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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6-02-23

  石家庄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__业主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____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服务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服务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服务权,撤出本物业服务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服务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服务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_________;

  2、房屋主体结构_________;

  3、公共门厅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楼梯间_________;

  6、内天井_________;

  7、户外墙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传达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个;

  9、电梯部_________;

  10、信报箱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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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区/县___乡/镇___路___弄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服务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路___号___室(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

  6.__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

  (四)__________

  (五)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服务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服务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业构成

  附件二 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公共部位

  房屋结构

  门窗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管道、排水沟、屋顶

  围墙

  道路、场地等

  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安全标志等

  供水系统

  普通水泵

  变频水泵

  排水系统

  二次生化处理

  公共照明

  公灯

  公共电气柜

  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

  大堂空调

  升降系统

  电梯

  消防系统

  消防设施、设备

  避雷系统

  避雷设施

  弱电系统

  电子防盗门

  监控系统

  周界报警

  楼宇对讲(可视)

  住户报警

  电子巡更

  水景

  水景(动力)

  其它

  附件四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养护标准

  草坪

  修剪

  清杂草

  施肥

  灌、排水

  病虫害防治

  其它

  树木

  修剪

  中耕除草、松土

  施肥

  病虫害防治

  扶正加固

  其它

  花坛花景

  布置

  灌、排水

  补种

  修剪、施肥

  病虫害防治

  其它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和墙面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天花板、 公共灯具

  天台、屋顶

  门窗等玻璃

  垃圾收集

  电梯轿厢

  楼外公共区域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水景

  垃圾厢(房)

  果皮箱、垃圾桶

  消毒灭害

  其它

  附件六 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人员要求

  门岗

  巡逻岗

  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车辆管理

  其它

  附件七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 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管理处设置

  管理人员要求

  服务时间

  日常管理与服务

  其它

  附件九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物业服务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区/县____乡/镇___路______弄______号)的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服务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篇3:常州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常州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被授权签约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区____街道____路____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用房会所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商业____平方米。平方米,办公楼____平方米,停车库(场)(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收集),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健身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管理;

  (六)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告知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交费用事项;

  (十)甲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采取招投标形式选聘的,应以中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为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二)。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选择(包干制/酬金制),并应与中标文件的约定一致。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普通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

  商业用房: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元/月.平方米;

  工业厂房: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第七条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由业主按实际发生的成本____元/月;水泵运行费____元/月;其他____元/月。测算均摊交纳,其中:电梯运行费____元/月;楼道、地坪等公共照明费

  第八条 使用人应在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交付之日起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应当每年次向甲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业主的质询。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双方约定审计的,审计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进行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选择物业服务费酬金制的,列入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选择物业服务费包干制的,或者应甲方要求进行非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聘请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条 停车场(库)收费标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收取:

  (一)停车场(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使用费:

  1、露天汽车位:每月

  2、室内汽车位:每月

  3、摩托车:每月

  4、电动车:每月

  5、自行车:每月元;元;元;元;元。

  (二)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等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使用费:

  1、露天汽车位:每月

  2、室内汽车位:每月

  3、摩托车:每月

  4、电动车:每月

  5、自行车:每月元;元;元;元;元。

  (三)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独立车库,由车位使用人按规定标准向乙方交纳;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非独立车库,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1、露天汽车位:每月

  2、室内汽车位:每月

  3、摩托车:每月元;元;元;

  4、电动车:每月

  5、自行车:每月元;元。本条第(一)(二)款的车位使用费归停车场(库)的权利人所、有。

  乙方从车位使用费中按下列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1、露天汽车位:每月______元;

  2、室内汽车位:每月______元;

  3、摩托车:每月______元;

  4、电动车:每月______元;

  5、自行车:每月__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在收取上述停车场(库)停车管理服务费后,对于车辆的保管责任,政府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政府没有规定的,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乒乓室:

  (四)网球场:

  (五)篮球场:

  (六)游泳池:

  (七)其他: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交纳。如需交纳,收费标准为______

  第十三条 商业用房。甲方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出租经营。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交纳。如需交纳,收费标准为。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库)的车位使用费在扣除停车管理服务费后的收益,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经营收入在扣除物业管理服务成本后的收益归属于甲方,帐目由乙方代管,主要用途由甲方决定按下列方式使用:(一)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和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计元/年;(二)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津贴计(三)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不足(四)纳入小区维修资金其他元/年;。元/月;元/年;

  第十五条 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停车场(库)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收入分配等事项,由乙方与权利人另行协商确定。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六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乙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应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业主档案资料及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资料;

  4、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业主公约》等约定提供管理服务,甲方、业主和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条 乙方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其他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乙双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质量引起的纠纷责任、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用房于于于于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平方米,位平方米,位平方米,位平方米,位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他用房。平方米,有偿使用权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专项维修资金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元的标准租

  第二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目和使用管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

  第二十五条 本物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超出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按规定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从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能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乙方承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二)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超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承诺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二、三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第二十九条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

  第三十条 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由于30%以上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二、三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甲方或第三者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4、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5、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6、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7、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之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管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原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延续管理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结清代收代缴和代管的各类费用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八条 双方各执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代表人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建筑面积类型幢数单元数套数(平方米)备注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别墅商业物业办公楼工业厂房会所车库其他物业合计

篇4:北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_]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_]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区(县)____路(街)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月 日至___年__月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_______[每半年]_______[每年]________,计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_______[每半年]_______[每年]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_[半年]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_[半年]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_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_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位置为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_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_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或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_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_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份,甲方、乙方、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七、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

  扶梯______。

  2、绿化率:_____%;

  楼间、集中绿地;

  砖石铺装;

  3、区域内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______;

  [道路]_[楼间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沟渠];

  [蓄水池];

  [化粪池];

  [污水井];

  [雨水井];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__个;[草坪灯]__个;[___]__个;

  [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_[高压水箱]___个;

  [污水泵];

  [中水及设备系统];

  [____]_____。

  4、[燃气调节站]___;

  5、消防设施包括____;

  6、监控设施包括____;

  7、避雷设施包括____;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地下机动车库____平方米;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16、信报箱;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平方米;

  19、__。

  附件五: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六: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_[住宅使用说明书]____;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七:违约责任约定

篇5:开封仁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开封仁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开封市龙亭物业服务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住所地:开封市宋都御街20号

  根据《物业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里仁居花园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黄河水院里仁居花园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物业

  座落位置:开封市金明区东京大道西段黄河水院西邻

  建筑面积:150000m2

  第二章 前期服务内容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公共下水管道的疏通;

  2.化粪池和窨井的按需清挖;

  3.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转及小修;

  4.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5.监控设备的养护和小修。

  二、公共环境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擦抹、保洁;

  2.小区内公共绿地的卫生清理、保洁;

  3.楼梯及转台的清扫、擦抹;

  4.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

  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一年四季按需养护和管理,确保原设计效果。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大门看管严把出入关,执行各类出入证收发制度;

  2.负责监控系统操作;

  3.指挥各类入区车辆的停放;

  4.负责区域内巡视,定期对区域内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

  五、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在《业主手册》内告知业主装修装饰程序和规定,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执行《物业处档案管理环节手册》规定。

  七、根据业主所需提供亲情服务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缴

  一、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入住率达到70%(含70%)以上,其费用为0.32元/月·户·m2,否则,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实行分段收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物业服务费收缴

  1.入住率达到10%之前,乙方每月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实际发生数,经甲乙双方核定后,由甲方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

  2.入住率达到10%(含10%)以上,由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业主入住和应缴物业费明细,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由甲方代扣代缴,逐月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应缴物业费。

  第四章 车辆停车费及责任

  一、车辆管理及费用

  1.公共地下车库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设置专人24小时看管;使用人先交费后使用。收费价格由业主和职工代表举行听证会决定,并以补充协议签定为准。

  2.露天停车不收取停车费,由车主自行保管,损坏和丢失由车主自负。

  3.拥有私人车库业主,车辆应及时入库,由车主自行保管,损坏和丢失由车主自负。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物业的承接验收,双方严格执行《物业的承接验收环节手册》之规定。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整改。双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签订移交手续。未签订移交手续的项目,乙方不予接受管理。

  二、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甲方针对该区相关设施设备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三、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业主手册》以及《本区管理规约》。乙方在管理和服务期间,甲方、业主和使用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二、乙方可采取规劝、书面通知、上报相关行政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区《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四、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装修垃圾的清运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以《业主手册》的形式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五、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物业服务用房为:物业处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物品储藏室、工作人员卫生间。

  六、物业处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物品储藏室、工作人员卫生间等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自定。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负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该区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更换、整改时,由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审阅通过实施,工程完毕后由甲方验收结算。

  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和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二、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相应收费标准的日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未经商定,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标准的,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九章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例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因业主不听规劝,违反《业主手册》和《管理规约》,并且乙方已依法上报相关部门未果所造成后果的;

  六、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所引起后果的;

  七、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物业服务暂时中断,危及业主人身和财产权利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三、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里仁居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实施方案》、《里仁居花园小区特殊期物业服务服务大纲》、《物业的承接验收环节手册》、《业主手册》、《物业处档案管理环节手册》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开封市物业服务领导小组备案壹份,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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