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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分项招标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述职报告——17

  附件12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与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的规定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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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安全员招聘外包可行性分析报告

  物业安全员招聘外包可行性分析报告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以及各项目的顺利进展,各项目对安全员的需求量也快速增长;同时市场上此类人员供应不足,各物业公司、保安公司都存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上述两个因素使得各项目安全员都存在比较大的缺口,也使招聘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及储备队的工作量加大。

  为尽快满足各部门的安全员需求,同时为新项目储备优秀的安全员,可以考虑实行安全员招聘外包,相关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外包形式:

  A、人才派遣,"人才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外包方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外包方通过各种渠道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最后确定。之后,用人单位与外包方签定用人协议,外包方与被聘用人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外包方是一种劳务合作关系,所选用人员与外包方是一种劳动关系。

  采用这种方法,优点可以减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量,降低公司的劳动用工风险,缺点在于员工难以有效管理,不能产生归属感,同时成本也相对比较高。

  B、代理招聘,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外包方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外包方通过各种渠道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最后确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签定劳动合同,产生相应的劳动关系。

  采取这种方法,成本支出相对较低,所招聘的员工与公司产生劳动关系,人员管理上比较方便。但是从事此类业务的外包单位相对较少,一些小的人才中介资质和信誉比较差,不能及时的提供所需要的人员,如果对外包方控制不力,就有可能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害公司声誉的事情。一些规模较大的人才中介公司更愿意以租赁的形式合作,不愿意只做代理招聘。

2、费用预算

  目前安全员招聘所产生的主要成本支出包括:储备队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成本、招聘渠道成本、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成本,根据集团的测算,目前我们每个安全员的招聘成本约为200~300元。

  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外包方每月每月收取60~100元管理费,合同期至少为半年,某些相对难招的职位可能收费更高;采取代理招聘的方式,据相关人才中介公司估计,每年招聘500名安全员,中介公司成本约为8~10万,目前联系过的几家中介公司开价都在300~500元,超出我们的成本预期。

3、可行性分析及合作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采取外包方代理招聘的合作方式是可行性相对比较大的一种招聘外包方案,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外包合作方的选择:目前广州人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政府认可的收费标准。因此在选择外包合作方的时候一定要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严格的考察,避免因选择不合适的合作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B、成本控制:在自行招聘和外包招聘成本支出差不多的情况下,招聘外包的优势仅在于可以满足临时性和突发性的人员需求。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尽量降低成本,才可能体现出招聘外包的优势;

  C、外包合作方的管理:在合作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招聘期限,并严格规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另外还要明确约定员工在职时间的保证条款及违约责任。

篇3: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监理单位)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与监理单位)

  **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

  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

  发包单位安全监督人:

  发包单位项目部门负责人:

  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单位

  1.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是否齐备,符合要求。近三年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良好。

  2.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

  3.监督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大型和特殊施工机械、仪器设备的定期审检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例会,安全、文明生产及特殊专项大检查,对施工承包队伍安全和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有权按规程进行调查。

  7.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承包,应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8.落实合同中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9.负责统计及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因施工承包单位造成的人员或设备事故。

  10.对进入基建施工场地进行小范围、短时间施工的小型施工队伍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对进行大范围、长期施工的大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以上进行安全教育和解说。

  二、监理单位

  1.协助业主成立安委会,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并编制工作计划、监理目标、措施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2.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单位及承包单位选择的各级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保证体系。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4.协助业主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5.协助业主对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6.按业主授权,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图交底会议,提出有关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

  7.审查单位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性作业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

  8.加大现场反违章力度,做好日常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9.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有关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

  10.做好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业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特种作业及主要施工机械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

  1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设施标准化和文明施工区划分管理。

  12.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有可能出现不安全因素时需要审验有关技术证明和试验报告,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业主同意,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13.协助业主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检查,跟踪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14.参加施工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5.协助业主在工程建设中组织各施工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宣传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

  16.做好监理工作日志和监理月报的编写工作,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17.协助业主做好环境保护措施。

  三、其他

  1.本安全协议(合同附件)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也可经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2.安全协议(合同附件)一式四份。承包单位1份,发包单位3份(安质部1份,工程部1份,计划部1份)。

  3.附《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考核规定》。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安监签名:承包单位负责人

  或委托代表签名:

  年 

; 月日

篇4: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施工单位)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与施工单位)

  **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基建工程安全协议(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

  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

  发包单位安全监督人:

  发包单位项目部门负责人:

  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单位

  1.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是否齐备,符合要求。近三年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良好。

  2.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

  3.监督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大型和特殊施工机械、仪器设备的定期审检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例会,安全、文明生产及特殊专项大检查,对施工承包队伍安全和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有权按规程进行调查。

  7.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承包,应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8.落实合同中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9.负责统计及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因施工承包单位造成的人员或设备事故。

  10.对进入基建施工场地进行小范围、短时间施工的小型施工队伍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对进行大范围、长期施工的大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以上进行安全教育和解说。

  二、施工承包单位

  1.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执行**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规章制度。

  2.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网络,(凡超过30人者,设置专责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置兼职安全员)。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相关制度、规定。

  4.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劳动部门核发的作业证件。大型施工机械或特殊电气用具、仪器、仪表等必须具有有关检测部门审检的合格证。并接受发包单位安检人员检查。由于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施工单位负责。

  5.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安全规程和安全急救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6.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准违章冒险施工和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正确地使用。

  7.施工承包单位禁止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将停止施工资格;如因工程的需要进行转包或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同意和批准。并同时确认分包单位的各项资质,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等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8.对施工项目或施工中的重大作业等,施工承包单位都应编制作业指导书,落实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生产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9.要搞好整个施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积极开展好日常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及时组织各项综合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10.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正常生产区域,碰动运行中的开关、按钮、仪表、阀门等设备。如需进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运行设备安全。

  11.施工单位必须统一提供施工人员1吋免冠照片2张,到厂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施工区域出入证(胸卡)。(同时收取每张出入证工本费5元;押金15元)。

  12.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胸卡)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带和妥善保管,以便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人员检查。无证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进行工作。

  13.出入证(胸卡)不得丢失,或随意转借他人,丢失者必须及时补办;发现随意转借他人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14.对本身具有胸卡的施工单位,经厂安全保卫部门确认、批准后,可使用原施工单位胸卡,但必须预留胸卡样张在厂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同时,在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工程中正确佩带备查。

  15.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搞好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区的防火和保卫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接受发包单位安全监察人员工作检查和违章违纪处罚,并及时整改。

  17.在施工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其他异常情况,除迅速积极处理外,应立即向基建工程安质部报告,对需上报上级部门的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三、其他

  1.本安全协议(合同附件)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也可经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2.安全协议(合同附件)一式四份。承包单位1份,发包单位3份(安质部1份,工程部1份,

计划部1份)。

  3.附《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考核规定》。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安监签名:承包单位负责人

  或委托代表签名:

  年月日

篇5:消防设施设备外包维保合同范文(6)

  合同编号:

  消防设施设备外包维保合同范文6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兰州第一分公司

  20**年**月*日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如家外包维保项目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

  (1)具备相应实力和维护经验的专业服务商,承担过维保设备的整体运维服务工作。电梯和消防设备需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国内维保厂家;

  (3)具有良好的商业服务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从事本行业年限不应低于3年;

  (5)维保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能提供维保期内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3、日常维护保养:对设备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5、《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明细表》必须随合同一起盖章生效。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维保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设备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设备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乙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包括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和信号叠加装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及时地更换易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协助甲方每年对所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和确认工作。

  4、需要年检设备要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合格,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报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发生两次或多次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设备应当符合《维修保养规范》、《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设备附属系统维护、检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20**年3月1日起至 20**年2月28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 30 日前重新签订合同。(最长为壹年)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设备台数总计*套(大写)、总计金额 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详见附件《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明细表》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季)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合同签订生效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共同验收签字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5%( 2500.00元 ) 。

  (二)支付方式:费用直接汇到乙方公司帐号(非私人账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半包制

  1、乙方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2、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壹佰 元(大写)及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单价在壹佰元(大写)以上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另下列情况不在乙方负责范围:(1)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2)因不可抗力或非正常情况下造成损坏的(如火灾、水灾、雷击等)。(3)属设备自然老化(如电池、灭火器有效期使用年限已到)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乙方抢修服务联系人:***** 。

  抢修服务时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24小时服务,当天不能修复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通知甲方专业负责人。

  第九条 驻场:乙方应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1、驻场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计划和日常巡视,并做好保养及维修记录,每月保养计划时间表交甲方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停运设备进行维保工作。

  3、甲方有特殊情况需配合的,应积极配合。

  4、设备年检前安全部件的检测及试验,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保证设备年检一次性通过。

  5、驻场人员须持证上

岗,上岗证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备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文明服务。

  6、针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解决。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甲方将进行拍照汇总并以正式函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将按照 设备年维保费比例的5% 扣除维保费并要求乙方限期解决。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设备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设备运行全部记录;

  (3) 故障及事故记录;

  (4) 特种设备登记卡;

  (5)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并保证机房等无漏水、渗水现象。

  3、配备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设备及机房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设备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设备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设备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缴纳相关设备检测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书。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3、现场专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设备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反馈意见书复印件需交由甲方存档备查。

  8、应当配合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定期检验,并参与设备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配合甲方确保附属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超过30日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1%0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1%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设备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乙双方根据过失分别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设备年维保费比例的5%/每次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由于乙方保养设备不到位造成停运等事故,或两个工作日未能恢复运行的,乙方将按照设备年维保费比例的5%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设备停运原因:如设备停运不能当时恢复运行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通知甲方,特殊情况四小时之内必须恢复正常运行。

  (十)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设备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所引发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及附属设备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4、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其

它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设备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效力相同。

  附件: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明细表(必须附在该合同之后)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ZZZ

  住所:许可证号码:(京)JZ安许证字(20**)ZZ

  单位负责人:住所:ZZ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ZZ

  设备安全管理员:委托代理人:Z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ZZ

  传真电话:24小时急修电话:1ZZ

  开户银行:传真电话:

  帐号: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z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店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明细表

  序号 维保内容 数量 维保周期

  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3 消火栓灭火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4 消防广播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5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6 消防防排烟系统 1套 1、巡检/月/次;2、联动/季/次

  7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套 1、巡检/季/次

  8 消防通道 1套 1、巡检/月/次

  9 灭火器器具 1套 1、巡检/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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