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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文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增进文书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与外界往来文书的收发均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 收文

  第三条 签收文件时,要确认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第四条 签收文件时,要对文件的分数、标题等内容逐分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五条 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第六条 文件的登记编号:对收到的文件,要分类逐件在《收文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或通过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收文登记簿》。登记项目一般包括收到日期、顺序编号、来文单位、发文字号和文件标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汇报结束后应交行政管理部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第七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三章 发文

  第八条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起草和审核,由总经理签发;公司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的,应报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九条 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十条 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四章 分文

  第十一条 外来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第五章 会签

  第十三条 许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收文处理单》。

  第十四条 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文件收文后,再依《收文处理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见本文件转送行政管理部。

  第十六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批示与执行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管理部汇总签署意见,呈总经理或交其他授权者做最终的审核、批示,并下发相关部门予以执行。

  第六章 立档

  第十七条 经办理归档后的文件应立档管理。行政文件由办公室立档管理,业务文件由相关业务部门立档管理,次年移交档案室管理。

  第十八条 立档按年度、机构、问题分类立卷,卷中按规定编页码号,卷首有案卷目录。

  第十九条 文件档案用卷宗按规定装订保存。

  第七章 文书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借阅

  1、凡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时,必须履行手续,一般文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重要文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借阅。

  2、文件借出室外需登记,借阅期间应保证文件的完整与安全,阅后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3、翻印(复印)如需复印文件,应经领导同意方可复印。

  第二十一条 保管

  1、文件应妥善保管,防虫、防霉、防丢失,保证文件的安全。

  2、所有文件应有专柜存放,枷锁,定期清理翻动、通风、防潮。

  3、机密文件按密级保管,不得随便放置于公共场所,不得私自摘录或对外泄露。

  第二十二条 文件的销毁

  文件的销毁应请示领导签字同意,并建账登记,经两人以上监督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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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1 建设监理实行联系书面制,应加强文书流转的管理。

  2 各现场监理机构均应设收、发文簿,对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3 现场监理机构对外呈报、发送的文函,均应经总监审核、签发方可发出。

  现场签认的监理文件:监理通知、整改通知、质量签认、工程量签认、在一定范围内的费用签证等应由总监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认。

  4 监理文书应分类、编目、存档。

篇3: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篇4:第五医院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描述了病员住院的全过程,是正确分析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第一首重要依据,它直接地反映了治疗及护理质量。每位护理人员应认真、细致地观察和了解病情,运用医学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准确地为医疗、护理提供依据。为了提高我院护理文书质量,做如下规定:

  一、要求

  1、护理病历书写严格按照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书写。

  2、进一步提高全体护理人员对护理文书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护士长组织学习,全面落实。

  3、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4、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客观,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记,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

  5、书写要实事求是,对患者负责,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6、对于护理观察病情描述时,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使用医学术语,各项记录内容与记录时间相互对应,能客观地反映病情变化,护理措施,执行医嘱情况,治疗和护理效果等。

  7、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护理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8、每份病历要求90分以上,全院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

  二、检查方法

  1、要求各科护士长或质控小组成员,对本科室护理病历进行质控检查,每周一次,有记录。

  2、护理部组织每季度抽查归档病历(每个科室10份)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病区护士长,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措施。

  3、每月院护理文书质控小组到病区检查运行病历抽查的结果,有记录,评价及反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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