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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对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八对五不执行"。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效期。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紧急情况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的时间剂量不当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批号、密封情况,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5、无菌技术操作前,查对所有物品灭菌时间、灭菌效果和包装密封情况。

  5、输血前,需要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保留血瓶(袋),以备必要时检验。

  6、医嘱必须查对后才可执行,各班护士执行医嘱时,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与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库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作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及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时,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八)理疗、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灸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4、其他科室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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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2)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二)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篇3:X大学医院查对制度

  某大学医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必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求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及试纸,方可打包,送交供应室消毒。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皮试情况;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和处方的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失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科别后方可发出报告;

  5、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6、取血时,要与发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理疗、针灸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查对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灸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六)供应室

  1、准备消毒物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消毒物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七)特殊检查科室(放射科、心电图、B超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照片时还应检查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等;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查对制度。

篇4:市人民医院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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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医院查对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

  (一)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及时,不得涂改。

  (二)医嘱开写做到"五不执行"(除抢救外,口头医嘱不执行;医嘱不合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丢,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师据实补记医嘱,护士签名。

  (三)护士长组织每周总查对一次医嘱,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医嘱转抄后需经另一护士查对,执行输血医嘱时,必须由两名护士认真核对并签名。

  (四)按时执行医嘱,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名,签时间,长期医嘱对急危重患者的处置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般患者处置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凡需下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主班护士应停止以前所有医嘱。

  二、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一)执行医嘱,严格"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

  (四)摆药注意四不用:①不用无标签和标签不清的药物,②不用变色、混浊或有沉淀的药物,③不用可疑的药物,④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瓶混淆的药物。

  (五)静脉补液应查对:液体名称及有效期;玻璃瓶有无裂痕,瓶盖有无松动;检查液体有无变色、混浊、沉淀;一次性医用输液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包装袋有无损坏、漏气;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及用药后反应。

  (六)输血时应注意:

  ①输血前须经两人共同执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②取血后在30分钟内输入,输血开始,应观察患者5-10分钟,患者无异常方可离开,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③输血完毕,血袋内余血须保留24小时。

  四、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物品数量、质量性能是否良好、注意清洁度。

  (二)器械、敷料灭菌完毕,要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放在无菌柜内。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治疗包时,要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数量、器械质量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

  (五)灭菌时监测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

篇5:人民医院新生儿查对制度

  人民医院新生儿查对制度

  一、新生儿入室时,必须认真查对性别、母亲姓名、床号及各种标证是否相符,如有误差应在找出原因后立即改正。

  二、沐浴时应检查手腕标记和包被牌的姓名是否相符,如有脱落者应立即补上。

  三、出院时必须严格查对出院卡片、医嘱和婴儿的各种标记及婴儿性别、姓名,同姓名者要核对出生时间、体重和性别无误时,方可办理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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