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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外包监督如何进行

浏览:54152024-09-08

  物业公司外包监督如何进行

  外包监督的第一个环节是对委托服务供方进行评审,以确保选择有资格的供方提供服务并达到委托方要求。评审内容一般包括:分包服务供方的资信、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方案、价格、业绩等。衡量外包单位的专业水平主要通过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两种方式,书面评审包括:供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技术能力;品质保证系统;策划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岗位职责、作业文件、质量记录等);合同草案(价格或预算、服务标准、付款方式、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等);经营管理业绩等。现场考察主要侧重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方面,一般采用对拟选服务方现有客户进行实地考察、暗访调查等方式,反映的情况较为客观,可以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合同是物业公司对外包商进行控制、监督的核心环节。因此,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中,应对服务方式、质量标准、检查方法、不合格项处理及相应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且细致的约定。

  在外包服务合作过程中,双方依循的应是互惠的供方关系原则(ISO9001标准的八项管理原则之一)。物业公司作为外包业务的委托方,对分包方的服务质量、结果全面负责,故应督导、协助供方落实合同要求及标准;服务分包方作为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的督导,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要求和标准的实现。

  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特点是产品实现过程(服务提供过程)与交付同步,且由不同类人员面向客户提供,因此物业公司对分包方的督导、协助应重点放在现场检查纠正及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场检查是快速发现问题并解决的有效方法,其中检查内容、频次、方法是关键;共性问题的整改应建立在数据收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产生的原因而采取措施,目的是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这是一种有效的预防为主的持续改进方法。鉴于此,为实现对分包方的有效监督,应明确督查的方法、时机、内容,做为日常的监控手段;同时应收集分包方的服务质量信息,并定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重点问题、共性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如此往复,实现与分包方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常常依赖于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这种培训的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规范(仪容仪表、语言态度、行为举止)、服务技能等。为确保分包方的服务改进及时、有效,对其培训环节的监控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输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否按时完成,培训方法是否能够支持有效性等等,都应作为对分包方监控的内容。此外,分包服务合同也经常用做监督手段,为此需要在合同标准、双方的责权利、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明确约定,以便可操作性的实现。

  国外咨询机构所做的一项专业调查显示:选择承包方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还包括双方企业文化的适应性、承包方的技术实力、承包方对企业业务及经营策略的理解等。因此,如果将专项业务外包的挑战视为找到合适的承包方的话,在承包方的选择时,双方企业文化的适应性可谓供方关系建立、维系的根本和关键。

篇2:物业服务分项招标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规定

  述职报告——17

  附件12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与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的规定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篇3:物业绿化保洁业务外包监督指引

  物业绿化保洁业务外包监督指引

  为环境外包监控(清洁、四害消杀、绿化)提供指引,保证业务现场的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适用于环境外包(清洁、四害消杀、绿化)工作的监控。

  3. 职责

  部门/岗位 职责

  品质管理部 组织与服务供方的沟通;

  对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物业服务中心 对环境供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

  每月对环境服务供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监控人员 日常检查服务供方的合同履约情况;

  监督服务供方消耗我方资源的控制情况。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监督人员

  部门负责人依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指定 1 名或多名监控人员,负责对环境服务供 方的沟通协调、监督管理。

  4.2 监督检查方法

  4.2.1 内部监督检查

  业务类别 检查频次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专门监督检查 清洁 以日检为主 1) 员工到岗情况及岗位礼仪。

  2) 工完清场。

  3) 岗位工作质量结果,问题点落实情况

  4)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5) 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合同中其他约定的履约情况。 员工到岗情况以考勤记录及不 定时现场人员清点方式检查每日岗位工作质量以抽样方法检查,同时满足 3 个条件:覆盖 高层、多层、别墅等不同区域; 覆盖到楼道、院落、架空层、停 车位等区域;抽样点分布均匀

  消杀 以每

  次消

  杀后

  检查

  为主 1) 消杀药品的针对性,消杀药品浓度合适性。

  2) 消杀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3) 消杀饵料、死鼠及时清捡。

  4) 消杀计划落实情况,消杀药品定期更换情况

  5) 员工岗位礼仪。

  6) 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7) 合同中其他约定的履约情况。 在消杀前,检查药品使用、药品 配比、警示标识放置;在消杀后, 对当次消杀效果进行检验评估。

  绿化 以周检为主 1) 修剪、施肥、浇水、松土除草、补种、 病虫害控制等养护质量及结果与问题点落实情况

  2) 台风、暴雨、大雪后的树木修复情况

  3) 年度与月度养护计划落实情况

  4) 员工岗位礼仪。

  5) 工完清场。

  6) 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7) 合同中其他约定的履约情况。 每次周检时必须对所有区域进 行巡查,检查对象必须包括草 地、乔木、灌木、绿篱、盆栽等 各类型的绿化植物。

  其他监督 1) 服务中心负责环境业务的主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按 1 次/周、1 次/月的频率进行的 环境外包质量抽样检查。

  2) 部门的安全、技术等其他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发现的清洁、绿化或消杀方面的问题点。

  3) 公司/集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定期与临时检查。

  4.2.2 外部监督检查

  客户评估 客户投诉、顾客意见调查、顾客恳谈会及其他形式的顾客意见反馈。

  社会评查 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大厦)的验收检查,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物业公司组织的参观、评比和检查等。

  4.2.3 各类检查结果,在区分合格与不合格、约定不合格的纠正要求与纠正期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3 不合格的判定

  4.3.1 物业服务中心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 种情况,按不合格的性质轻重、出现频次等,又区分为轻微不合格与严重不合格。

  4.3.2 轻微不合格直接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为依据判定。严重不合格依据下列情况判定:

  业务类别 严重不合格情形

  清洁  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指同一单元或方圆 10 平方米,下同)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或以上的保洁项目不到位。

   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 连续三日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合同约定的其它要求,经过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可抗因素除外);

   员工工作时间离岗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经项目允许除外);

   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 不按承诺进行用水作业,浪费水资源的。

   乙方新进场员工未经甲方面试直接上岗的(包括实习人员)。

   月检、月度评估会,外包公司区域负责人或以上级别负责人未按时到场;

   未按要求配合公司各专项活动。(除扣减费用还承担相应损失);

   未按要求递交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

   员工未按要求节约用水,浪费水电;

   在服务区域及其他相关工作场所未能按要求规范清洁作业;

   公司级品质检查的一般不合格项;

   计划性工作未完成且未告知甲方的。

  消杀  月实际消杀次数低于工作计划,每少一次记一项不合格。

   连续二个月未更换消杀药品(视消杀药品的好坏)。

   白天在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活动。

   消杀药品与计划使用药品不符合。

   药品调配浓度低于使用说明书致使蚊蝇孳生;药品不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

   蚊、或蝇、或鼠密度测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绿化  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三处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 连续一个月的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 在约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 作业过程中出现因服务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顾客投诉。

   连续三个月不剪草、草皮杂草面积超过 10%或覆盖率低于 90%。

   因养护原因造成的乔灌木枯死。

  4.4 对服务供方的考核

  4.4.1 对服务供方考核的依据:

  1) 内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不合格)。

  2) 人员缺岗,清洁材料未满足约定标准。

  3) 客户投诉。

  4) 供方员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吵架、打架斗殴行为,其他不符合 BI 礼仪行为。

  5) 供方公司对我司人员进行贿赂、供方员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偷盗等违法违规行为。

  6) 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

  4.4.2 由品质管理部编制服务外包合同格式文本,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4.4.3 服务外包合同中,可同时约定正向激励的条件与方法。

  4.5 工作计划与服务评估

  工作计划 保洁类 各服务供方每月 28 日前,向服务中心提交下月工作计划、人员岗位编排、轮休计划。

  绿化类 绿化服务供方每年 12 月 25 日前,提交绿化养护年度计划,部门环境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时抄送品质管理部备案;

  评估报告 日常保洁 每月 5 日前,服务中心分别对清洁、消杀月度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月度评估报告包括:月度履约情况综述、存在不足与改进要求、考核依据及考核结果、应付款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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