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厦员工购物自用品管理规定
商厦员工购物及自用品的管理规定
所有员工不得在上班期间购物。
不得利用上班和职权之便私藏和抢购清仓、惊爆、特价商品;不得伙同他人倒卖店内清仓、惊爆、特价商品。
所有员工购物必须在指定收银台结帐。
购买的商品不得从非稽核口出卖场。
收银台收银员不得为家属、朋友结帐。
所有内部员工自用品凡与卖区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原则上不得带入卖场。
因客观原因必须带入卖场的自用品,需使用行政部统一印制的标签张贴,以便于与卖场商品区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三)
1、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午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及时清洁办公环境应保持办公室整洁,不在室内放置杂物,办公桌上的物品应摆放有序;
2、办公室内严禁吸烟(接待客户除外)、食用食物;
3、办公室墙壁上不准乱贴、乱挂;
4、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5、办公室内禁止闲聊和大声喧哗;
6、严禁用电脑玩游戏、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得随地吐痰、扔垃圾,保持办公场所清洁;
8、员工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纸杯;
9、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时,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脑、空调、饮水机,并将座椅贴靠办公桌面放好;
10、白天办公室正常情况下不要开灯;室内温度在15-30度时,严禁使用空调,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制冷应控制在26度以上,制热应控制在22度以下。
篇3:物业管理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所配置的所有电话都要有专人负责,如数造册登记;
2、总部电话的号码都要明码标注在显著的位置上,以便方便查询;
3、确保通讯系统的安全使用,线路畅通无阻;
4、爱护并正确使用电话,如需拨打长途电话,必须由部门主管批准,方可拨打,并将通话时间予以登记,月末将根据电信局提供的话费清单,按实际通话费,由当事人付费;
5、一律不准拨打声讯电话或热线电话,如有违反者,一经核实,给予责任人所产生话费十倍的处罚;
6、值班人员要做好接听电话记录,并做好交接登记;
7、公司按规定不准拨打私人电话,遇有急事者,应提前声明请示,通话时间一般设定在3分钟之内;
8、凡享受公司移动电话费补助的员工,应随时保证公司联络畅通,否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篇4: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一、工装、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员工岗位统一制作、配发工装、工牌。
2、员工的工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有穿着使用权,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装干净整洁的义务。
3、作为福利,为在职员工统一量身定制工装,下发后不再回收,并于下发之日起两年后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领取工装不足两年离职,员工按任职领用时间承担补足部分的成本费用。
二、工装、工牌的领取:
1、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员经试岗合格后到总办办理领用工装和工牌手续,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2、其他员工试岗合格后,由品质部负责制作工装和工牌,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三、工装、工牌的使用及赔偿:
1、公司员工根据季节变化统一要求着不同季节之工装,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规定统一着装,并爱护工装,勤洗、勤换,保持工装的干净整齐,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工牌作为工装的一部分,因此应与工装同样加以爱护,并保护完好无损。工牌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费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装损坏,原则为自行补救,无法自行补救或丢失者,由个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品质部制作同样的新工装,费用自理。
5、如果公司统一更换新版工装,根据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着新工装。
四、离职、归还:
1、员工离职时不再交回任何工装,若工装上印有公司标识,离职时将标识拆掉交回公司。
2、员工离职时,工装领用时间不足贰年的,应按时间比例承担工装余额价值,时间单位按天计算。
3、员工离职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着公司工装或利用公司工装牟取私利,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4、公司更换新版工装,未要求归还的,旧工装归员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归还的,应及时归还,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5、工装管理员在发放后要将领取服装人员名单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财务部备案。
6、员工转正前暂按时季配置一套工装,转正后按公司规定配置,个人申请可以提前配置。因个人原因致使着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强行配置新工装,费用个人全额承担。
五、服装配备标准:
类别*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使用年限 | 标准 |
男职员 | 2年 |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
女职员 | 2年 |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
公共秩序员 | 4年 | 大衣1件 |
2年 |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 |
2年 | 雨鞋1双 | |
3个月 | 白手套1双 | |
保洁员 | 2年 |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
维修员 | 2年 |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
篇5:物业公司外出用车管理规定(5)
物业公司外出用车管理规定(五)
1、部门负责人外出办事,如无直达公交车,原则上可乘坐出租车。
2、其他员工外出办事,如路途在3公里(含3公里)以内,可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原则上不予乘坐出租车,否则发生的费用自理。
3、事情紧急,或路途较远(超过3公里),又没有直通公交车的,可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4、凡未经部门经理同意私自乘坐出租车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因公办事所乘坐出租车票和公交车票,需写明时间、往返地点、事由,按公司规定报销。
6、严禁各部门人员以无车为由,办事不及时、拖拉而影响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