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业工程部奖惩条例
酒店物业工程部奖惩条例
为了加强本部门的管理工作,使本部工作纳入酒店管理的正轨,在遵守酒店《员工手册》条款的前提下,针对工程部的工作,特补充以下条例:
一、轻微过失(5-10分/每次):
1、做与当班无关的事情;
2、当班时未将发生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向主管上级汇报;
3、外出办事不打招呼、有事不请假的在半天以内;
4、被上司和其他部门投诉者,且情况属实的。
二、一般过失(10-50分/每次):
1、擅离职守、当班睡觉或工作怠慢、拖延时间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与他人合作的;
3、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者;
4、在同事之间挑拨离间;散布不团结言论、吵架、谩骂者;
5、被其他部门严重投诉且属实的;
三、较重过失(50-100分/次):
1、向施工单位泄露公司重大消息者;
2、发表有损公司信誉、形象的言词者;
四、严重过失(建议解雇):
1、行为不检点或做出不道德行为;
2、泄露公司高度机密;
3、履教不改,犯错误达三次以上者。
奖励:每次奖励根据《员工手册》规定或《总经理奖励基金》规定执行。
1、本部将依据员工完成工作量情况,对工作的负责态度以及具体表现对其酌情奖励。
2、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解决的,我部将予以奖励并上报总经理。
4、对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的,我部将予以奖励。
采编:www.pmceo.cOm篇2:公司工程部5S工作奖惩办法
公司工程部5S工作奖惩办法
1.目的:为加快5S工作的顺利进行,配合公司5S工作的整体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工程部5S活动实施的各个区域负责人和个人。
3.奖惩办法:
3.1检查评比出现有一个红牌的区域责任人和个人则取消当月该员工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3.2检查评比出现有二个红牌的区域则取消当月该小组组长优秀组长和该小组优秀小组的评选资格
3.3当月组内存在重大5S缺陷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优秀小组、优秀组长的评选资格。
3.4同一地方同时出现两次红牌的区域责任人处¥5.00每次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的优秀员工评选取资格
3.5对有故意破坏或违抗5S推行的个人行为,将对其当天个人业绩评“劣”和口头警告的处分。
3.6对有故意破坏或违抗5S推行的集体行为,则取消该小组当月优秀员工、优秀组长、优秀小组的评选资格。
3.7任何区域,在检查评比中因其影响部门整体而评“劣”的个人和小组,则取消当月优秀员工、优秀组长和优秀小组的评比。
3.8对因小组影响部门整体而评“劣”的小组,则该小组组长处¥5.00元每次的罚款;并由部门主管对该小组进行一次集体的5S培训。
3.9对有检查评比一至通过、无整改项目的区域责任人和个人优先评选为优秀员工、当天个人业绩评优,并录入个人档案作为加薪、提干、评定年奖的依据。
3.10对于检查评比无红牌、无整改项目的小组则优先评选为优秀小组、组长优先评选为优秀组长,并在早会上、例会上表扬。
3.11对5S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优先评选为优秀员工和优秀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