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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02

  1.0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2)购价在500元以上。

  2.0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部门、室、处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计财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3.0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办公室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单位办理领用、注销手工艺续、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0办公室按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0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计财部、物业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计财部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由计财部、办公室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公析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毁坏实物原价金额的30%罚款,对完整保护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的单位和个予以奖励;

  3)计财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6.0对公怀购置的机动车辆、电脑、通迅设备等固定资产,办公室另订专项管理规定。

采编:www.pmceo.cOm

篇2:德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德政办发〔20**〕28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德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节能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利用能源,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石油化工、化工、建材、煤炭、电力、造纸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或年耗电在200万千瓦时以上(含200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节能监测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效益评价表,(来自:www.pmceo.com)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市经委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备案、核准、批复立项前,必须进行合理用能审查,应征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以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含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由市经委负责制定下发)。
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省、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监测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的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内容(节能篇)进行评估,并出具合理用能评估报告。
第六条 合理用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山东省及本市有关规定;
 

篇3: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基建材料及物资的管理并协助处长做好房贴发放工作。

  2、物资入库要凭物品采购审批单、发票(或送货单),严格进行验收、对数量、质量、品名、规格、型号,认真核对检验,随到随验收。

  3、验收时,工作要细致,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发现不符情况,坚决拒绝入库。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建立资产及物资的数据库并做好资产登记卡,掌握资产的分配情况。

  5、财务处理要及时,手续齐全,数据准确,帐面整洁,帐物相符。

  6、每学期必须盘点一次,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库存物资报损、报废、降价、盘盈、盘亏要说明原因,经上级领导审批后,调整有关帐务。

  7、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掌握和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8、库房必须整洁,掌握库存物资消耗规律,及时反映供求和库存情况,以便合理计划采购。

  9、掌握学校房贴政策,认真细致做好房贴的发放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数据库的更新工作。

  10、做好固定资产、房贴发放资料的整理和归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M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自合同范文   M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375%

  专用设备 12年 7.92%

  通用设备 12年 7.92%

  运输设备 6年 15.83%

  其他设备 5年 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

  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 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5: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价在800元(含)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以及单价在300元(含)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行政设备。

  2、计划内采购:由各使用部门上报申购计划,经教务处(仪器设备)、院长办公室批准制定本年度仪器购置计划。其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申购需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申购论证报告》。

  3、计划外采购:院资产办根据已批计划统一负责设备的购置。对属于计划外因急用而确需购置的设备,需由请购部门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计划外)》报资产办,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资产办负责采购。

  4、设备验收:仪器设备到场后,由资产办组织各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相关专业教师及供货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其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需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5、设备管理:仪器设备在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及保管,院资产办负责设备的建帐,并不定期地进行仪器设备的清查核对工作。

  6、设备调剂:院资产办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仪器设备的院内调剂,仪器设备的调剂由院资产办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调剂申请、交接单》,并由院资产办组织调入及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仪器设备的调拨及交接。

  7、设备维修: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修理,对保修期外确需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报院资产办,由资产办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8、岗位调动:人员岗位调整时,如有办公资产随人员岗位一起调整时,由原属部门资产管理员会同现属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办公资产的交接,并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调整办公资产交接单》报院资产办。

  9、设备出借:仪器设备出借必须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出借单》,并经资产办及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借。

  10、设备报损报失:仪器设备由于非正常原因而毁坏,或丢失时,要及时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损、报失单》报院资产办,由资产办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设备报废: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报院资产办批准并具体办理报废手续,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办负责处理。单价一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报废还须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万元以上(含)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

  注:以上事项未尽事宜请参考《zz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法》、《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zz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办法》《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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