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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24

  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录用员工的基本原则

  (一)员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身体条件是公司录用的前提。

  (二)员工在被聘用及发展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与公司员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录用。

  (四)应聘一般技术工种的,要有相应的技工操作证;应聘特种作业操作工的,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必须保证所持证件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

  (五)员工应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将被公司解聘而不作任何补偿。

  二、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笔试、体检、背景审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用。入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二)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上岗资格证和彩色一寸照片2张。

  (三)提供体检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事餐饮、水质化验工作的须办理健康证。

  (四)员工如曾经在其他公司工作应将退工证明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就相关事宜与新员工面谈。

  (六)填写《员工登记表》。

  (七)凭报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物品。

  (八)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以使员工上岗前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三、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员工必须仔细阅读。

  四、试用期

  (一)新员工均有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试用期至3个月,如需要再延长,试用期总共不超6个月。对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有权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标准。

  (三)试用期间,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五、转正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上岗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调职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视员工能力,可以决定随时对员工工作的调整。

  七、解聘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犯有"严重违纪"类的任何一条,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间或经延长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聘。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除受严重违纪处分和被解除劳动合同,还须赔偿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办法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八、员工离职

  (一)员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二天的可视为自行离职。

  (二)员工转正后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按照合同约定扣一定的违约金。

  (三)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合同期内原则上不批准辞职,特殊情况经批准辞职的,应承担培训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四)离职(被解聘)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五)离职手续

  1、填写《离职表》,并由所在服务中心或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2、交接工作、交还借用物品并由相关领导在《物品归还清单》上签字。

  3、持《离职表》、《物品归还清单》、《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工服领用卡》、胸卡、工服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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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篇3: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劳动福利制度

  1法定假期

  1.1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 元旦一天

  2. 春节三天

  3. 国际劳动节三天

  4. 国庆节三天

  6.1.2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管理处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

  加班工资。

  2年假

  员工服务每满一年,可享有天的有薪年假。员工应拟定休假计划,休假需提前十四天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属有效。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管理处不予以补偿。如果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可作补偿,具体办法参照管理处规定。

  3病假

  3.1病假必须有管理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院发出之病假证明,并于病假当天通知所属部门方属有效,员工须在生病当天当班前一小时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

  3.2员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具体条款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婚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十四天向部门经理申请,并报行政人事部及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5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相当于休假时间的三倍时间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当班前一小时报告本部门经理并获批准,且于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申请时须说明理由,如无充分理由,事假将不获批准。

  6探亲假

  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可享有带薪探亲假,申请手续须提前十四天办理,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7产假

  申请分娩假期必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此假期按政府和计划生育规定执行。产假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产假为有薪假期,工资按管理处规章制度执行。

  8丧假

  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全薪丧假。而兄弟、姐妹去世,可获一天全薪丧假。

  9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伤亡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伤亡者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10社会劳动保险

  员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享有养老、大病、失业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

  11医疗福利

  员工可享有的医疗福利包括:大病统筹、体格检查。

  12 住房

  员工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不负担员工居住房屋的取暖费。

  13培训

  管理处可根据工作及业务需要,对员工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及理论培训。

篇4: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1 劳动制度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管理处所录用的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2 招聘原则

  管理处招聘员工的原则,在于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并以该职位的实务知识作为考核录用的标准。

  3 受聘手续

  3.1所有员工都必须按管理处相关规定,提供个人身份的资料、文件及近期体检合格表等,并且办理入职手续。

  3.2 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管理处可根据情节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

  4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被录用。员工体检将每年进行一次。

  5工作时间

  管理处实行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时制的工作制度。

  6超时工作

  如有工作需要,管理处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员工除外)

  7升职

  管理处将尽量提升胜任的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准、品德及学识等。晋升后首三个月属试升性质,试升期满后而工作表现满意,则由管理处委任该职。

  8发薪方式

  员工薪金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汇入员工工资帐户或以现金形式支接发放员工。

  9工资调整及工资分类  管理处将视各员工之工作表现调整员工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不同责任而作出审核及决定。

  10调职

  根据实际情况,管理处将按照有关政策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11辞职

  11.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而要辞职时,须提前三十天申请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经同意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管理处将按国家及管理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回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期。

  11.2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七天的工资代替通知。

  12解聘

  12.1员工在服务期犯有重大过失,管理处绝对有权随时辞退该员工,而不作任何补偿。

  12.2倘因管理处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管理处有权裁减人数,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员工,并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偿。

  13停职

  如有需要调查、核实后再处理的事件,当事员工有可能收到停职通知书。在停职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待处理决定完毕后,再补发扣除的款项或按处理决定执行。

  14劳动合同续约

  行政人事部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致函与员工,与员工商讨续约事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续约手续。

篇5:物业员工手册沟通与申诉

  物业员工手册沟通与申诉

  第二章沟通与申诉

  1.十二条沟通渠道

  1.1(上级经理)门户开放

  公司倡议所有经理人员"门户开放",欢迎员工直接提出想法和疑问,同时也要求经理人员主动关注下属的想法和情绪。

  1.2吹风会

  高层管理人员面向基层,关注一线,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动态,并现场解答员工关心的问题。

  1.3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受和处理员工表达的想法、意见和建议,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并为员工的身份保密。

  1.4我与总经理有个约会

  如员工需要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单独面谈,可以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

  1.5工作面谈

  新员工转正、员工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工作评估、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员工提出辞职等情形下,员工上司都将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6工作讨论和会议

  公司提倡团队工作模式,团队必须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享的价值观。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倡导管理者在制定目标的时候通过工作讨论和会议倾听团队的意见,共同分享成功。

  1.7E-MAIL给任何人

  当面对面的交流不适合时,员工可以给任何人发送邮件,以迅速反映问题或解决工作中的疑惑。电子邮件应简洁明了,并只发给真正需要联系的人员。

  1.8员工申诉通道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需要检举揭发其他员工违反《员工职务行为准则》的行为,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进行投诉和检举揭发(参阅2.申诉程序)。

  1.9员工满意度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不记名意见调查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了解员工对工作环境的整体满意程度,员工可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1.10公司的信息发布渠道

  公司有网站、周刊、业务简报、公告板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渠道,员工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业界动态、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和重要事件、通知。

  2.申诉程序

  2.1原则上,各级管理人员、公司人力资源部、直至公司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

  2.2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1)公司鼓励员工逐级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或所在公司总经理申诉;

  (2)当员工认为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

  (1)申诉时,也可通过职委会申诉;

  (3)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但当员工坚持认为有必要时,仍可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2.3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不予受理。

  2.4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公司总经理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继续向更高一级经理或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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