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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1

  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xx花园业主,委托xx地产出租、出售,由xx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xx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xx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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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培训可以极大的激发员工工作潜能;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有效的培训是公司对员工成长负责的行为;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目的

  旨在加强员工培训活动的有效控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从而使员工增强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提高其工作能力,改善其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员工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2、负责根据分公司培训需求及公司整体培训需求,制订公司全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培训工作提供指导并进行监督考核。

  四、培训计划与实施

  1、每年12月,各部门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汇集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年初下达。

  3、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追加的培训,由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部门协调实施,并负责整理和保存培训记录。

  5、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由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记录,并将培训记录存档保留。

  6、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发生变化或计划未能实施的,需有文字说明附于培训计划之后。

  五、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倡导员工树立终身教育观念,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技能等多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员工在职培训应坚持以自学和业余学习为主,辅以短期培训、函授、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

  3、培训应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密切结合公司实际及员工的岗位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对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内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4、公司将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估,以期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内容包括: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进行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等。

  5、由公司选派人员参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自取证起3年内员工辞职,按不满年限每年扣除总费用的30%。

  6、员工个人自行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学历教育,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培训方式

  鉴于各岗位所需掌握知识、技能的不同,培训工作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按照岗位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总体目标的要求,使各岗位员工的培训课程、教材、提纲、考核标准统一。

  (一)岗前培训:培训对象为新入职员工。

  1、了解公司基本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企业文化。

  2、资料: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组织架构。

  (二)在职培训

  1、讲座:由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聘请专家主讲,内容含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中海文化、职业道德、公司方针目标、岗位专业知识、工程、消防、服务意识、综合管理知识等。

  2、案例分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案例征文,将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问题编制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3、自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员工自学公司编印的内部培训教材如:员工手册、各岗位职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保安、保洁培训教材、绿化培训教材等。

  4、参观考察:组织优秀员工有目的、有任务的到同行业公司中参观学习。

  (三)内部短期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外部脱产培训:选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参加外部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培训资料及证书管理

  1、应保存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培训签到表、员工培训申请表、员工培训登记卡、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证书原件。

  2、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保存公司正式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三年,需长期保存的应予以注明。

  八、常用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基本要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员工手册》,《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单位工作手册等。

  九、培训考核

  1、参加分公司业务培训。

  2、组织专业培训后的业务考试。

  3、组织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论考试。

  4、培训考试成绩纳入公司员工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中为员工提职、提薪提供参考依据。

篇3:物业公司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配置:

  公司分管理层、操作层两级员工配置人员。人员配置控制在公司合理的编制范围内,以精简、高效为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部门、分公司申请增加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操作层:需提前一个月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

  二、员工来源

  1、人才招聘会或公众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2、职业介绍所或人才服务机构推荐。

  3、应届毕业生招聘。

  4、公司员工推荐 。

  三、录用原则

  1、公司用人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考核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多个对象中选择高素质人才。

  2、公司用人实行回避制度,欢迎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但不得推荐自己的亲属,不得对被推荐人是否录用及录用后的使用施加影响,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公司员工无亲属关系。

  四、录用条件

  (一)通用条件:

  1、管理层人员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操作层人员男性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特殊岗位人员及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综合知识全面。认同中海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精力充沛,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

  4、品行端正,无不良思想及行为。有事业心、进取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富有团队精神,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大胆的批评。

  5、管理层人员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操作层人员须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专长、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种工(电工、电梯工)须持北京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瓦工、空调工等)须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安排的相应专业知识考核。

  6、执有相应级别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特殊情况无资格证书的一般管理人员须在入职半年内自费参加物业管理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二)具体条件:见《岗位入职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求职材料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所应聘职位,审核应聘人的简历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要求者,将安排其面试。

  (二)面试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属公司员工推荐的应有推荐人的推荐承诺书。

  2、应聘者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应聘特殊工种维修工者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3、相关部门见工, 面试人对应聘者进行第一次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了解应聘者以往工作经验、对其技术业务水平进行考核了解,介绍公司概况及工作环境等并做出面试情况报告。

  4、人力资源部根据第一次面试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第二次面试。

  5、第二次面试,助理经理以上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确定其工作岗位、职务及薪金待遇。助理员及以下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同有关部门人员面试并提出是否录用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六、录用

  应聘者面试合格,公司研究同意录用,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其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 持以下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1、学历、职称证明。

  2、个人简历。

  3、近期1寸照片1张。

  4、身份证复印件。

  5、体检证明。

  6、特殊工种维修工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根据以上材料,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下发任职通知单,通知其到相应的单位或部门报到。

  七、用工制度

  1、试用期制度

  所有员工到公司工作以后,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延期试用或不予录用。

  2、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无论何种来源方式员工,均实行全员劳动合约制形式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

  聘用员工合约期限为一年,合约期满,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续约考核,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续约。

  3、续约

  合约期满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明确公司是否要求续签合约。如公司需要,本人也同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经考核合格,即办理续签合约手续,否则到期终止合约。

  4、合约期间离职

  a)、员工提出辞职的,由本人提前30天提出面申请,员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

  b)、公司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如符合国家离职补偿相关规定的,发给离职补偿金。

  c)、离职需交清工作和公用物品,办理完离职工作交接清单所列事项以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作离职结算。

  5、解约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属单位,并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部门、分公司主管、经理签字和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到人力资源部结算。

  八、人事任免:

  1、公司董事、助理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上级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增加,需召开专门的总经理办公会,上级公司主要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到会,听取意见;

  3、部门、分公司正职经理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公司批准,批准后公司发文任命,抄送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正职经理由上级公司发文任免;副职经理须报上级公司审核同意;

  5、部门、分公司副职经理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讨论时,如领导班子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直接任免。讨论通过的,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部门、分公司助理经理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发文任免。

  九、人员调配:

  1、公司部门及分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工作调动,须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办理。

  2、公司其他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调动通知。

  接到调动通知单的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篇4: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依各种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别并详列其范围:

  一、病假

  1、 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单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单,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上班时间去看病。若确属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3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3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

  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日工资(日工资=全额工资/22),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须在本人应到岗的时间前用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服务期满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冲,但必须在假单中特别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2、仍在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予批准事假。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事假工资计发办法:(每月累计事假天数为D)(全额工资/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者(包括试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应以连续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取,年假不准累计及预提。公司有权因业务工作更改申请者之日期及天数。

  2、年休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年休假可冲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积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来的半数。

  4、年休假的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四、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符合结婚年龄者,经总经理批准可获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奖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决定休假日期。

  五、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享受三个月有薪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

  六、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员工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员工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须当时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伤

  员工因工受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伤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工伤处理。

篇5:XC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XC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至11时,下午2时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随机抽查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扣发当月全勤奖,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二、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 违约金标准

  5 ≤ * < 15 一分钟一元

  15 ≤ * < 30 一分钟二元

  30 ≤ * 旷工半天

  副主管级以上(含副主管)迟到/早退,按此标准翻倍!

  2、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

  三、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扣100元,并扣半天工资;旷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扣200元,并扣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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