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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医院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某医院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应建立护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并妥善保存护理科研管理工作原始档案资料。

  2)设立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负责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审查护理科研题目及设计、鉴定护理科研成果,并推广使用。组织护理学术交流,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科研信息。

  3)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须呈报护理部审批并登记。

  4)凡受到奖励的护理科研成果须填写护理科技成果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并记人个人技术档案内。

  5)凡属科研资料,包括论文、录像、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会议、获奖、成果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要复印1份上交护理部保管。

  6)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7)护理人员发表科技论文须经科室、护理部两级审批,在领取由护理部发出的论文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8)学术论文评定程序:由各专科区护长审阅后提交科护长审阅,之后上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复审,盖护理部公章,才可投稿。

  9)护理部每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护理人员的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属性以及论文的影响因子等综合评价指标,对护理人员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奖励。

  10)定期召开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会议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经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标准。

  11)科研经费的申请:由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标书(申请书),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评审,再交护理部主任批准,最后提交医院科研处,并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12)护理论文完成要求:护师以上人员每年完成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护理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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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通过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同时,护理部要协同医院药学部,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合禁忌表。

  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8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要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核对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


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患者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篇3: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护理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证。

  (2)各班护士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交班前,组长和当班责任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患者,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4)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min到科室,交接患者、护理记录、医嘱执行和物品(急救车、麻醉药品等)。对患者情况和病情观察、护理要交接清楚。

  (5)上一班责任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尽量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处理好用过的器械物品和床边各种引流物品,为接班者做好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6)早交班的方式可以是在护士之间进行,也可以是全病区医护联合交班。为减少夜班护士持续工作时间,医护早交班内容,可以由日班组长接班后传达。医护联合交班时,日班组长或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之后由护士长或组长带领A班和N班护士共同完成床边交接班。床边交接班要避免走过场。

  (7)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8)交接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人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人院、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患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重点患者,如新入、当日手术或术后3天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和通畅情况。

  4)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责任护士或组长填写“病房护理交接班日志”。“病房护理交接班日志”的书写应当

  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篇4: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篇5: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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