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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浏览:6592024-09-07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

  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

  ·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 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 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 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 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 公司客户名册;

  (5) 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8) 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

  3、 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 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2) 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3) 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 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保护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五)责任部门与人员

  1 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2 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措施

  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

  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

  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篇2: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

  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

  "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8)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

  3、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2)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3)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保护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五)责任部门与人员

  1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措施

  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

  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

  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

  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篇3:英达仕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英达仕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六)保护措施

  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

  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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