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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28

  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想本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的决定。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作答复,申诉者可直接想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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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篇3:知名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知名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形象,良好体现'贵族管家+星级服务'的企业理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质素,从而培养出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奖励制度和处罚制度。

  2奖励制度

  2.1目的

  公司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做出新的成绩;同时尽量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以祈企业与员工共同进步,同创佳绩。

  2.2奖励种类

  2.2.1书面表扬

  2.2.2通报表彰

  2.2.3物质嘉奖

  2.2.4加薪

  2.2.5晋升

  2.3奖励程序

  2.3.1员工提名、个人自荐、部门提名;

  2.3.2书面表扬、通报表彰由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交行政人事经理批准后生效;

  2.3.3物质奖励、加薪、晋升由部门经理书面推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4奖励条件

  2.4.1对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技术突出、业绩良好者予以书面表扬;

  2.4.2为防止事故发生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或处理突发事故时有特别表现者予以通报表彰;

  2.4.3对拾金不昧者予以通报表彰;

  2.4.4对敢于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者予以通报表彰;

  2.4.5对同事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予以书面表扬并奖励违纪扣除金额的50%;

  2.4.6为公司做出显着贡献,或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功绩,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有关文章令公司的声誉得以提升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不低于稿酬为准);

  2.4.7代表公司参加市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取名次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

  不低于已获名次奖金为准);

  2.4.8在防止管理区域财产、住户/客户财物的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从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10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着成果者,予以一定比例的物质嘉奖;

  2.4.11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称号的,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

  2.4.12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方案革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加薪/晋升机会;

  2.4.13多次在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加薪/晋升机会;

  2.4.14才能卓着、经考核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务者,予以晋升机会。

  1)奖励时,须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申请书》。

  2)以上奖励均以书面方式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准,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

  3处罚制度

  3.1目的

  为规范在职员工行为标准,廉洁操守,加强纪律,强化服务精神和服务意识,以利于保持公司整体系统能高效率运转,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公司对违反下述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处罚。

  3.2处罚类型

  3.2.1口头警告(a类处罚);

  3.2.2书面警告(b类处罚);

  3.2.3最后警告(c类处罚);

  3.2.4即时开除(d类处罚)。

  3.3处罚方式

  3.3.1口头警告(a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的10%,有效期为一个月;

  3.3.2书面警告(b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20%,有效期为两个月;

  3.3.3最后警告(c类处罚):员工接获c类处罚的,扣发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40%,有效期为三个月;

  3.3.4即时开除(d类处罚):员工接获d类处罚的,公司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3.5员工在任职期间接获c类处罚后有效期间,再接任何警告的,按d类处罚执行;

  3.4处罚程序

  3.4.1口头警告由直属上司发出,记录在工作登记本上,并让当事人在登记本上签名。

  3.4.2书面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认定。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两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副本存入个人档案;

  3.4.3最后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四天内将所有材料汇总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批示后生效。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3.4.4违反即时开除条例者,由直属上司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收集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两天内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生效,由行政人事部对当事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4.5处罚时须填写《员工过失通知》,处理结果在一周内做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4.6员工接获的警告书必须是一式两联,并注明所犯的制度或违反的条例。

  3.5处罚有效期

  3.5.1员工受处罚后,如能知错悔改,在生效期满后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考察、确认合格,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可以撤销:a类处罚

  一个月后撤销;b类处罚两个月后撤销;c类处罚三个月后撤销。副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6处罚条件

  3.6.1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

  1)无故迟到、早退者;

  2)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3)当值时未按规定穿着制服或未配戴工作证者;

  4)未经同意私自穿着制服外出或穿拖鞋在工作场所出入者;

  5)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粗言秽语者;

  6)上下班不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外出不作登记者;

  7)不按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者;

  8)不按规定时间或未经允许私自离岗用餐者;

  9)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话作私人用途达三分钟以上

  者;

  10)工作时间内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者;

  11)当值时间鼓噪、喧哗或串岗者;

  12)在工作区域内嬉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者;

  13)当值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14)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者;

  15)擅离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无故到其他岗位闲谈,干扰当值人员工作者;

  16)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者;

  17)无特别理由,管理人员不能按时完成应提交的各种书面报告(表)者;

  18)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登记,完成工作后拒不按要求作记录、不签名者;

  19)不注意安全操作,下班后不关好门窗、电源、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者;

  20)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或公共财物损坏者;

  21)非因工作需要私访业户或进入私人/业户区域内者;

  22)擅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者;

  2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垃圾等或破坏绿化者;

  24)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服务区内,在住户/客户面前吸烟者;

  25)拾遗不报者;

  26)明知其他员工犯有过失行为而不举报、不劝阻者;

  27)对上司不礼貌、顶撞上司者;

  28)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同事或挑拨是非造成员工之间不团结者;

  29)外传、议论个人或他人薪金者;

  30)利用职权在工作场所贩卖或兜售私人商品者;

  31)在工作场所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材料或广告者。

  32)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

  3.6.2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

  1)收到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2)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围观赌博者;

  3)未经许可当值期间私带朋友或其他无关人员到工作场所逗留者;

  4)未经许可,在管理区域私自张贴任何物品,或擅自更改、撕毁、窃取公司/服务中心张贴的物品者;

  5)发表虚假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影响公司/客户的声誉者;

  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私配办公/管理区域内任何锁匙者;

  7)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者;

  8)私自收受住户/客户所给的财物而不上交者;

  9)违反工作规程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等类似警示区域者;

  11)公开顶撞上司或消极怠工者;

  12)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同事者;

  13)蓄意违反上司发出的合理工作指令、拒绝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者;

  14)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带出或企图带出任何财物并拒不接受检查者;

  15)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存放私人物品在管理区域者;

  1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管理区域内举办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其他活动者。

  17)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3.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

  1)获最后警告处分生效期间再有违反任何规定者;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

  3)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者;

  4)侮辱、谩骂同事或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者;

  5)恶意恐吓或用武力危害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者;

  6)蓄意破坏、盗窃、恶意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产者;

  7)行贿受贿,或索要敲诈他人财物者;

  8)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挪用钱款,损害公司、住户(客户)或他人利益者;

  9)做出不道德、猥琐或下流行为者;

  10)滋事寻衅,挑拨、教唆、煽动或参与打架事件的;

  11)拒绝接受并纠合他人拒绝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者;

  12)蓄意违反或疏忽执行上司发出的合理及合法指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无充分理由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岗位调动者;

  14)有偷盗行为查证属实者;

  15)吸食毒品者;

  16)参与或聚众参与赌博者;

  17)做出欺骗或不忠实的行为,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害)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18)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者;

  19)携带、收藏、贩卖或传播违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毒品、易燃品或淫亵物品经查证属实者;

  20)当值时饮酒或在其他麻醉品影响下当值经查证属实者;

  21)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区域范围内贩卖或向任何人仕兜售私人物品者;

  22)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工作区域财物损失达_______元以上者;

  23)盗取或复制公司/服务中心机密资料,或出于个人目的有意泄露住户/客户私人资料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24)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造成后果者;

  25)做出任何损害公司/服务中心声誉、利益之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26)诬告或造谣中伤他人且产生严重后果者;

  27)明知其他员工犯有应予以开除之行为而不劝阻且拒不检举者;

  28)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管理区域声誉及利益之行为者;

  2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30)触犯国家或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4申诉程序

  4.1获奖励或受处罚时,若认为奖罚与事实不符,可在奖罚报告发出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接到申诉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召集有关人员查

  证、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示即视为公司最后的裁定。

  4.2当警告书出现当值主管/主任、领班和一名见证人签名,即使该违纪员工拒签,也作生效。

  4.3行政人事部将拒签的处罚意见书贴出通告栏内,员工可在三天内向公司申诉,若超过申诉期,视做放弃申诉,三天后该处罚意见书视作生效。

  5修订及补充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理念和管理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随时修改上述制度内容。

篇4:LW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LW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

篇5: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物业

员工

1、目的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及工作绩效,为员工奖惩提供依据,预防和纠正员工的违规失职行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

2、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中心及各下属分公司。

3、原则

  3.1 奖惩有据。

  3.2 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3.3 奖惩及时、公平、公开、公正

4、职责

  4.1 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制定、修订和完善奖惩制度并监督实施。

  4.2 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中心制度及当地法规制定分公司奖惩制度,并执行奖惩管理制度,实施本公司员工的奖惩。

5、主要内容

  5.1 奖励类别

  5.1.1 考核加分

  5.1.2 职位晋级

  5.1.2 通报表扬(视贡献大小给予现金奖励)

  5.1.3 培训机会/基金

  5.2 处罚类别

  5.2.1 考核减分

  5.2.2 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2.3 警告通知

  5.2.4 解除劳动合同

  5.3 具体奖励措施

  5.3.1 考核加分:按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5.3.2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将进行通报表扬,视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物业管理中心

物业分公司

品牌

提升

各地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包含较大程度提升客户满意的个人突出行为、保护客户安全和财产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等。

●某项工作在参与外部评比或比赛中获奖,为公司赢得显著荣誉;

●知名媒体正面报道。

客户

感受

在大型活动或突发事件处理中,客户导向,主动积极处理,较大程度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的工作表现。

●主动为业主服务,或在社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其行为得到客户充分肯定及普遍赞扬;

●圆满完成项目开荒或入伙等工作,得到地产公司或客户突出表扬;

●拾金不昧并得到客户高度表扬。

以上具有宣传、推广意义的客户导向行为。

运营

管理

●在流程优化、风险防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形成可在其他公司内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

●在成本控制、经营提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形成可在其他公司内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

●在某项工作中,能够为公司获得可观经济效益,公司认为需要奖励的;

●在流程改进、风险控制、开源节流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应用、效果显著的。

业务

提升

●在品质提升、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形成可在其他公司内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

●在技术创新、新业务开拓、原有业务改造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形成可在其他公司内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

●提升项目现场品质卓有成效的;

●专业成就突出,本专业内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做出业务改进卓有成效的;

●突发事件处理及防范:

1) 在日常突发事件(安全性突发事件、灾害性突发事件等)处理中,反应迅速、主动积极,赢得客户高度认可;

2) 成功预防突发事件发生,避免对客户造成伤害;

3) 发现本职工作范围外的重大隐患,并通过努力使得隐患得以排除,风险得以规避;

4) 抓获犯罪嫌疑人或成功防范犯罪风险。

其他

●有效保护公司财产、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数额巨大。

●以上未列明但一线公司认为确实需要集团奖励的其他行为。

●保护公司内部财产安全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行为;

●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对其他员工的敬业度有较大影响;

●在倡导行为中列明但未达到集团奖励标准的应奖励行为;

●一线公司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行为。

奖励

方式

具体标准由集团根据奖励事件自行确定,可包括如下方式:书面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具体标准由物业分公司根据奖励事件自行确定,可包括如下方式: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执行

时间

即时

即时(确认奖励事件后5个工作日内)

  5.3.3 奖励实施

  物业管理中心/物业分公司部门负责人根据对员工行为的考察与分析,确定员工是否有符合奖励措施,提出奖励申请,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按权责手册报批。

  5.4 处罚

  5.4.1 考核扣分:按绩效考核标准执行。

  5.4.2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类别

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惩处

业务

管理

违反体系文件与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不熟悉体系文件与公司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道德

品质

●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

●对同事或客户实施性骚扰,经查证属实的;

●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其他

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惩处

方式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情节严重性采用不同惩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批评、降薪、免职等。

执行

时间

即时(确认惩处事件后5个工作日内),如涉及集团级惩处,收到事件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报执行。

  5.4.5 处罚实施

  物业管理中心/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根据对员工行为的考察与分析,确定员工是否有符合处罚情形,提出处罚申请,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

  5.4.6 奖惩结果

  5.4.6.1 奖惩结果将作为调薪、晋升、岗位调整、竞聘、优才甄选、年终评优等的参考依据。

  5.4.6.2奖惩产生的经济成本由员工所在公司承担。

6、 附则

  6.1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定和修订,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2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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