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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制度范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4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1.0 本公司的房屋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依照本规程执行。

  2.0 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办公楼及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3.0 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行政办主任及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4.0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财产等的维修计划,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施维修业务。

  5.0 办公室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维修工作。

  6.0 财务部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与实际维修费用是否一致。

  7.0 维修计划的确立

  7.1 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办公室提交维修计划。

  7.2 办公室确认有必要后,并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7.3 办公室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投资计划,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7.4 财务部经理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7.5 4000元千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的由副总经理审批,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定,超过1万元的维修项目,须交董事会审议。

  8.0 维修的实施

  8.1 对核准的维修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后,组织实施。

  8.2 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组织实施。

  8.3 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预算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别时,应按第8.1所列程序,修订投资计划。

  9.0 维修的监督与审查

  9.1 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经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9.2 办公室主任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9.3 维修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决,超过1万元,由董事会审议。

  10.0 责任人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报告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

  11.0 公司员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12.0 本规程的实施细则则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13.0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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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医院水电管道木器房屋维修制度

  中医院水、电、管道、木器、房屋维修制度

  1、在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电源、线路、水、木、房屋的维修工作。

  2、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械,防止浪费,做到服从分配,主动热情,坚持三下(下收、下送、下修)做好医院后勤工作,为医院一线服务。

  3、负责做好全院、水、电、暖、家具、门窗、管道、木器、房屋、墙壁、路面、机械的检查装配维修工作。

  4、负责搞好院内绿化、卫生、氧气供应,用水的供应。

  5、密切配合医疗、教学、科研,定期深入科室和宿舍巡回检查,发现原因,及时维修,保证质量,对违章用电、水、材料要及时反映,按照医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6、爱护医院内设施,修旧利废,勤俭节约。

篇3:小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小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zz家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属业主的共有资产,为加强**家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简称“本体基金”)的管理,保障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利用本体基金维护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设施(以下简称“共用部位”),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根据《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深物价[1998]136号《关于住宅(房屋)本体维修基金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本小区本体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zz家园管理处是负责业主房屋本体基金的收缴及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管理处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小区房屋本体基金进行准确核算,并按每个单位登记专帐,设立专用帐号存储本小区的本体基金。每三个月将本体基金的收支情况在《管理报告》中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三、管理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下年度使用本体基金的计划及预算,提交业委会审议通过。

  四、管理处动用本体基金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其中:日常维护和零星小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处负责人和本栋楼长共同签证后支付,并作为本体基金支出记帐凭证;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或维修金额1001元以上的,须经本栋占60%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委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管理处负责人签字,作为本体基金支出记帐凭证。

  本体基金确实不够支出时,经占60%以上的业主同意,可由该栋的业主分摊。

  五、如业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不同意使用本体基金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管理处认为有充足理由使用,或该项目实施涉及特区城市管理、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可经福田区住宅管理部门核准。

  六、管理处使用本体基金实施对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时,按支出额执行相应的费用定额标准。

  七、本体基金的主管部门是市住宅主管部门,接受福田区住宅管理部门对本小区的本体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八、本制度参照《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制定。

篇4:常州物业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常州物业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财政局常房发[20**]7号和常财基[20**]1号以及常房发[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简称本体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续筹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在办理业主入伙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向业主足额收取本体基金,并开具本体基金专用发票;未交清本体基金的业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向业主收取的本体基金,无论总额多少,都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交到公司财务部。

  四、公司财务部在汇总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收取的本体基金后,应严格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规定,于每月10号前将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体基金解缴市物业管理中心。

  五、当维修基金余额不足应归集基金总额的30% 时,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所在区房管局和业主委员会及时进行续筹。

  六、本体基金的使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28号以及市房管局常房发[20**]83号文件规定。在接受业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订维修工程预算书,向市基金中心申请用款,与有资质房屋修缮单位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实施维修工程,并参与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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