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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过失处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过失处理规定

  一. 员工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雇或开除。

  1. 口头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须填写员工犯规通知单)

  (1)上下班不打卡,不签到或替他人打卡。

  (2)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

  (3)当班时不按规定的标准穿工作服或下班后穿便装, 下班后在公共场所,值班室停留。

  (4)当班时间仪表仪容不整。

  (5)当班时串岗闲聊,追逐打闹, 听收音机, 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报纸等。

  (6)未经许可在值班室, 配电房等重地会唔和接待亲友。

  (7)随地吐痰, 乱扔纸屑, 杂物以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8)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

  (9)上班时间吃零食,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用餐。

  (10)在商场内对同事不礼貌,粗言秽语。

  (11)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的条款及违反各部门制定的规定。

  2. 书面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 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工作不努力, 没有完成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

  (2)因工作效率低影响了服务质量。

  (3)与客户纠缠长谈,引起客户的反感。

  (4)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

  (5)擅离工作岗位,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6)当班时间打瞌睡, 下棋, 打扑克。

  (7)因不注意礼节礼貌造成客户不满意。

  (8)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改做它用(严重者将除名)。

  (9)私自待客用餐。

  (10)携物外出不遵守门卫制度。

  (11)在大厦内任何地方乱图与乱画。

  (1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私拿公司物品使用。

  (13)未经允许擅自带人在商场内重要部位参观游览。

  (14)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书面处分。

  (15)员工所犯错误和以上各款性质类似,按此类处分处理。

  3. 最后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

  (1)用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同事或管理人员。

  (2)与同事吵骂,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3)当班喝带酒精的饮料。

  (4)当班时睡觉。

  (5)未经允许在商场内向客户贩卖物品或举行墓捐活动。

  (6)连续旷工二天。

  (7)随便改动毁坏排班表, 张帖的布告, 通告等。

  (8)在商场内偷看或传翻黄色淫秽书刊, 画报等。

  (9)在客户的场所内行为不当。

  (10)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指令。

  (11)搬弄是非, 诽谤他人, 违反员工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影响。

  (12)拾物不报, 涂改, 伪造单据。

  (13)擅自泄露公司管理, 商业, 人事等机密。

  (14)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最后警告处分的条款。

  4. 解雇(除名):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解雇(除名)处分。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

  (3)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及聚众闹事。

  (4)传播淫秽书刊或录像带。

  (5)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6)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7)酗酒或酒后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8)乱搞两性关系。

  (9)恶意破坏公物及个人物品。

  (10)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1)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12)玩忽或忘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1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达三天及休假逾期达三日(续假经批准者例外)。

  (15)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受到严重经济损失。

  (16)违反中国政府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17)严重违反外事纪律。

  二.纪律处分程序:

  1. 处分类别:有效期,积分和扣除工资比例见下表

  处分类型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雇(除名)

  有 效 期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即生效

  积 积 积 分1分-3分4分-6分7分-9分10分

  扣除工资

  比 例5%10%50%100%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时,积分累计有效期将相应延长。处分有效期过后自然取消,处分积分在有效期内累达10分即给予解雇(除名)。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不予提升,提工资,根据员工受处分类别扣发当月工资 5%,10%,50%,100% 。

  2. 处分行政权:口头警告,由部门领班行使处分权;书面警告,由总领班行使处分权;最后警告、解雇,由部门主管行使处分权和签署意见,报管理处主任,副主任签署,送报行政部,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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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 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篇3:项目管理处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准则

  项目管理处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准则

  一、仪容仪表

  1、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行走敏捷,坐姿端正。

  2、着装整洁,上岗是必须着企业统一配备的工服。

  3、头发要梳理整洁,男发不过耳;不准涂染头发。

  4、面部整洁,男士刮净胡须,女士要着淡妆,不戴过多饰品。

  5、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手指清洁。

  6、皮鞋要保持明亮,夏天穿凉鞋时要穿袜子,不准穿拖鞋。

  7、去施工现场,要按规定带安全帽。

  二、办公室礼节

  1、每天与同事第一次见面时,要互相打招呼问好。

  2、在办公楼道、走廊行走,要步伐敏捷、遇到与领导或客人同行时主动让行。

  3、与上级领导同行时,应行走在领导的左侧或后面。

  4、语言文明礼貌,不说粗话、脏话,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吵架、打闹、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场所吸烟。

  三、接待客人礼节

  1、客人来访,要主动迎接问好、让座、倒水、礼貌接待,并询问其姓名,职务及所在单位。

  2、对来客一视同仁,依次接待,但对上级领导要先行接待。

  3、来客留言要及时转达。

  4、来客告辞要热情送行。

  四、打电话礼节

  1、接外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银座物业",并主动通报部门名称。

  2、接听重要电话要问明对方所要办的事,如实做好记录,语言要柔和、亲切。

  3、打电话要事先核准对方电话号码、部门、姓名并做到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接到对方打错电话,要礼貌告诉对方电话打错了,并尽可能帮助对方找到正确的电话号码。

  5、挂断电话前要说"再见",等对方挂断后才可轻轻放下话筒。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4:物业职员手册:员工关系与沟通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员工关系与沟通

  1. 十二条沟通渠道

  1.1(上级经理)门户开放

  公司倡议所有经理人员"门户开放",欢迎职员直接提出想法和疑问,同时也要求经理人员主动关注下属的想法和情绪。

  1.2 吹风会

  高层管理人员面向基层,关注一线,让职员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动态,并现场解答职员关心的问题。

  1.3 员工关系专员

  公司设员工关系专员岗,接受和处理职员表达的想法、意见和建议,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并为职员的身份保密。

  1.4 我与总经理有个约会

  如职员需要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单独面谈,可以通过员工关系专员提出申请,员工关系专员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

  1.5 职工委员会

  职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职员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如果职员有意见和想法,可以向职委会委员反映。有关职委会的介绍请参阅《员工组织》。

  1.6 工作面谈

  新职员转正、职员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工作评估、职业发展规划以及职员提出辞职等情形下,职员上司都将与职员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7 工作讨论和会议

  公司提倡团队工作模式,团队必须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享的价值观。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倡导管理者在制定目标的时候通过工作讨论和会议倾听团队的意见,共同分享愿景。

  1.8 E-MAIL给任何人

  当面对面的交流不适合时,职员可以给任何人发送邮件,以迅速反映问题或解决工作中的疑惑。电子邮件应简洁明了,并只发给真正需要联系的人员。

  1.9 网上论坛

  如职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或希望能与其他同事进行观点交流分享,均可通过内部网论坛直接发表。

  1.10 职员申诉通道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需要检举揭发其他职员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行为,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进行投诉和检举揭发(参阅2.申诉程序)。

  1.11 员工满意度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不记名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了解职员对工作环境的整体满意程度,职员可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1.12 公司的信息发布渠道

  公司有网站、周刊、业务简报、公告板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渠道,职员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业界动态、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和重要事件、通知。

  2. 申诉程序

  2.1 原则上,职员的各层管理人员直至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工委员会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

  2.2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1)公司鼓励职员逐级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或所在公司总经理申诉;

  (2)当职员认为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1)申诉时,也可通过职委会申诉;

  (3)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时,仍可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2.3 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不予受理。

  2.4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公司总经理及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继续向更高一级经理或部门申诉。

  3.特别提示

  由职工委员会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法务部成员组成的物业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员在劳动纠纷方面的申诉。

  我们都有一个家--

篇5:物业职员手册:员工组织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员工组织

  1. 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委会")

  1.1 职委会是代表全体职员的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其工作宗旨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体生活、促进企业顺利运行"。职委会的委员分布在集团各所属单位,由职员投票选举产生。

  1.2 集团职委会由主席一名,执行委员七名组成,均为兼职;设专员和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集团总部。

  1.3 集团所属单位组建的职委会作为集团职委会的分会。

  1.4 职委会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

  (1)参与----参与公司有关职工利益的制度或政策的制订;

  (2)沟通----在公司内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集团总部与一线公司间,发挥沟通管道的作用,使一些行政渠道不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的信息,通过职委会的沟通得到传达;

  (3)监督----职委会作为广大员工的代表,有权对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而侵害职员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察、批评,并监督改正。

  1.5 集团职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职员申诉,维护职员利益;

  (2)收集职员意见,向公司管理层反映;

  (3)开展经常性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员业余生活;

  (4)管理"物业公司职员共济会";

  (5)管理"物业公司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6)管理"物业公司职员公积金"。

  2. 物业公司职员共济会

  2.1 由集团职委会在集团范围内发起成立,其宗旨是"居安思危、同舟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对遭遇重大困难的共济会会员提供经济援助。

  2.2 共济会自愿入会,有意加入共济会的员工,转正后可向所在单位的职委会委员(或职员代表)索取申请书,填写后交本单位委员,统一报送集团职委会,集团职委会统一制作会员卡、收取入会费和会费。

  2.3 员工入会后即具有获得共济会援助的资格(入会满6个月后罹患重大疾病时才可申请重大疾病援助)。共济会根据会员申请援助的实际情况和共济会章程规定,向符合相关条件的会员提供援助。

  3. 物业公司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3.1 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能买卖股票。为增加员工的投资渠道,帮助员工更好地做好家庭理财,于1994年底成立物业公司员工证券投资互助会。

  3.2 互助会由物业公司职员志愿加入,是以深沪交易所上市证券和债券发行市场作为投资对象的自发性职员内部投资互助组织。

  4. 特别提示

  有关职委会、共济会、互助会章程等更详细信息请查询万网景上的"职委会"主页。

  健康是人生丰盛的基石,

  公司关注你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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