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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24

  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培训文档资料,加强培训文档管理工作,使培训文档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项目部相关部室对培训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总部培训文档的保管工作。

  3.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培训档案的保管工作。

  3.3其他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4.术语

  无

  5.程序

  5.1培训档案归档范围

  5.1.1各类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1日常培训档案

  5.1.1.1.1日常培训档案应包括《签到表》、《培训工作记录表》、培训讲义、《培训考核成绩单》。

  5.1.1.1.2其中的培训讲义应是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

  5.1.1.1.3根据《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无论笔试、口试及实操都应用《培训考核成绩单》记录成绩。

  5.1.1.1.4在培训要求中注明"了解"的培训课程,不需要进行考核,则应在培训记录表中进行记录,不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记录。

  5.1.1.2"7+1"培训档案  5.1.1.2.1"7+1"培训档案应包括《"7+1"培训计划》、《"7+1"培训记录表》及培训讲义。

  5.1.1.2.2其他同5.1.1.1.3及5.1.1.1.4

  5.1.1.3外派培训档案  5.1.1.3.1外派培训档案目录同日常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3.2根据《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外派培训合同》的存档。

  5.1.2培训教材档案存档目录

  培训教材档案的存档应包括《培训教材工作单》及培训教材(即授课教师讲义、文字资料、录象或光盘等),其他请详见《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5.1.3培训往来文件存档目录

  5.1.3.1有关于培训方面通知、请示、报告、总结等根据《文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存档。

  5.1.3.2根据《培训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上报总部的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表应按时存档。

  5.1.3.3有关于培训评估的档案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存档。

  5.2培训档案存档要求

  5.2.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要求为A4纸大小,文件格式需按照公司的标准文本。

  5.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5.2.3归档的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用原件。

  5.3.4归档的文件必须保持归档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5.3.5对于可进行输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5.3.6各种文件资料收集、分类后,需在一个月内归档完毕。

  5.3使用

  5.3.1借阅: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5保存期限及销毁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6.监督执行

  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评估管理制度》

  《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

  《档案/图书/资料借阅单》

  《文件资料销毁登记表》

  《签到表》

  《培训工作记录表》

  《培训考核成绩单》

  《"7+1"培训计划》

  《"7+1"培训记录表》

  《外派培训合同》

  《培训教材工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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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处职工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物业管理处职工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营,充分发挥各科室、各部门、各物业管理处职能作用,促进我公司廉洁高效运作,切实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如下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一、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到所属各小区收集住户意见,并归纳整理,由小组会议审议,每月一次。

  二、小组每季派人员到各科室、各物业管理处征求职工、住户意见,了解各部门的总体工作安排及阶段性部署落实情况,反馈对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并归纳整理,按季向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三、经理、部门负责人、各物业管理处主任、各科长的职责公开,并建立经理接待日制度,按照物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特点,进行接待职工、接待住户的划分,每月一至两个接待日,接待内容、处理结果公开,并填写在企务公开栏内,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便于群众监督,杜绝*事件发生。

  四、公司所属的各物业管理处每半年填写一次问卷调查表,将反映的企业行风等各种意见汇总,把各管理处测评表中综合满意率按百分比降序排列,填写在综合统计表中存档,供领导决策。

  五、建立企务公开档案,长期保存备查。

篇3: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录用员工的基本原则

  (一)员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身体条件是公司录用的前提。

  (二)员工在被聘用及发展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与公司员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录用。

  (四)应聘一般技术工种的,要有相应的技工操作证;应聘特种作业操作工的,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必须保证所持证件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

  (五)员工应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将被公司解聘而不作任何补偿。

  二、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笔试、体检、背景审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用。入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二)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上岗资格证和彩色一寸照片2张。

  (三)提供体检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事餐饮、水质化验工作的须办理健康证。

  (四)员工如曾经在其他公司工作应将退工证明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就相关事宜与新员工面谈。

  (六)填写《员工登记表》。

  (七)凭报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物品。

  (八)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以使员工上岗前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三、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员工必须仔细阅读。

  四、试用期

  (一)新员工均有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试用期至3个月,如需要再延长,试用期总共不超6个月。对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有权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标准。

  (三)试用期间,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五、转正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上岗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调职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视员工能力,可以决定随时对员工工作的调整。

  七、解聘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犯有"严重违纪"类的任何一条,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间或经延长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聘。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除受严重违纪处分和被解除劳动合同,还须赔偿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办法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八、员工离职

  (一)员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二天的可视为自行离职。

  (二)员工转正后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按照合同约定扣一定的违约金。

  (三)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合同期内原则上不批准辞职,特殊情况经批准辞职的,应承担培训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四)离职(被解聘)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五)离职手续

  1、填写《离职表》,并由所在服务中心或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2、交接工作、交还借用物品并由相关领导在《物品归还清单》上签字。

  3、持《离职表》、《物品归还清单》、《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工服领用卡》、胸卡、工服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篇4: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篇5: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劳动福利制度

  1法定假期

  1.1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 元旦一天

  2. 春节三天

  3. 国际劳动节三天

  4. 国庆节三天

  6.1.2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管理处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

  加班工资。

  2年假

  员工服务每满一年,可享有天的有薪年假。员工应拟定休假计划,休假需提前十四天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属有效。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管理处不予以补偿。如果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可作补偿,具体办法参照管理处规定。

  3病假

  3.1病假必须有管理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院发出之病假证明,并于病假当天通知所属部门方属有效,员工须在生病当天当班前一小时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

  3.2员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具体条款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婚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十四天向部门经理申请,并报行政人事部及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5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相当于休假时间的三倍时间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当班前一小时报告本部门经理并获批准,且于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申请时须说明理由,如无充分理由,事假将不获批准。

  6探亲假

  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可享有带薪探亲假,申请手续须提前十四天办理,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7产假

  申请分娩假期必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此假期按政府和计划生育规定执行。产假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产假为有薪假期,工资按管理处规章制度执行。

  8丧假

  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全薪丧假。而兄弟、姐妹去世,可获一天全薪丧假。

  9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伤亡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伤亡者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10社会劳动保险

  员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享有养老、大病、失业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

  11医疗福利

  员工可享有的医疗福利包括:大病统筹、体格检查。

  12 住房

  员工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不负担员工居住房屋的取暖费。

  13培训

  管理处可根据工作及业务需要,对员工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及理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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