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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术语

浏览:27962024-09-15

  物业术语

  物业的概念、分类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

  居住物业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商业物业

  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

  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的繁荣与当地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相关,特别是与工商贸易、金融保险、顾问咨询、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这类物业由于涉及物业流通与管理的资金数量巨大,所以常以机构(单位)投资为主,物业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间进行经营活动,并用部分经营所得支付物业租金。

  工业物业

  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工业物业有的用于出售,也有的用于出租。一般来说,重工业厂房由于其设计需要符合特定的工艺流程要求和设备安装需要,通常只适合特定的用户使用,因此不容易转手交易。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计算机、精密仪器制造等行业)用房则有较强的适应性。轻工业厂房介于上述两者之间。

  其他用途物业

  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飞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物业。特殊物业经营的内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许可。特殊物业的市场交易很少,对这类物业的投资多属长期投资,投资者靠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来回收投资、赚取投资收益。这类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国家规定最高为50年。

篇2:物业接管验收名词、术语解释

     物业接管验收名词、术语解释

  物业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施工单位需向开发商办理交付手续。在办理交付手续时需经政府主管部门专门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在认为工程合格后办理工程接收手续,把产品移交给开发商。

  竣工验收是对其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全面检验。竣工验收后标志着物业可以交付使用。

  物业接管验收

  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公司接管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的新建房屋或原有房屋时,以物业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接管验收。

  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包括现有业主和未来业主)从确保物业日后的正常使用与维修的角度出发,同开发商、施工单位一起对物业质量进行的综合评定。对新建房屋而言,接管验收是开发商向物业公司移交物业的过程,是在竣工验收之后进行的再检验。接管验收标志着物业正式进入使用阶段。

  物业的接管验收包括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设施、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验收,具体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配套设备以及道路、场地和环境绿化等内容。

  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

  自用部位是指户门以内,毗连部位以外的全部自用部位。设施指包括自用阳台、门、窗、防盗网,室内自用隔墙、墙(板)面等。

  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的产权属于小业主。

  房屋本体共用部位

  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主要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共用排烟道(管)等。

  公共场所(地)、公用设施

  公共场所(地)、公用设施包括: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地下排水管等。

  公用设备

  公用设备是指与建筑物相配套,具有共用性的设备,主要包括:供配电设备、发电机、电梯、中央空调、供水设备、直饮水系统、交通道闸、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水景系统等。

  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产权以相关法规及开发商售楼时与业主的约定为准。

篇3:物业顾问名词术语解释

  物业顾问名词与术语解释

  客户:指接受咨询服务的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它单位。

  咨询顾问:具有一定资格,从事顾问咨询工作的人。

  驻场顾问:常驻项目现场工作的咨询顾问。

  驻场经理:驻场顾问中的项目负责人。

  顾问团:由公司抽调内部各单位专家(咨询顾问)或聘请外部专家组成的定期赴项目现场工作的团队。

  咨询规划:是根据客户要求及顾问合同条件,在对项目有关资料研读、分析后,为实现咨询工作目标,结合具体工作条件编制而成。它相当于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开展物业管理顾问咨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顾问团编写。

  物业管理策划与设计:根据业主情况、市场情况、物业档次等,为物业管理实施而设计的蓝图,它是物业管理商开展物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由顾问团编写。

  顾问咨询建议书:解决项目具体问题的方案。其目的辅助开发商、物业管理商决策,协助管理或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由顾问团编写。

  咨询实施细则:它是在"项目咨询规划"的基础上,对咨询工作"做什么"、"如何做"的更详细的具体化和补充。"咨询实施细则"由驻场顾问负责编写。

  物业管理过程实施方案:是解决物业管理某一专项工作"做什么"、"如何做"的文件。如针对接管入伙工作的"接管入伙方案"。

  体系文件样本:指提供给客户的由我司编写的ISO9001、ISO14001、财务管理、人事行政管理体系文件。

  诊断:通过市场调查、项目资料研究分析、现场勘察、与客户沟通等方法,发现、确定问题。

  正式沟通:指公司或客户明文规定的渠道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如组织与组织间的公函来往,下级的情况逐级向上报告,以及组织内部规定的会议、汇报、请示、报告制度等。

  非正式沟通:指在正式沟通渠道之外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如私下交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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