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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流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护理工作流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

  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

  妥善保管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的药品、器械

  当事人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主任

  护士长当日报告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告护理部

  当事人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记录不良事件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

  护士长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

  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将讨论结果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对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一周内将报告表上交护理部,定期跟踪改进措施的落实

  护理部组织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事件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需要时定出全院性流程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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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报告制度(3)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报告制度(三)

  1、护理单元均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缺陷)上报登记本,对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结果及讨论均应详细记录,每月底上交护理部。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后,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严重者立即汇报护理部,护理部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科室应积极组织抢救以减轻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保管好原始资料,严禁隐匿事实,涂改病历和销毁证据。

  3、凡发生不良事件(缺陷)的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经过及认识,待后处理。

  4、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发生后三天内所在科室护士长组织讨论,有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整改措施。

  5、护理部每季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进行汇总、分析,有整改措施。

  6、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参照医院《员工手册》执行。

篇3: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预防制度(3)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预防制度(三)

  1、强化护理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护理规范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使护理事故、意外降低到最低程度。

  2、建立护理部、大科、病区护理安全自查制度。自查内容:

  (1)有无有章不循的现象。

  (2)有无制度执行不严和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3)日常护理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有无制度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

  (5)有无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

  3、加强对护士的“三基”训练和考核。加强对护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4、建立科室安全管理制度及不安全事件检查报告制度:

  (1)对已发现的违反护理规章的行为或不安全因素,每周在晨会上进行讨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2)护士长必须经常检查科内安全护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易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人员,项目要进行重点培训和教育。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效果评价。发现疑难问题,及时上报护理部。

  (3)护理部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协助护士长进行安全管理。收集不安全隐患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改进措施。

  (4)加强预防护理意外事件的意识教育,对有跌倒/坠床、压疮高风险的病人,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警示标识,取得病人的理解和配合。

  (5)对违反护理规章情况,科室应明确定性,填写月报表上报护理部(或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按医院奖惩规定兑现。每季根据医院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篇4: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奖惩制度(版)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奖惩制度(试行版)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根据意愿将严格保密。

  三、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类型、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四、报告形式

  (一)口头报告:一般护理差错24小时内汇报,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时,立即报告护理部事件情况。

  (二)院内网报告:一般护理差错事件72小时内,严重护理差错事故12小时内在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填写上报。

  五、奖惩规定:

  (一)鼓励志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二)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后,及时查证根本原因,整改措施积极、有效,且在全院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经通过护理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小组研究、调查、分析评定,予团队或个人奖励。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及累犯的当事人或护士长处罚人民币200元,并予部门内通报批评。

  (四)若发生严重护理差错或事故给医院造成损失,按医院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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