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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在项目物业管理中作用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摘要: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和众所周知的,因为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最终要在财务部门归集整理,并用数字来反映企业的经营实绩,故财务管理手段的科学运用,对监控物业管理企业的效益提高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笔者根椐多年相关工作经验与所在的公司案例相结合,论述了财务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和众所周知的,因为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最终要在财务部门归集整理,并用数字来反映企业的经营实绩,故财务管理手段的科学运用,对监控物业管理企业的效益提高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缩小核算范围,严把财务审核关

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财务部要对每一个管理处实行相对独立的核算,在核定的金额范围内由管理处主任签字报销。但是,财务审核采用“一支笔审核”。公司规定所有发票的报销,除管理处主任签字外,均由财务主管领导“一支笔”来审核原始报销凭证,对于超过管理处主任权限的,除财务主管审核外,另外还需总经理签字核准。这种财务报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原始凭证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发现报销漏洞,对有效开展物业项目的节约工作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尺度把握上的一致性。

二、财务管理是发现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漏洞的有效工具之一

案例一:

一次,由笔者所在公司管辖的某小区来公司核报公共维修费中列支的灯泡采购发票,财务部却发现这次进价比平常的进价要高出很多,并且是物业管理公司不经常进货的“绿源牌”节能灯。采购人员是样描述的:该灯泡使用寿命长且在一年内保退保换,所以价格比原来的价格要高一点。这样的解释似乎也较合情理,但是财务部人员总觉得该说法有些牵强,于是指派办公室采购人员对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结论是该采购人员说法属实,但是灯泡的价格上是有“猫腻”的——每只灯泡的成本价比市面价高开了2元。后来,财务人员又登陆了“绿源牌”节能灯的网站,发现当地市场上就有特约供应点,于是与当地的特约供应店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洽谈,并商定了3年进货量的采购合同,使每只灯泡价格比市场价还便宜了2元,为广大业主所共有的公共维修费少支出了5000元,并为此警告和处罚了原采购人员。

由此可以举一反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对所有大宗物资采购均采用货比三家、公司统一集中采购的方式,对品种杂、价值低、采购频繁的小商品实施定点、定人、管理主任签批的采购制度,不仅能堵塞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漏洞,而且能大大节约业主的公共维修资金,提高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社会声誉,赢得广大业主的好评。

三、财务日常监督制度是解决节能降耗问题的好帮手

案例二:

20**年7月,宁波市提高了水费收费标准,供水企业对物业管理公司高层、小高层的水价采用趸售政策,给予物业管理公司8%的优惠(包含水损补贴,不允许再向业主分摊)。以前,笔者所在的公司对高层、小高层的水价采用一年收费一次的政策,至于水损则由各位业主按比例分摊,为此广大业主也有一些怨言,管理处也没有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但是随着这次水价收费政策的调整,使财务人员萌发了“8%”的优惠能否弥补正常水损”的念头,故要求管理处将当月抄表度数与水费发票载明的实用度数进行比对并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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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华景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华景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篇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财务信息管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财务信息管理

  1、出纳信息

  a.各现金网点的现金出纳在周末和月末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帐面现金结存额与库存现金盘点额要一致。库存额按现金、借据、未入帐单据等分列,严禁白条抵库。月末《库存现金盘点表》报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

  b.财务部、分公司(管理处)出纳每月末编制《银行帐户存款明细表》,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按月编制各帐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2、财务信息

  按月编制《物业管理收入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物业管理成本表》。按季编报《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表》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篇4: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1、公司财务部代理分公司(管理处)核算的,必须将公司与分公司(管理处)独立建帐,准确划分核算对象,正确反映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成果和其他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财务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核算,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指标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5、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6、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a.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外来原始凭证应有填制单位公章。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b.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和主管人员签章。

  c.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记帐凭证除结帐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入帐的可用红笔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冲回,如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其差额另编一记帐凭证。

  d.记帐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盖章。

  e.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需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登记签名。

  f.外部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凭证的金额、号码、内容等。如无法取得的,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代为原始凭证。

  7、登记会计帐簿

  a.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需求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辅助帐等。

  b.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用计算机打印的帐簿必须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主管会计和具体经办人签章。总帐和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应定期打印。

  c.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种帐簿应按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否则应注明"此页(此行)空白"字样。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注明借贷方,没有余额的应作出标记。上下帐页结转时要注明"过次页"或"承前页",对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本月初本页止的发生额的合计数。

  d.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应将错误文字或数字画线注销,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并加盖名章。对错误数字必须全部画线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于记帐凭证错误造成帐簿错误的,可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e.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帐簿,保证帐证之间、帐表之间、帐帐之间、帐实之间相符。定期结帐,月度需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结的注明"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结转要在摘要栏分别注明"结转下年"和"上年结转"。

  8、编制财务报告

  a.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b.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格式编制。

  b.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c.会计报表之间、各栏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不同会计年度,各项目内容及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应在报表中加以说明。

  d.会计报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还应注明单位、地址、报表所属年、季、月、报送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编表人签章等。

  e.年度会计报告需要审计的,编制前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篇5: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工作交接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

  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处理完成有关业务,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编制移交清册时应逐项列明移交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收据、支票、文件、软件、磁盘等实物资料。

  4、一般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按移交清册逐项登记点交,发现问题要限期清查。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由上一级财务负责人监交,移交人应对会计工作、重大收支、重要事项、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5、接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

  6、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7、单位撤消、分立、合并时,相关工作比照上述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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