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 目 的
为了有助相互了解和促进员工的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证公司业务能有效地达到目的,保证向客户提供优良服务及为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标准。
2、 处分方式
处分按10分制式进行,犯甲类过失扣2分,乙类过失扣4分,丙类过失扣6至11分。此计分制按每两个月为一个期限,在一个期限内扣满10分(不含10分)者即时开除,犯规后每满半年未犯任何过失加2分。
3、 员工犯规经济处分
凡员工犯甲类、乙类或丙类过失,将按以下标准扣除当月的浮动工资:
犯规种类 浮动工资扣除标准:
甲类过失 20%、乙类过失 40%、丙类过失 60%----100%
年度内的纪律处罚分数将直接影响当年的年终花红发放比例,年终花红扣除标准与年内犯过失的积分成正比。
例:年内犯过失积分 年终花红扣除标准
2分 20%
6分 60%
10分 100%
4、 无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对该员工做出无薪停职的处理,而停职一般不超过十四天。
a.在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期间;
b.员工犯规累积超过10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重者,在等候公司管理当局的最后处分决定期间;
c.员工因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有关刑法,而受司法部门处理期间,停职期可顺延至处理结果为止。
5、 立即开除
员工犯规累积超过10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恶劣,公司可做出立即开除之处分决定,公司不须给予事先通知或做出任何赔偿。
6、 处理程序
a.纪律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做出。
b.警告书由部门主管发出,将列明员工犯规的细节。
c.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名,警告书副本将由人事部归入员工工作档案,如员工拒绝在警告书上签认,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警告书仍将视作生效。
d.员工犯甲、乙类过失;部门主管可签发犯规通知书,犯丙类过失;部门主管须将处理报告交助理物业经理审核并经物业经理批准。
7、 员工上诉
倘员工不服任何处分,可于该处分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亲自或书面向物业经理申诉,物业经理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小组成员将包括人事主任,有关部门主管,助理物业经理及物业经理小组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8、 甲类过失
a.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进出口出入小区;
b.仪表未能达到公司要求标准;
c. 当班时未穿着整齐制服;
d.在小区内发出不必要之声浪,大声喧哗行为不检;
e.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荡;
f.下班后无故逗留在小区范围内,除了参加由公司安排的各项康体活动;
g.工作时间吃零食;
h. 未经许可,在员工休息室或指定地点以外地方进食;
i.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j.工作时听收音机或录音机,或翻阅客户报纸,或阅读非工作之刊物;
k.随地吐痰,乱吐、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
l.不礼貌地与业主、客户、同事或上司对话,态度欠佳,轻视上司或业主、客户;
m.经常迟到或早退(每六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两次或以上);
n.忘记或不按规定佩戴员工证、名牌或工号牌;
o.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
p.未经许可,私自接待亲友及家属;
q.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
r.就餐时间超出规定的时限;
s. 搬弄事非,影响员工之间的团结;
t. 了解其他员工犯有甲类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9、乙类过失
a. 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或客户;
b. 擅离工作岗位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c.当值时睡觉,打瞌睡;
d. 旷工一天;
e.上班时间无故停止工作;
f.在当职时间抽烟;
g. 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干私活;
h.故意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小区安宁;
i.不敲门或未经住户许可而进入室内;
j.叫他人替自己或自己代人签到;
k.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小区之各类服务设施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l.未经主管同意,在工作范围以外私自穿着公司所发制服;
m.进出小区,拒绝向保安人员出示手袋、包裹内所携带物品;
n.故意损耗,损坏客户或同事之物品;
o.参与赌博、上班时带有醉态或在当值时喝酒;
p.唆使挑拨,从而引起员工间打架斗殴或影响员工之间团结严重者.
q. 在小区内买卖私人物品;
r. 在执行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合法工作指示,故意消极怠工;
s.填报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报告;
t.未经同意,员工在小区内擅自张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内任何告示;
u.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的区域;
v.私自收受客户所给的小费或财物而不上交;未经许可,擅自拿取或使用客用物品
w. 未经批准,将消防安全设备或其他设备挪作他用;
*.破坏物业的整体外观,如在墙面上乱刻乱画等;
y. 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乙类过失而知情不报。
10、丙类过失
a.威胁或伤害公司、小区内任何人士。
b.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
c.向客户索取赏钱或其他报酬。
d.伙造文件欺骗公司或客人。
e.泄漏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
f.私自与小区客人换取外币或兑换券。
g. 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
h.偷取公司、小区、小区顾客或同事之财物。
i.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j.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或接收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k.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及利益之行为。
l.遗失公司之重要物品而导致重大损失。
m.旷工一次连续三天。
n.未经主管批准私配小区内部钥匙。
o.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p.病假期间在外另谋职业。
q. 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安全守则,导致公司、客人、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的危害或损失。
r. 在岗执勤时酗酒。
采编:www.pmceo.cOm篇2:物业员工奖惩与绩效考核制度
物业员工奖惩与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
及时肯定和奖励一线员工阶段性工作的突出表现和优良业绩,指出员工工作失误或不足,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营造不断进取、争创佳绩的业绩导向氛围。
2.定义奖惩:根据职员的个人表现,基于为卓越加薪的原则,及时以各种方式进行激励或指出不足,称为奖惩。奖惩可分为奖励、惩处两种。
3.原则
3.1奖惩方案根据具体事件的类别、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不同,分为集团级奖惩和一线物业公司级奖惩两类标准。
3.2奖惩除以下内容外还包括集团统一下发的集团金奖、长期服务奖、专业成就奖等奖项。以当年度集团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为准。
4.奖励细则
5.惩处细则惩处标准参照《BI手册》、《职员职务行为准则》,补充如下。
6.表格无
篇3:物业员工奖惩操作规程
物业员工奖惩操作规程
1.0目的
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管理工作。
3.0规则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惩劣”的基本方针。
奖励
1、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效的;
(3)在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4)防止事故发生或挽救事故损失有功的;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2、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大会表彰;(3)颁发荣誉证书;(4)记功;(5)晋升工资或晋级;
(6)现金奖励;
3、奖励权限
(1)对各管理处主管级以下人员的奖励,由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书》,报管理处领导审核。需上报公司奖励的要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2)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填写《奖惩建议书》,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3)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办公室提议,总经理批准;
4、奖励程序
(1)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办公室根据《奖惩建议书》审批结果作出相应的奖励。
(2) 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一次性现金奖励。
处罚
1、甲类过失:
① 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
② 违反操作规程,但未造成损失的;
③ 当值时间擅离岗位,睡觉或干私活的;
④ 没有尽职或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的;
⑤ 服务态度差,被领导批评教育的;
⑥ 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2、乙类过失:
① 迟到、早退当月累计四次以上的;
②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及损失的;
③ 损坏设备工具造成损失的;
④ 不服从命令及不执行上级命令的;
⑤ 参与打架斗殴的;
⑥ 服务态度差而被客户投诉的。
3、处罚方式:
① 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② 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从收到“处罚通知单”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公司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如员工受到两次书面警告处分,即可作辞退处理。
③ 降级及撤职:员工违规,由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建议书》,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在给予其它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
④ 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但情况恶劣者也可立即给予开除。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建议书》,经公司办公室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⑤ 公司职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交由有关部门制裁。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违法职工作出处罚。
4.0职责
4.1部门和管理处主管负责对员工提出奖惩;
4.2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对主管提出奖惩、审核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和进行奖惩处理;
4.3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审核提出的奖惩建议是否符合《奖惩管理规定》并根据审批后的内容发出奖惩通知;
4.4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所以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0工作规程
5.1当主管以下人员、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部门和管理处主管发生奖惩行为,达到《奖惩管理规定》的条件,由其上级负责人填写《奖惩建议书》;
5.2部门和管理处主管对员工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对部门和管理处主管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总经理对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
5.3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审核批准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4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由人力资源主管根据《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5.5总经理审核批准所以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6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批准后的内容发出《奖励通知》或《处罚通知》;
5.7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办公室发出的通知内容安排对员工进行奖惩处理。
6.0相关文件与表格
6.1HL-QR-WI/*R023-01《奖惩建议书》
篇4:PM物业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PM物业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制订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惩原则: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惩范围:
三、奖励细则:
公司对有下列情形者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0-200元奖励。
2、为业主提供服务,受到业主及相关部门书面表扬者,酌情奖励。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发现管理区域安全隐患(如:漏水、漏电、煤气泄露、消防、治安等)及时报告、协助处理者。
5、拾到业主物品主动上交或主动归还者,根据其价值多少酌情奖励。
6、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给予50-100元奖励。
7、抓获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案犯。
8、抓获正在实施盗窃的案犯,奖励50-300元。
9、为保护公司、员工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10、在抗洪、灭火、防台风等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者。
11、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12、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13、在公司服务业务范围内提供信息且项目接洽成功者。
14、其他特别贡献者,酌情给予奖励。
15、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文明举止,并能热情服务,顾全大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切和鼓励,设立“委屈奖”的申报审批制度,奖金人民币50--200元。
四、处罚细则:
公司对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一)轻微过失(甲类。当事人惩罚20--50元)
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
2、当班时不佩带胸牌,工作服着装不规范(详见《工作服管理制度》)及其它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3、当班时高声喧哗、吹口哨、化妆等有失职风度的动作。
4、当班时吃零食,在公共场所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5、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报纸、听广播、听MP3、吃零食等。
6、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会见亲友、办私事。
7、工作时间用对讲机闲聊、不使用规范语(使用普通话,特殊情况除外)。
8、被业主有效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且情节较轻。
9、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10、态度粗暴或使用禁语,未用礼貌用语。
11、不注意礼仪礼节(如不敬礼、不微笑、不问好等)。
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司客用物品、设备、仪器。
13、工作时间用电脑上网、玩游戏或者办私事;开会或培训中玩游戏、聊天,手机未调整为静音(振动或关机)模式,随意接听电话等。
14、不能按照公司规定或指示加班,或未经过公司安排随意加班。
15、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标准。
16、无故不进行考勤或考勤登记。
17、随意浪费公司资源,包括水、电、办公耗材、食堂饭菜等。
18、正常情况下,不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
(二)严重过失(乙类。当事人惩罚50--100元)
1、对客户或同事无礼,不尊重,粗言秽语。
2、发现公司财物、公用设备设施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不报。
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有意怠慢工作,没有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因此影响服务质量。
4、有意违法乱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特别指示。
5、随意改动或毁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等。
6、私藏、挪用或故意损坏公司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器材等。
7、私自将客户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藏匿或占为己有。
8、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9、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及连续两天以上将作为开除处理。
10、因事缺勤(包括因病)而未预先打电话向项目经理(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请假。
11、谎报信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公司及全体员工利益和团结的谣言。
12、随意在墙壁、电梯、厕所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
13、严重违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14、由于工作不认真导致工作上失误,引起业主(客户)投诉。
15、当班时间非工作需要喝酒或饮用含酒精饮料。
16、不履行管理职责,将闲杂人员、推销人员等不应该放入辖区的人员放进辖区;或对辖区禁止、限制物品及可疑物品,不履行管理和登记任其出入或安装。
17、无故越级反映问题。
18、服务中心(部门)人事负责人无故或疏忽,未及时给员工办理转正、请假、续签合同、提醒不续签合同、工伤认定等工作手续。
19、累计违反同一规定两次。
(三)重大过失(丙类。作劝退或开除处理并扣除工资100--150元)
1、殴打、恐吓、威胁客户、上司或同事。
2、当班时睡觉(打盹)、下棋、打扑克、非工作需要酗酒、聚众赌博。
3、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例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4、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台账、单据或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受索钱物或故意加收费用,中饱私囊。
5、偷窃、骗取客户、同事、公司的财物。
6、私自将公司的物品,客户遗忘的物品或食品、饮料等携带出公司或据为己有。
7、在公司内擅自与客户私做交易,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以收取费用,或者吃、拿、卡、要。
8、当班时故意或疏忽违反公司规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造成公司或客户重大财产损失(500元以上)。
9、有意泄露公司内的机密,如文件、资料、数据、会议决定等,使公司利益遭损害或伪造公司文件欲谋私利。
10、当班时聚众闹事,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11、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或者未经允许私自用重要门钥匙开启相关严禁区域。
12、对外采购或经营中,私留回扣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13、累计违反同一规定三次。
(四)其他违规
1、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充值网络Q币等者,按照所产生的费用以二倍处理,累计2次或情节严重者同时作辞退处理。
2、管理区域内发生自行车、电动车、电瓶失窃、汽车失窃或损坏、室内失窃、公共区域火灾等事件,视事件严重程度、责任及当时处理是否得当,做出相关处理,若当班人过错严重或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作出辞退处理。
3、业主寄存物品遗失:原则上未经业主授权委托,管理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受业主物品寄存。如擅自接受寄存发生遗失事件,由当事人承担所有损失。情节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作辞退处理。寄存物品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流程制度处理。
4、无理抗拒公司或上级领导依制度的处罚规定,视情况可作辞退或通报处罚处理。
上述违反规定如涉及到当事人有职务者,同时可按情节严重分别作出降级、撤职、调动、辞退的处理。试用期员工违反者,在试用期内作辞退处理。
五、奖罚程序与投诉:
由各服务中心按照“教育为主、严格掌握、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服务中心主任处罚报备公司办公室的二级审查奖罚制度,并由各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奖罚详细台帐严格管理,及时向公司财务报知,作为部门收入,接受公司财务的定期检查。
奖励与处罚必须与当事人见面,员工如认为服务中心的奖罚认定事实不清、奖罚无据、处理不公正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以直接向部门反映;
2、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办公室投诉;
3、可以直接向总经理反映。
六、本暂行制度由总经理签发并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办公室。
篇5:XC物业优秀员工奖惩制度
XC物业优秀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