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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非法入侵应急处理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园小区非法入侵应急处理方案

  处理程序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发现或接报有人滋扰、非法侵入展厅,如:散发传单、无理取闹、硬性推销等行为时,应立即派巡逻安保员至现场处理。如有殴斗、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时,立即拨打"110"向警方报警求援。

  "小区"各安保岗位按突发事件三级危机方案,保持必要的警惕,外围安保对貌似不平或神态异常人士及时查询;机动安保迅速向事发区域集中,按当值最高级别人士指令进入现场或相邻区域等候;监控中心监控员对事发部位进行监控摄象控制。

  安保人员至现场后需及时劝阻、制止入侵认识做进一步无理甚至违法行为,并将肇事者带离客户单元或公共场合。

  管理处在适当场合对肇事者之行为作调查,并书面记录事件经过、起因及处理结果、大厦受影响程度等内容及资料,有关事件经过并由肇事者签名认证。

  管理处根据"小区"受影响情况及客户意见,依照"小区"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做批评教育,如有财产受损的,视肇事者认赔态度决定处理方案。

  如肇事者态度蛮横,甚至有威胁的、拒不认赔的向所辖地区警署报警处理。

  监控员在发布警戒令同时,按规定通报物业经理、物门主管及公司有关人士,通报顺序如下:

  物业经理、部门主管;

  公司主管人士;

  如肇事者不能承担法定责任的(如:痴呆、儿童或醉酒人士等),管理处应设法与其亲属、朋友、同事联络协同处理,不然者送交警方、社会福利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

  安保员在日常巡逻时,必须严密注意在小区内外有派发宣传品、推销人士,"小区"内禁止该等人士进入,但经管理处书面许可,及业主邀请、"小区"推广活动等除外。

  未经大厦业主、或管理处许可、展览时间无理由的、不受欢迎的人士,在本案中厘定为非法侵入行为及人士。

  安保员在劝阻肇事者时,有权要求肇事人出示有关证件明示身份,并予以记录备案。如肇事者拒不合作,并扩大事态的,管理处应及时予以报警处理。

  当肇事人受安保员查询、劝阻后欲强行闯入"小区"的,安保员可报警处理。

  安保员在应对肇事者时,态度必须至始至终保持诚恳、认真及和善,安保员不得与肇事者在展厅、公共场合内发生争执。

  安保员在执行劝阻时,尽量避免与肇事者发生身体接触,以免受人投诉侵害。

  肇事现场如可受控制,当值主管人士应在现场保留尽量少的安保员协助,必要时可将支援人士安排于相邻区域待命,以免肇事者因此误会或挑衅,使事态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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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园小区可疑物品应急处理方案(十二)

  花园小区可疑物品应急处理方案(十二)

  处理流程

  处警措施2. 监控通报

  爆炸、有毒物品处理4.救灾组织

  火灾、人员伤害

  应急预案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检查发现或接报"小区"区域内有可疑物品时,必须立即处置,一般情况下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各岗位实施二级危机警戒措施,从严控制人员进出情况,但保持现场的秩序稳定。

  管理处对发现可疑物品的现场区域进行清场,并将事发区域予以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当值主管人士应对可疑物品作表面性检查。如外观、气味、声响、内容形状等,排除一般宾客遗留物品可能。

  监控中心监控员按规定程序向规定人士执行通报,一般情况程序如下:(紧急情况先行报警处理)

  先通报物业主管人士;

  再通报公司人士;

  所辖地区警署;

  当可疑物品判定有爆炸,或该物品内有异常气体渗漏导致人员昏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拨打"110"向警方报警,并执行以下应急程序:

  各岗位按一级危机警戒方案执行应急事宜,各安保员封锁"小区"进出通道严禁任何人进入。

  管理处按火灾应急方案之疏散和警戒程序,立即启动事发区域警铃和应急广播,疏散事发及相邻区域及可能影响、甚至整个"小区"客户;关闭排烟机,保证消防楼道安全,并对事发现场、主要通道加强警戒工作。

  按照人员伤害应急处理方案,对伤员进行救护,并紧急呼叫"120"医疗救护中心予以急救。

  公司及物业主管人士按危机处置预案,组织救灾指挥机构,实施危机处置善后事宜。

  公司人士与物业经理共同组成救灾指挥部,协调政府部门之警方、消防、特种危机处理部门、化学品救援对等机构组织,指挥管理人员做好警戒、现场保护等工作,并跟进善后事宜。

  在专业人士未到"小区"前,管理处抵达现场的安保员应组成现场救护小组,根据危害情况执行关闭区域防火门,或击碎喷淋头救火、排毒,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及其他辅助工作,按规定由救灾指挥部统一调配协助进行救灾工作。

  管理处各级安保人员针对已经发生的爆炸、气体泄露等导致的火灾人员伤害情况,分别按相关预案立即投入救灾工作。

  注意事项

  安保员在应对可疑物品时,应尽量判定可疑物品性质,在不明情况之前,勿轻易作出疏散或隔离现场的决定。

  安保员在事发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做好人身保护工作,如有不适应及时离开现场,及穿戴氧气面具、防火服。

  事发现场警戒隔离时,安保员必须极力控制事态的影响扩散,或以消防实战演习、或以发现煤气渗透等理由,勿使客户受惊。

  安保员工必须在处置可疑物品时必须谨慎、小心,以免误判而造成不必之惊慌。

篇3:花园小区客户意外伤害处理方案

  花园小区客户意外及伤害处理方案

  处理程序

  接警

  "120"医疗救护中心

  现场措施

  1.1安置伤者

  1.2通知亲属

  1.3隔离伤者

  1.4财产保管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在接获"小区"范围内有客户发生意外、受伤或急病时,应立即通知、通报保安主管并拨打"120"医疗救护中心电话求助。一般情况下应安排如下救助措施。

  尽量协助伤病者,并安置于适当地方等候救护中心救治。

  如伤病者恢复常态,可打电话通知其亲属、朋友或同事到场照料。

  如伤病者情势严重,万不可擅自搬动并劝其它闲杂人员不要围观,尽量将伤者隔离。

  妥善保管伤病者财物(有必要时交警方处理),核对后交还当事人或其家属。

  注意事项

  公司颁布之急救指南为指点保安员粗判客户受意外及伤害、急病情况,及简单的如止血、创面处理等救治方法。唯有受过专业急救训练者,方可实施正规医疗,否则只可安抚病人之情绪稳定。

  伤者因坠落伤及头、脊椎时,不可作任何移动,以免造成更严重的损害。

  伤病者需送交医院救治的,需同时报告告诉人士并跟进善后事宜。

篇4:花园小区交通意外应急处理方案(十二)

  花园小区交通意外应急处理方案(十二)

  处理程序

  接报

  1.1大厦主管

  1.2公司人士

  1.3警方

  1.4消防或医疗救护

  封闭现场

  拍照取证

  事故处理

  重大事故

  伤员急救

  火灾预防

  1.通报程序2.现场措施

  3.善后事宜

  3.1损失赔偿

  现场清理

  设备维修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接报:小区"发生交通意外时,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向管理处

  及其他人士通报,一般情况通报程序如下:

  物业经理

  公司人士

  如意外造成人员受伤、火灾、设备受损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报警:

  "110"警方或交警察部门

  "119"消防部门或医疗救护中心

  现场安保员同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将事故现场用警戒绳暂时封闭,安排安保员对现场进行保护,采取临时通行措施保障其它车辆畅通。

  对肇事情况作详尽记录,并拍照取证。拍照主要内容为:肇事车辆牌号、以外部位、现场位置、行车路线显示、刹车痕迹(以参考照比较)等事宜。

  对于一般情况的交通意外,管理处予双方协调尽快解决,减少对车场畅通之影响。车辆轻微碰撞情况,安保员协调双方尽快解决。

  造成"小区"设施或设备损坏的,由肇事者结具赔偿责任书,承担应负责之损失。

  肇事者无理取闹或僵持未决的,视情节轻重报告警方现场处理,并追究其对"小区"交通影响之责和收取超时停车费用。如交通以外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起火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急救措施如下:

  将伤员从受伤之车车辆中拉出之安全地方,采取简易止血方法,等候医疗救护中心救援。

  对车辆初起火苗进行扑救,如车辆未起火,但有油料渗漏时,应隔离现场并严禁烟火,做好消防救火措施。

  交通意外事故处理后,管理处应安排如下善后事宜:

  对损失情况进行清点后,与肇事者办理损失赔偿事宜。

  安排人员尽早完成现场清理工作,保障用户使用。

  对损坏之"小区"设施设备安排维修事宜。

  注意事项

  "小区"发生之交通时,管理处在封闭现场时,务必安排人力及妥善之通行方案,确保其它车辆畅通。

  在事故处理未结果前(以较大事故),禁止当事人随意移动车辆,以免破坏肇事时行车痕迹,影响警方判定责任人,如有肇事者有故意移动情况,一应后果由其负责。

  车辆起火极易引致爆炸事故,安保员救火时必须采取必要之防范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并对现场附近之可燃、易燃物品清除,以免火势扩大。

  "小区"发生之交通以外,各岗位安保人员视情节情况做好交通岗位暂时变动准备,并根据管理处指令实行二级或一级危机预案。

篇5:花园小区拾获财物处理方案

  花园小区拾获财物处理方案

  处理程序

  3.失物招领

  2.失物登记

  1.拾物报告

  4.物主申领

  处理方案

  当值安保员于当值期间拾获或接获他人交来失物时,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管理处应对失物做登记,内容包括:拾获者个人资料、时间、地点、失物之详情如金额票面等。

  管理处收到拾物时,应及时张贴失物招领启示,或根据拾物内有关资料,联络失主招领。

  当失主至管理处申领失物时,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物主身份核对事宜,确认无误,申领手续一般要求:

  身份证明:

  失物细节特征;

  遗失过程说明(时间、地点等因素);

  物主领回同时要求作签收记录;

  注意事项

  "小区"安保员必须知晓,拾物归还是守法行为,并体现个人道德价值和公司荣誉,隐匿他人失物属违法行为,亦将受公司处罚。

  对于拾获之贵重物品,经较长时间失物招领的,应将财物交所辖警署报案,并移交事物。

  员工接到拾物品时,必须第一时间交管理处处置,严禁私自开启包、袋翻动物品。如有发现,视作侵吞嫌疑处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处理。

  管理处作拾物登记时,要求二人以上在现场记录,并在记录簿上签名证明。

  有关拾物细节情况如:钱款金额、票面大小、包内文件资料,个人用品等等,具为管理处保密内容,以免他人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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