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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薪金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1

  物业公司薪金制度

  一、薪金标准制定

  员工薪金等级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实施,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月薪等级标准是根据员工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并从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入职员工实习期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拟任职位的薪金的80%执行。

  公司总经理薪金与奖金由上级公司统一发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定,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不得增加领导班子的薪金、福利。

  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薪金内容

  员工月薪中内容: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劳保费、洗理费、取暖费、降温费、保健费、医疗津贴、卫生费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实行的浮动标准,伙食补贴等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三、薪金发放时间

  每月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四、薪金纪律

  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探薪金级别、待遇、各种费用发放数额,对本人月收入薪金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

  五、调薪

  1、转正加薪:新入职实习期满通过考核,从转正日期起执行定级月薪标准。

  2、提职加薪:凡职务提升的员工,其原月薪等级标准未达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线的,其工资标准可进入最低工资等级线,已达到最低职务等级线的在不突破规定档次范围可调升一级工资。

  3、奖励加薪: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总经理可决定奖励一级工资。

  4、提职加薪、奖励加薪从获得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

  5、凡降职或岗位调整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其月薪标准。

  6、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日应发工资的标准随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离职结算

  1、合同到期结算:按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合同乙方不再续约,合同期满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合同未到期,乙方(员工方)未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公司)而辞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合同未到期,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合同到期甲或乙方提出不再续约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

  4、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本人负担,其金额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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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zz物业全体员工及外派人员。

  2.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职责划分

  (一)综合服务部

  1.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2.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报批;

  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4.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5.聘请培训公司和培训师;

  6.公司通用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7.通用性教材、课件的编撰、修改与存档管理;

  8.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9.公司外派受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1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二)各部门/客服中心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培训师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

  四、程序与内容

  (一)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导向分析:分析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访谈公司高层和重要部门负责人(形成访谈记录),分析年度培训需求。培训需求应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和公司年度工作重点。

  2.岗位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结果, 结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需要、员工培训档案分析培训需求,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各部门填写《员工培训需求表》(见附表1)。

  3.培训需求问卷调查:综合服务部根据需求分析拟订初选课程,发给员工进行初步选择。

  4.培训需求确认:综合服务部根据以上分析调查, 确定员工培训需求。

  5.临时培训需求分析:由于临时性、阶段性事件的出现引发新的培训需求,综合服务部组织相关分析,确认临时性培训需求并出台相应的临时性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有: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形式、培训对象、师资、培训时间、培训班开班方案、培训经费等。

  1.1培训目标:通过此次培训应获得什么效果,如学员在本次培训中应学到或掌握什么,在培训结束后应该如何做,应该做到怎样的标准。

  1.2培训内容:培训的内容模块及组合。

  1.3培训方式:培训的方式或每门课程的授课方式。

  1.4培训时间:根据约束条件的分析,确定培训开展的时间段。

  1.5培训师资:规划师资的来源及数量。

  1.6培训后勤资源:培训所需要的主要后勤资源,如场地、设施、设备等。

  1.7培训的经费:培训费用的概算或预算。

  2.年度培训计划:综合服务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2)初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形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表》正式稿,发给各部门和客服中心。

  3.临时培训计划

  3.1部门主办的临时培训,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见附表3),报综合服务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2综合服务部主办的临时培训由培训主管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3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表4),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培训实施

  1.培训前准备

  1.1培训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电子版课件送至综合服务部审核并确认。

  1.2综合服务部向学员发出正式的培训通知,并确认参到人员。

  1.3发放学习材料:将有关教材、讲义发给学员。

  1.4后勤准备:综合服务部需要完成培训必须的后勤准备工作。

  2.

  培训过程

  2.1培训师和培训班学员于培训班开课当天至培训地报到,学员填写《培训考勤表》。

  2.2综合服务部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培训的正常进行,做好培训员工的食宿安排等后勤工作。

  2.3综合服务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书面资料、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

  3.培训后工作

  3.1综合服务部培训结束后应完成教室清理、数据整理等相关工作。

  3.2综合服务部整理学员的出勤记录、考试成绩、培训总结等,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3.3综合服务部整理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3.4培训成果呈报:综合服务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一周对该次培训作出书面总结分析,向分管领导呈报,并在公司内进行公布。

  (四)培训评估

  1.综合服务部分别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追踪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由浅入深可分为四级,分别为反应层级、学习层级、行为层级和结果层级,各级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1.1一级评估:反应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最低层次。主要利用问卷来进行测定,针对学员对培训组织、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

  1.2二级评估:学习层级,为培训效果测定的第二层级,可以运用书面测试、操作测试、等级情景模拟等方法来测定受训者与受训前相比,受训后是否掌握了较多的知识、较多的技能,是否改变了态度等。

  1.3三级评估:行为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第三层次,通过上级、同事、下级、客户等相关人员对受训者的业绩进行评估来测定,主要测定受训者在受训后行为是否改善,是否运用培训中的知识、技能,是否在交往中态度更积极等。

  1.4四级评估:结果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最高层次,可以通过销售量、成本、技术、利润、离职率等指标来测定,主要测定内容是个体、群体、组织在受训后是否改善。

  2.培训评估流程

  2.1制定培训计划时,综合服务部应根据培训班类型、培训的内容、目标以及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的评估方法及内容,并组织进行反应级和学习级评估。

  2.2培训实施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按照规定时间调查和收集培训效果评估数据,进行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内训讲师、学员以及学员的直线经理和下级应积极配合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2.3综合服务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应在培训效果调查和收集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撰写相应培训效果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

  (五)培训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公司的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统一管理,预算内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拨发,超预算培训经费或预算外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拨发。

  2.凡公司同意参加的各种培训(进修), 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核准报销。

  3.内部培训师如须支付教材或课件编撰费用(编撰者在编写教材、制做课间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时,向综合服务部提出申请,经核批后凭此予以支付。

  4.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依照'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综合服务部统筹管理,可利用现有资源的不再行添置。

  5.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添置由相关部门和综合服务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所发生的费用例入专项费用,不列入公司的年度培训经费。

  (六)培训资源的管理

  1.内部培训师的来源

  1.1中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培训师的主要承担者;

  1.2业务骨干或专业技术人员

  2.内部培训师职责。内部培训是企业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

  职工作。内部培训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1承担公司相关的培训教学任务;

  2.2负责培训教学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平;

  2.3根据综合服务部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综合服务部的同意。

  3.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3.1资格评定与考核

  3.1.1由综合服务部组织有关人员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主要考查人员资历、课件、讲授水平等条件,达到要求者聘为内部培训师。

  3.1.2综合服务部每年对内部培训师考核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认为一般的要协助、督促其授课能力的提高。

  3.1.3综合服务部负责组织内部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

  3.2课时补贴:

  3.2.1内部培训师的课时补贴:

  工作时间: 30人民币(元)

  非工作时间:50人民币(元)

  内部培训师的授课补贴由综合服务

  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书籍费:

  3.3.1内部培训师可以获得一定金额书籍费,同时可以优先参加讲授领域的外部培训。

  4.外部培训师

  4.1外部培训师的来源: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顾问公司、优秀企业高级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4.2外部培训师的资格审查:由技术/业务部门和综合服务部进行资格审查;

  4.3其他类培训师:由综合服务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平。

  4.4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程序:凡聘请外部培训师必须由主办部门申请,报综合服务部备案。课酬由各主办部门统一申请,经主办部门领导核实和综合服务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五、培训分类

  (一)入职培训

  1.入职培训由综合服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入职培训课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1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

  2.2公司概况、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能与主要人员介绍

  2.3管理项目介绍(含实地参观)

  2.4礼仪礼貌、个人形象及接听电话常识

  2.5安全教育、消防知识及紧急救护常识

  (二)各部门内部培训

  1.各部门经理为所在部门的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在职培训工作。

  2.各部门内部培训内容包括:

  2.1本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

  2.2公司各个相关工作程序与作业指导

  2.3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决策、通知、通告、各项规定

  2.4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服务案例进行分析

  2.5各项专业技能培训

  2.6其他工作中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专题培训

  1.由综合部组织的、针对公司某个管理环节、某个工作程序或某些对服务质量有影响的因素而进行的培训,目的在于改良体系、提高服务人员专业素质。

  2.专题培训应请有资格的人员授课,可外聘。

  (四)外送培训

  1.为满足质量体系对服务人员资格的要求,电工、水暖工、空调工、司炉工、电梯工、统计员、内审员等人员应持国家或北京市颁发的上岗证。对各类持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综合服务部进行登录,由综合服务部对持证者进行确认授权后方可上岗。

  2.对从事以上岗位但缺乏资格的人员,由综合服务部批准、统一安排到相关部门、机构进行岗位资质的培训。

  3.参加外送培训的人员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

  4.某些行业研讨会,由总经理确定人选参加。

  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服务部。

篇3: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的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三、 术语和定义

  1.离职

  指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终止聘任关系,根据不同的原因,离职可分为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开除等七类情况。

  1.1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 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2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1.3 辞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4 辞退: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5 自动离职:指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情况。

  1.6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7 开除:指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四、 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服务部进行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五、 程序和内容

  (一) 试用期员工离职处理办法

  1.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1.1 员工所在部门应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根据员工转正的有关规定,完成对新员工的转正评估和考核;如果转正评估或考核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门应及时与综合服务部进行沟通,如需要终止试用的,应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1.2 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意见。

  1.3 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2.1 员工本人应填写《离职申请和审批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试用期的工作意见,并及时上报综合服务部;

  2.2 综合服务部在收到员工离职的申请后,要及时安排与拟离职员工的面谈,在了解员工真实离职原因后,应视情予以挽留;

  2.3 如员工坚持离职,则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1.1 员工所在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根据对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或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意见上报综合服务部;

  1.2 综合服务部经与用人部门沟通,并报主管上级批准后,应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3 通知单发出后,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说明不续签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工作意见;

  1.4 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2.1 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三) 辞职

  1.辞职条件

  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辞职的处理方法

  2.1 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四) 辞退

  1.辞退处理方法

  1.1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员工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1.2 接到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辞退建议后,综合服务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如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1.3 《员工辞退建议表》经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服务部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4 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综合服务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1.5 综合服务部在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6 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于因员工在任职期间的行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害的,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员工和所在部门、综合服务部的平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七) 开除

  因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 员工离职交接程序

  1.员工正式离职前必须按照《员工离职交接单》内的各项内容,逐项办理交接。

  1.1 工作移交

  1.1 1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准备工作移交文档,并与指定的工作移交人办理工作移交。员工离职前应准备的工作移交文档包括:

  1.1 11员工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事项说明,主要工作流程、对外联络协调关系说明等,其明细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据此迅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1.1 12员工保管的书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务资料、业务资料、技术文档及移交清单。

  1.1 13相关电子文件及存放说明。

  1.1 2员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档并办理工作事项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工作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

  1.2 资产移交

  1.2 1员工应对其保管和使用的办公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及设备、通讯设备、耐用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图书、电子资料、公司钥匙、出入证、停车证等物品编制详细的资产移交清单目录;

  1.2 2综合服务部依据移交清单和此前员工领用资产时办理的登记记录,逐项盘点核定员工保管资产并办理移交管理和领用管理变更登记;

  1.2 3员工领用资产移交核对无误,则由综合服务部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资产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如员工领用资产出现缺损,则综合服务部应先与员工依据公司资产清核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缺损申报登记,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员工承担,则应由综合服务部出具资产缺损赔偿通知,发给员工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财务结算时进行扣缴。

  1.3 财务结算

  1.3 1员工离职前应将其任职期间因公费用依程序报销,并结清个人现金借款、支票领用结算等事项。员工同时应完成其执行工作职责承担的款项追缴、发票追缴等财务工作事项,无法当时完成的应明确列明相关事项并加以说明,以便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委托他人办理;

  1.3 2员工办理完毕个人财务事项结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财务结算栏目下签署结清证明意见;

  1.3 3担任公司重要岗位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的员工,应公司财务经理要求,可以对其执行的财务事项进行离职内部财务审计,审计无异议后经财务经理签署财务结算完成证明意见。

  1.4 薪资及补偿金结算

  1.4 1综合服务部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各项交接工作完成无误后,向离职员工说明劳资结算情况以及社会保险转出等事宜,并由综合服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劳资交接项下签署确认意见;

  1.4 2综合服务部向财务部发出员工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通知,财务部依据离职审批批准的薪资结算日和补偿金发放办法,依财务规定流程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 3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 4财务部发放离职员工薪资和补偿金后,应通知综合服务部,并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项目下签署结清意见;

  1.4 5员工离职时应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填报真实有效的离职后联络方法,以便公司就员工原负责工作或交接事项与员工联络。

  七、 附则

  1.本制度自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篇4:物业公司项目全员培训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全员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二个月实习,经公司和项目中心考试合格者留用。

  2.安防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晨跑、自由搏击、擒拿术、散打、队列练习等,以增强体力和防卫能力,每月思想教育学习不少于三次,以提高安防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保卫小区安全的责任心。

  3.项目中心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举行管理经验座谈会。使员工及时总结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4.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每月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住宅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横扫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电梯困人、台风天气、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求人人达标。

  6.每年组织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并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总结提出小区改进措施和新的管理设想。

  7.管理中心与市劳动局、有关院校、培训单位联系,有计划的安排助理、机电、维修、绿化、电脑、财会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鼓励获取国家认可的学历和职称证书,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做到员工全员持证上岗。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闭路电视、电子控制系统等规范操作及物业管理程序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益。

篇5: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xx花园业主,委托xx地产出租、出售,由xx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xx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xx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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