这并不能完全推卸在特定区域发生的责任。”李伟说,既然地砖没有干,清洁人员就应该在这个特定区域设定提醒标志,这样或许就能避免这起安全事故。另外,作为成年人,杨女士也应该对这起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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