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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后勤服务性房产是指学校所有,用于经营服务并对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房产。

  第三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依法租赁、有偿使用、收支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成立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为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副组长为分管财务、后勤、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为党政办、监察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基建处、校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审议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3. 负责组织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工作;

  4. 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 负责对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第五条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为:

  1. 负责拟订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的规划,经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批准;

  2. 负责拟订和解释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3. 负责对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设立、撤销、改变及房屋结构等进行组织论证并提出处理建议;

  4. 负责拟定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方案和招标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5. 负责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建帐、建卡,做好资产管理。

  6. 负责督促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承租人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7. 向职能部门提出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缮建议。

  第三章 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

  第六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目标为:建立服务功能较为完善,规模适度,竞争有序,便利师生,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协调的服务体系。

  第七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规划原则为:

  1. 与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相一致;

  2. 中心服务区与局部服务区合理规划、配套服务;

  3. 服务功能与校园文化建设相协调;

  4. 符合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

  第八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布局及经营范围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布局分为:

  1. 中心服务区:俱乐部区域、服务大楼区域。

  2. 局部服务区:北苑区域、南苑区域、琴湖区域、出版大楼区域、兴湘联建区域和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区域。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经营范围包括:打印复印、日常用品、洗衣缝纫、报刊销售、小型维修(自行车修理、鞋修理等)等学校允许的项目。

  后勤服务性房产禁止经营录像室、卡拉OK厅、电游、桌球、TV吧、网吧、茶酒楼等餐饮娱乐项目。

  第四章 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管理

  第九条 成立后勤服务性房产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招标小组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工作。招标小组由监察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标的和标底的确定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分为一般和带资源的两种类型。一般的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和标底由招标小组拟定方案后报工作小组;带资www.pmceo.com源的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和标底由有关部门和招标小组共同拟定方案后报工作小组。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批,重大事项须报学校决策会议审批。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标底(即费用基价)由工作小组根据其地段、面积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和确定。

  第十一条 招标对象

  首先面向优惠对象招标,然后面向其他人员招标。

  所有招标对象均须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能履行

合同;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学校教职工的子女或配偶投标须由父母或配偶(在岗或退休)担保;校外人员投标须由学校在岗教职工担保。

  第十二条 优惠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系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的子女或配偶;

  2. 申请人长期待业且无稳定收入来源;

  3. 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或家庭收入符合z市低保政策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房产招投标中不享受学校优惠:

  1. 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的,

  2. 家庭成员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的,

  3. 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4. 提出申请前三年内非土地房屋征收原因购买商品房,其房屋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保障标准,且无突发困难的;

  5. 自建住宅且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保障标准可用于出租的;

  6. 申请人家庭(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已购置或租赁铺面的。

  第十四条 房产合同租赁期限

  房产合同租赁期统一为三年,经学校同意的可适当延长租期。

  第十五条 招标实施办法

  招标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优惠对象招标,每个家庭限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第二批次面向社会招标。第一批次完成才能进入第二批次的招标程序。

  具体招标程序为:

  1. 发布招标公告。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招标实行竞标方式,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学校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

  2. 报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3. 资格审查。

  4. 公示投标名单。

  5. 投标。投标人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投标书和校内正式职工签字的担保文书。

  6.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开标和评标。

  7. 公示中标者名单。一旦中标,中标者不得进入第二轮投标。

  8. 签订合同。中标人交付中标定金后,由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z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范本附后)。

  9. 费用优惠。优惠对象中标的,享受一次费用优惠。费用优惠为100元/月,期限为一年。

  第五章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租赁费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催缴,计划财务处负责收费和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将公有用房出租,校内家属区教职工住宅不得用作商业门面。

  第十八条 学校负责提供场地和水电等必需的设施与外部环境,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届满后,学校对门面进行重新公开www.pmceo.com招标。未能继续租赁者应在不减损租赁房产价值的情况下及时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不包括装修)。学校不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折旧或收购。

  第十九条 学校后勤服务性房产的承租人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并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产转包他人经营或者以房产入股合伙经营,也不得超越租赁合同约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学校将解除合同、收回房产。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租赁期间,承租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者,由公安消防机关或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签订遵守校纪校规、治安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须定期按照合同规定缴纳门面费用和水、电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缴费用。逾期不交者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仍不缴纳者,则视情况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或解除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门面的一切设施、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偷用水电。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或私拉私接、偷用水电等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办法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后勤服务性房产承租人,学校将采取没收押金、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撤出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服从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管理,并按学校要求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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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后勤服务性房产租赁合同

  后勤服务性房产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z大学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承租人(乙方):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后勤服务性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后勤服务性房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使用面积为㎡的后勤服务性房产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赁期届满后,合同项下房产由甲方重新对外招标。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产租金为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为: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各年租金应在前一租赁年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出租房产权属清楚,无任何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2、甲方应按约定将房产交付给乙方。

  3、甲方保证乙方租赁房产水、电的正常供应(水电供应部门造成的停水停电除外;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有效票据。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产的结构和质量方面的使用安全,该房产及所属设施的结构和质量方面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维修除外),乙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派人修复。但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维修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于按照约定用途或者后勤服务性房产网点的性质使用房产造成的正常损耗和资产折旧,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或者后勤服务性房产网点的性质使用房产,致使房产受到损耗的,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2、乙方必须做到文明经商,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遵守作息时间,不许私搭乱建、店外经营等),严禁利用经营场地进行违法活动,欺行霸市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依法承担了对外的连带责任,甲方对乙方享有同等追偿权。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乙方在进行室内装修及招牌悬挂、制作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其经费由乙方自负。如有影响房屋结构的装修,乙方必须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满,其装修及招牌不得拆除,无偿交付给甲方。

  4、乙方在房产结构与质量方面存在问题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维修房产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产转包他人经营或者以房产入股合伙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产,乙方应当承担相当于剩余租赁期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提供一名工资关系在学校工作的直系亲属或在职在岗教职工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切实认真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当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用和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的各种费用,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租赁期间,因乙方租赁房产经营发生的物管费、水电费(按商业用电用水标准计价)及租赁房产经营业务的各种国家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合www.pmceo.com同规定缴纳租金和水、电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缴费用。否则,逾期则每天按所应交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

  8、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如店面发生偷盗、火灾等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9、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抵押金元。抵押金在乙方履行了合同期内约定义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乙方认可甲方《z大学后勤服务性房产管理办法》,并在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承租期内接受其约束。

  六、合同当事人如能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对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意单方解除合同。

  七、承包期间,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与对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九条约定的情形除外

  八、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产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利用承租的房产存放危险违禁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损坏承租房产,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的;

  5、逾期未缴纳按规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累计六个月不缴纳租金的。

  九、租赁期间,甲方根据国家教育政策的改变对校园商业房产建设规划与布局进行调整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乙方不得拒绝合同的解除,不得提出任何非法条件,但可要求甲方给予年租金  %的补偿。

  十、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计算。

  十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担保人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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