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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

浏览:55282024-07-09

  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及财务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及公司上级的领导。

  2. 负责关于收费方面各种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报会计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参阅。

  3. 熟练操作物业收费软件,按时完成每月业主物业管理费及代收费等费用账单的计算、录入,以及收款通知书的打印工作,交由家政秘书送达业主以收缴费用;并将收费明细账单清晰、无误地存盘转出纳员处。

  4. 负责缴费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将银行缴费回单录入软件,编制各种物业缴费情况统计表。

  5. 负责零星费用的收款工作,负责发票的领用、保管,为需要发票的业主,开具(打印)发票,并建立发票使用登记表。

  6. 接受业主有关费用收缴情况的查询,为业主保守秘密;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自定标准;协助银行办理托收业务,为交费人提供方便。

  7. 及时将业主欠费情况反馈给家政秘书部,督促其追缴欠费;对于屡催不缴的业主,要及时报告给领导,以便采取措施。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物业公司收费员岗位责任书

  物业公司收费员岗位责任书

  1、岗位名称:收费管理员

  2、直接上级:物业公司经理

  3、岗位职能:管理费及水电费的征收工作

  4、工作时间:每天时间自行安排

  5、主要工作:

  ◎住户个人管理费、水、电费的收取工作

  每年1月~3月份通知住户到物业公司交纳当年综合管理费,3月~6月对未交纳的住户进行上门收费,上半年完成全部个人综合管理费的收取工作,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0~30日,对住户用水、电情况进行抄表登记、上报财务并实行现场收取费用.

  ◎单位管理费、水、电费的收取工作

  每年7月书面通知对方结算费用,10月份完成综合管理费的征收工作,每月1~10日对公司管理的单位住宅的用水、电情况进行抄表登记,上报财务并在当月20日前收取费用,

  ◎从财务开出的发票(收据)第二天必须结帐,收取的费用必须在24小时内交到财务,

  ◎每月28日前上交本月收费工作详细报告,经财务核对签字后,作为本月工资业绩考核之依据,并上交下月份工作计划,得到批准后执行,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必须详细到完成多少户、收取多少金额数,

  ◎完成本月工作计划的95%,发放全月工资,少于95%的、少多少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超过100%以上的、超多少按比例提取奖金。

  岗位责任人:公司经理:

篇3:物业公司收费员工作规程

  物业公司收费员工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取各项费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收费员。

  3. 职责

  3.1 负责对管理费的收取;

  3.2 负责对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3.3 负责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

  3.4 负责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

  3.5 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6 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统计分析工作;

  3.7 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

  3.8 其它财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 管理服务费;

  4.1.2 工程、保洁、绿化、代办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 停车场费用;

  4.1.4 装修相关费用;

  4.1.5 各项经营性费用;

  4.2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4.2.1.1 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收管理费,装修办理前按半价收取,装修办理之日始或未装修已入住的按全价计收;

  4.2.1.2 每季末月25日在物业管理系统中提取下季度《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度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

  4.2.1.3 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于每季度末月26日报财务部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4.2.1.4 收银员按照审核后的《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由片区管理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经仔细审核无误后进行催缴;

  4.2.1.5 收银员于每季度末月29日前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管理员手中;

  4.2.1.6 每季度首月的1-10日是业主缴纳管理费的时间,收银员根据《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收取业主管理费;

  4.2.1.7 收银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4.2.1.8 对未能按时缴纳的业主,收银员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后交管理员在收费当月20日前派发;

  4.2.1.9 业主收到催款通知单后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并交管理员派发;

  4.2.1.10 业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再次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交管理员派发;

  4.2.1.11 业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仍拒不结清费用的,管理处将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催收。

  4.3 有偿服务费的收缴;

  4.3.1 每月25-28日由前台接待员汇总后交收银员统一管理;

  4.3.2 收银员做好有偿服务费明细,并做好月(季、半年、年)报表;

  4.4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计收,并做好相应的明细账目;

  4.5 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采取单独建帐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该类费用的准确计收;

  4.6 停车场费用实行车管员每天交帐的方式,收银员应做好严格交接,并对收费细目进行核查,以确保收费率达100%;

  4.7 上述所有费用的收取均应在每月的报表中详细列出,并对欠费情况做出说明;

  4.8 根据上级安排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以确保综合收费率达到95 %以上。

  5.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5.1《缴费通知单》

  5.2《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3《费用催收通知单》

  5.4《费用收缴明细表》

  5.5《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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