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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发药查对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门诊发药查对制度

  一.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注意。四查:查药品名称、剂量、标签、有效期;十对: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开具日期、规格、用法、用量、地址、用法、医师签名;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注意药品不良反应。

  二.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数量、用法及用量,如病人提出疑问应重新查对清楚。

  三.处方必须写明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地址或电话、疾病名称/症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四.使用毒麻药品、限剧、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要严格遵守麻醉、精神药,毒药、放射性药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凡输液病人的液体内所加药物必须在输液袋上注明所加药物名称、剂量及注意事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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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通过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同时,护理部要协同医院药学部,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合禁忌表。

  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8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要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核对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


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患者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篇3: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后,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文章

篇4:南桥门诊西药房发药交待注意事项

  南桥门诊西药房发药与交待注意事项

  门诊西药房发药交待是处方发药中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的最后环节,药师在发药时应该用简洁的语言或文字将患者所配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等内容作明确交待,因为贴签不能替代用药交待,现就发药交待工作中应当把握好的几个重要环节作以下介绍:

  外用制剂注意事项:

  1.硼酸粉:一袋硼酸粉为50g,一次的用量为5g,每5g硼酸粉用1000ml温水水稀释,避免硼酸溶液浓度过高。

  2.碳酸氢钠粉:一袋碳酸氢钠粉为100g,一次用量为10g,每10g碳酸氢钠粉用100ml温水稀释,达到浓度10%比较适宜。

  3.高锰酸钾外用片:应按1:5000比例配成水溶液外用,不能口服,同时还应交待患者避免水溶液浓度过高而灼伤,一般为淡红色即可。

  4. 康复新液:既可以口服,又可以外用。因此需要具体根据临床诊断或与患者沟通交流来判断用药是否合理。

  5. 万托林/舒利迭吸入剂(β2受体激动剂):易出现恶心、头晕、心悸。高血压和甲亢患者慎用,长期用药可形成耐药性,药效降低。

  6. 辅舒良/伯克纳/布地奈德吸入剂(糖皮质激素):为防止呼吸道真菌或病毒感染及产生声音嘶哑,每次用药后,应及时漱口,不使药液残留于咽喉部。

  7.异丙托溴胺吸入剂(M受体阻断剂):有青光眼倾向,前列腺增生患者慎用,少数患者有口干和口苦感。

  口服药物注意事项:

  1.抗组胺药:有嗜睡的副作用,服药后不能驾车、从事高空作业或进行其他精细与危险性操作。在配发药时需向患者交待,另外西米替丁餐后服比餐前服效果更佳,一般提倡睡前服用H2受体阻断药(抑制夜间胃酸分泌,减少胃酸对溃疡面的刺激,有利于溃疡的愈合。

  2.磺胺类药(复方磺胺甲哑唑):因磺胺类药主要经肾排泄,易形成结晶使尿路刺激和阻塞。大量饮水可以冲走尿结晶,要交待患者多喝水并碱化尿液,较少结晶对尿道的损害。

  3.抗痛风药(别嘌醇、苯溴马隆):应用排尿酸药治疗痛风时应多饮水,使每日尿量达2000ml以上,同时应碱化尿液,防止尿酸在排出过程中在尿道形成结石。

  4.降糖药物

  格列美脲:早餐前或第一次主餐前即刻给药

  格列齐特:餐前半小时

  格列吡嗪:餐前半小时

  瑞格列奈:主餐前0-30分钟内服,多在餐前15分钟

  二甲双胍:进餐时服用,如有胃部不适可以改为饭后服药

  阿卡波糖: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

  吡格列酮:服药与进食无关,空腹或餐后服药均可

  罗格列酮:服药与进食无关,空腹或餐后服药均可

  5.消化科药物:

  奥美拉唑镁:必须整片吞服,不可嚼碎,应避免与口服咪唑类抗真菌药物如伊曲康唑、氟康唑同时服用。可与睡前服用。

  磷酸铝凝胶:胃炎、胃溃疡饭前半小时服用,十二指肠溃疡应该于饭后3小时或疼痛时服用。

  铝碳酸镁咀嚼片: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且需要交待嚼碎服用。

  碳酸氢钠:应于餐后l-2 小时及睡前服用,口服本品后 l-2 小时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

  莫沙必利:餐前15-30 分钟,15~30 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

  聚乙二醇电解质:最好与其它药物间隔较长一段时间服用(至少2 小时)

  洛哌丁胺:5 岁以下儿童不宜,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患有便秘的老年患者慎用。饭前半小时或空腹服用。

  蒙脱石散: 食管炎患者饭后服用;其他患者宜于两餐间服用,急性腹泻时立即服用,首剂加量

  消旋卡多曲: 口服每日三次,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 天。

  复方消化酶:饭后用药。不宜与酸性药物同服,与阿卡波糖合用,后者疗效降低。

  双歧三联活菌:饭后半小时用温水送服,婴儿服用可剥开胶囊倒出药粉,温水送服。

  酪酸梭菌活菌:饭后半小时用温水送服, 避免与抗菌药同服,如必须服用时,需交待与其错开2 小时服用。

  6.肝胆疾病辅助用药:

  复方甘草酸苷:饭后服用,高龄患者需慎重给药,因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应注意。

  复方阿嗪米特:饭后服用,肝功能障碍、急性肝炎、胆道阻塞患者禁用,避免与碱性药物同服。

  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建议病人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

  7.微量元素类:

  铁剂钙剂:十维铁咀嚼片、维D 钙咀嚼片在饭后服用吸收好,交待饭后1-2 小时嚼碎服用,另外铁剂与茶中的鞣质结合会使铁剂药效降低,服用该药期间不能喝茶。

  叶酸片:缺铁性贫血需要补充叶酸,但是叶酸分两种,一种大剂量用于贫血患者,还有一种用于妊娠期。如果不遵医嘱用小剂量的叶酸就会降低疗效而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维生素E 胶囊:脑血管硬化及脑供血不足的男患者如果光看药品说明书上写的用于治疗习惯性流产而拒绝服用,那么对于患者的治疗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8.心脑血管类:

  地高辛片:有的药物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很接近,更应按医生的嘱咐执行。如用于治疗心功能衰竭的地高辛,有的患者不坚持正规治疗,症状虽然好转,但疗程不够,自认为疾病已治

  氯化钾缓释片:氯化钾由于刺激性较大,如不按医嘱合理用药,会损害胃黏膜影响正常饮食或造成高钾血症。

  普罗帕酮片:严重的阻塞性肺部疾患,明显低血压者禁用。

  胺碘酮片: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经常注意心率及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小于60 次/min 者停用。

  非洛地平缓释片:饭前空腹服用,因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受饮食影响。

  美托洛尔:食物可增加口服本品的血浆浓度达空腹时的一倍。

  卡维地洛:和食物一起服用,与食物一起服用时,其吸收减慢,但对生物利用度没有明显影响,且可减少引起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性

  卡托普利: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 小时服药。

  非诺贝特:与食物同服可使非诺贝特的吸收增加。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

  吉非罗齐:早餐及晚餐前30 分钟服用

  洛伐他汀/辛伐他汀/阿托伐他


汀钙:每晚一次顿服。

  螺内酯:上午10 点服用,应于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呋塞米:上午10 点服用,避免夜间排尿数增多。

  硝酸甘油片:应舌下含服,避免首过效应。

篇5: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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